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強烈譴責女子為何?原因競是幫其改造房屋!

近日一位女士沒想到自己費時費力把屋子打扮得更美了,房東卻要剋扣自己的押金。

事件回顧

該女士是一位普通的上班族,租住的是一套沒有電梯的老房子,剛搬進來的時候,這套房子陳設很老舊。出於愛美之心,該女士搬進來不久後,查找了很多網上“舊屋改造”的影片,開始對這套房子進行改造。

該女士先是訂購了一幅全遮光的窗簾,替換掉了原本很髒很舊又透光的窗簾;接著,又從網上買來自貼的牆紙,把臥室的牆面進行了貼上;後來,又陸續網購了幾幅畫掛在了屋子裡。總共花費近千元,總算讓出租屋有了新氣象。

如今房子要到期了,該女士打算退租搬到離公司更近的地方。沒想到房東來了以後看到該女士的這番改動很生氣,說沒有經過她的允許就擅自裝修房子,還說買的窗簾不符合她的審美等等。總之就是,房東拒絕退還該女士的1100元押金。

該女士沒想到自己費時費力把屋子打扮得更美了,房東卻要剋扣自己的押金。

另一邊,房東也覺得很冤,“租房子的時候,我們說好的,如果哪裡需要更換,她給我商量就是,但誰知道她不聲不響地就把我的房子改了。”

房東還表示,“換窗簾可以,但是原來的窗簾為啥直接給我扔掉了?其次,她這牆紙貼得皺皺巴巴的,我以後還要請人撕掉重新粉刷牆壁;還有這些掛畫,在牆上敲了那麼多的釘子也不給我說……”最後,

房東表示,只要

女士把房子恢復原樣,這個押金也一分不少地退給她。

那麼,該女士私自改造租房的行為是否合適?房東藉此扣留押金又是否合理呢?

律師說法

針對這起事件,某律師事務所的某律師認為:

該女士私自改造租房的行為是不合理的。

改造出租屋屬於對租賃物的改善和增設,根據《民法典》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本案中該女士改造出租屋,並沒有經過房東的同意,房東事後也沒有進行追認,因此該女士應當對房屋改造的部分進行恢復原狀,否則應當賠償房東的損失。如果該女士拒不賠償或者恢復原狀,房東扣押租金是合理的。

相關法律法規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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