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節傳播到亞洲是在十九世紀中葉。日本、韓國、中國等都受到了聖誕文化的影響。聖誕節就要來了!然而,聖誕節相關的專利,商標,版權……這些有關智慧財產權的部分,你瞭解多少?
然而當聖誕節遇到智慧財產權,能碰撞出什麼樣的火花?
聖誕節能作為商標申請麼?
我國《商標法》第八條: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所以,將節日名稱作為商標進行申請註冊,並未違反我國現行商標法的相關規定。
而且我國的傳統節日“春節”、“清明節”、“端午節”等都曾被申請為商標,有的已經申請成功。比如:春節商標有32件,清明商標有40件,端午商標有14件。
在商標局網站上搜索“聖誕”二字,目前共有商標614件;而且從資料中顯示1987年就有人開始申請和“聖誕”相關的商標,不僅有“聖誕樹”、“聖誕雪”,還有“聖誕老人”、“聖誕快樂”。
聖誕節&商標
第一件“聖誕節”商標是自2013年四月就申請的,目前核準使用在第33類的聖誕節(Christmas)又稱耶誕節,譯名為“基督彌撒”。某強大的企業竟然把“耶誕”也申請成了商標,還申請成功了。目前核準使用在第30類
聖誕節&專利
在國內,圍繞“聖誕節”相關的專利大概有6000多件,主要集中廣東、浙江和江蘇。
第一件關於聖誕主題的專利是1985年華聯塑膠製品有限公司和廖漢共同申請的
聖誕節&版權
毋庸置疑,提到聖誕節的版權主要是指那首最經典的聖誕歌曲——Jingle Bells(鈴兒響叮噹)。這首歌是由詞曲作家詹姆斯·羅德·皮爾彭特在1857年的時候所作。
按照版權保護期限,個人版權的保護期限為終生及截至其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而詹姆斯·羅德·皮爾彭特去世是在1893年。因此,我們在使用這首歌曲的時候就不用再支付相關的版權費用。
這些看起來很平常無奇的事物背後,都隱藏著很多被我們所忽略的常識性認知。智慧財產權無小事,如果背後沒有這麼多智慧財產權在支撐的話,很難有一個有序、和諧的聖誕節出現在大家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