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四川日報記者從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日該局收到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協助召回廣西凌雲縣製藥有限責任公司複方金銀花顆粒的函》,請求對其轄區內生產企業
廣西凌雲縣製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品種複方金銀花顆粒
進行下架並協助召回。
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函中表示:我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廣西凌雲縣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生產管理混亂、記錄不真實、生產過程無法追溯,存在較大風險隱患
。為控制風險,我局已下發檔案責令廣西凌雲縣製藥有限責任公司暫停複方金銀花顆粒的銷售、使用並全面召回,請對該產品的下架及召回予以協助。
目前,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下發檔案通知全省各市(州)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各檢查分局,要求立即督促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使用單位,對上述產品採取暫停銷售使用、下架等風險控制措施,協助做好藥品召回有關工作,並加強對該產品的風險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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