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長生育假至60日,支援職業院校設立托育專業

北京延長生育假至60日,支援職業院校設立托育專業

圖片來源: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官網

芥末堆文 11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下文簡稱《條例》)的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生育假延長至60日,男方享陪產假15日

《條例》明確,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

享受的延長生育假由30日調整為60日,男方享受陪產假15日。

男女雙方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將其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工資不得降低。

女方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個月。

此外,按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滿三週歲前,

每人每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育兒假。

每年按照子女滿週歲計算。

夫妻雙方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調整延長生育假、育兒假的假期分配。

女方自願減少延長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產假可以增加相應天數;

夫妻雙方享受的育兒假合計不超過10個工作日。

支援幼兒園等提供托育服務

為進一步降低生育負擔,《條例》明確健全生育婦幼健康服務網路,加強婦幼健康服務等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提高孕產服務的便利化、規範化和優質化。

建立與子女數量相關的家庭養育補貼制度;未成年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納入優先配租範圍,並在戶型選擇等方面予以適當照顧。

針對托育問題,《條例》明確對提供普惠托育服務的機構給予補助。

支援幼兒園和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群提供托育服務,鼓勵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機構。

鼓勵和支援培養托育服務專業人才,

支援有條件的職業院校設立相關專業。

獨生子女每年可獲護理假10日

在獨生子女父母保障措施方面,《條例》明確,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父母一次性經濟幫助金額由不少於5000元提高至不少於10000元。同時,可以按照本市規定領取特別扶助金。

市、區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指定專人進行聯絡幫扶。

另外,獨生子女父母需要護理的,

獨生子女每年獲得累計不超過10個工作日護理假。

綜合自北京日報、北京青年報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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