特發性震顫的診斷標準和鑑別診斷,這些內容要清楚!

特發性震顫(essential tremor)也稱原發性震顫,是一種常見的運動障礙性疾病。《特發性震顫基層診療指南(實踐版·2021)》對特發性震顫的定義、分類、診斷與鑑別診斷、轉診、治療、疾病管理及預後等方面進行了系統的闡述。關於特發性震顫的診斷標準和鑑別診斷,指南主要涉及以下內容。

特發性震顫的診斷標準

1.診斷標準

:特發性震顫的臨床診斷需要同時滿足以下3點:

(1)雙上肢動作性震顫,伴或不伴其他部位的震顫(如下肢、頭部或聲音)。

(2)不伴有其他神經系統體徵,如肌張力障礙、共濟失調、帕金森綜合徵等。

(3)病程超過3年。

2. 特發性震顫疊加

:具有特發性震顫的特徵,同時伴有不確定臨床意義的神經系統體徵,如串聯步態損害、輕度記憶力障礙、可疑的肌張力障礙性姿勢等。但有研究顯示,特發性震顫疊加可能僅代表一種狀態,即當疾病處於晚期時,特發性震顫患者可能會出現這些額外的臨床特徵。

3.排除標準

(1)存在引起生理亢進性震顫的因素,如藥源性、代謝性等。

(2)孤立的局灶性震顫,如聲音、頭部、下頜、下肢等震顫。

(3)孤立性任務或位置特異性震顫,如原發性書寫痙攣、高爾夫球手等。

(4)震顫頻率>12 Hz的直立性震顫。

(5)伴明顯其他神經系統體徵的震顫綜合徵,如肌張力障礙震顫綜合徵、帕金森綜合徵、Holmes震顫。

(6)突然起病或病情呈階梯式進展惡化。

鑑別診斷

1.帕金森病震顫

:主要表現為靜止性震顫、動作遲緩、姿勢步態異常、僵直,可有姿勢性或動作性震顫,多巴胺能藥物治療通常可改善震顫。

2.小腦性震顫

:以意向性震顫為主,可有姿勢性震顫,常伴有小腦的其他體徵,如共濟失調、輪替運動異常等;MRI或CT檢查可發現小腦萎縮。

3.肝豆狀核變性病(Wilson病)

:可表現為靜止性、姿勢性或運動性震顫,常累及遠端上肢和頭部,還可出現舞蹈樣動作、面部怪容、手足徐動等。早期可表現較輕的靜止性或姿勢性震顫,晚期可出現上肢近端撲翼樣震顫。眼部可見特徵性的K⁃F 環;MRI或CT檢查可發現雙側豆狀核對稱性異常訊號。

4.功能性震顫

:多在有某些精神因素如焦慮、緊張、恐懼時出現,有相應的心理學特點,去除促發因素後症狀即可消失,最常見的因素是交感神經活性增強。

5.代謝性震顫

:多為姿勢性震顫,最常見的病因是甲狀腺功能亢進症,引起上肢高頻精細的姿勢性震顫,常伴有其他系統性體徵,如突眼、多汗及體重減輕。

6.藥源性震顫

:常見藥物包括β受體激動劑、茶鹼類、抗抑鬱藥物、甲狀腺素和胺碘酮等。阻斷或抑制多巴胺的藥物可引起靜止性震顫以及帕金森病綜合徵,包括氟哌啶醇、利培酮、丁苯那嗪、桂利嗪和氟桂利嗪等。

以上內容摘自: 中華醫學會,中華醫學會雜誌社,中華醫學會全科醫學分會,等。特發性震顫基層診療指南(實踐版·2021)[J]。中華全科醫師雜誌,2021,20(10):1037-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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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發性震顫的診斷標準和鑑別診斷,這些內容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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