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一男子酒後想住“總統套房”,警車親自送往“酒店總統套房”,醒酒後.

6月22日晚22時許,李某和朋友聚餐後醉酒,遂請代駕將其車輛開到轄區某酒店。進酒店後,李某赤膊上身走到前臺,要求住店,酒店員工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進行登記,

李某稱是總統給其訂的房,總統套房不需要出示證件

。酒店員工告知李某,本酒店沒有總統套房,也沒有總統為李某訂客房。

荊門一男子酒後想住“總統套房”,警車親自送往“酒店總統套房”,醒酒後.

隨後,李某便在前臺大吵大鬧,拿起前臺擺放的玻璃提示牌,欲砸向前臺服務員,酒店其他工作人員迅速趕來將李某控制,不料李某氣勢高漲,變本加厲,將拿在手中的玻璃提示牌砸爛,又歪歪倒倒晃到酒店大門處,用語言挑釁過往人員。

荊門一男子酒後想住“總統套房”,警車親自送往“酒店總統套房”,醒酒後.

接到報警後,十里牌警務站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其控制,並送往掇刀石派出所。在派出所內,李某繼續大吵大鬧,約4個小時後,至凌晨3時許,李某方才逐漸安靜下來。6月23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5條,李某因尋釁滋事被依法給予治安拘留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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