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散戶剛兌,目前依然必要~

近日,happy債公告出了債務重組方案,看樣子債委會已經透過。

小額散戶剛兌,目前依然必要~

裡面沒有看見散戶的處理,也沒有看見小額的處理。有時不得不想象,小額剛兌,散戶剛兌的時代是不是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但其實個人覺得,

當前取消散戶剛兌的時機並沒有很好的到來,因為有些原因不允許。

第一個原因是當前的社會局面,還是需要一定程度的維穩,畢竟穩字當頭嘛。

這個原因是老掉牙的原因,雖然有一定合理性,但是,其實容易助漲散戶們的賭徒心態,散戶們總是認為,任何時候,都應該維他們的穩,別人的維不維無所謂,所以這不是主要原因。

第二個原因是當前交易所債券合格投資者制度的內在要求。

說是內在要求,好像是在甩鍋交易所,但是其實是存在一定的道理的。我們都知道,合格投資者制度分為個人合格投資者和機構合格投資者,相應的債券分為散戶債券,和機構債券。

但是,問題的關鍵往往在散戶債券往機構債券切換的時刻,產生的矛盾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在散戶層面。而這些矛盾,都被剛兌機制壓制著沒有爆發。

我們來看下面一個圖:

小額散戶剛兌,目前依然必要~

當散戶債往機構債遷移的時候,往往面臨的是買盤的斷層和急劇消失,價格的大幅下跌,更要命的是,散戶的買入權會被徹底剝奪,這對散戶的影響是意義深遠的。

如果這個散戶是新散戶,還未持倉,其實合格投資者制度能比較好的將風險對散戶隔離開來。

但是,如果這個散戶是老散戶,已經持倉,其實合格投資者制度對老散戶的傷害是巨大的,首先是價格的急劇暴跌,其次是買入權被剝奪,留給散戶投資者的情況就是大額虧損,且只能虧損離場,或者裝死持倉,永遠失去了後期交易波段自救的機會,這部分老散戶心裡的怨氣是比普通機構投資者要更大的,也是客觀存在的。正如上文所述,在歷史中,這種社會怨氣是透過散戶剛兌為主,小額剛兌為輔來消弭的。

如果說一旦小額剛兌和散戶剛兌被撤銷,散戶們社會怨氣處置機制就消失了,就剩下各種投訴、電話、堵門、哭鬧等債鬧行為了,就成了下圖了。

小額散戶剛兌,目前依然必要~

所以說,交易所債券合格投資者制度有其歷史的侷限性,當前如果散戶剛兌、小額剛兌的慣例要打破,合格投資者制度應該相應的做出調整。因為,失去剛兌權和剝奪買入權,不是一個穩態的組合,看起來對散戶,過於嚴厲和苛刻了。

其實解決的辦法有幾個:

一是在散戶債變更為機構債的節點上,在阻斷新散戶進去的渠道時,應該保障老散戶後期的買入交易許可權,在限制風險層面,可以將老散戶的後期持倉許可權維持在債券性質變更時點的持倉規模以下。說白了,1月5日債券變更成你持倉50萬,1月5日債券性質變更了,1月6號開始,老散戶還有買入權,但任何時候,持倉不能超過50萬,已經持倉50萬想買入的,必須先賣出才能買入。

二是徹底根除散戶投債的途徑,

將散戶統統趕出債券市場。

這個是最簡單的,

但是好像不符合債券市場歷史的先進性。

考慮到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也是需要時間,也考慮到散戶的怨氣可能會更加擴散,因此,在制度更加完善前,應該維持住必要的散戶剛兌和小額剛兌規模。畢竟改革,不能單點突進,否則孤軍深入,容易形成被圍剿局面。

上面應該有一些舉動來回應這些市場的變化,如果說假裝看不見,什麼都不管,那就是懶政了。總不能施政一時爽,後果全不管吧。畢竟政策時也,非也了,不符合歷史潮流了。

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營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環境,

這才是債券市場的未來之道。

TAG: 散戶剛兌持倉債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