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國企“教科書式”虛假訴訟,侵吞民營資產

2018年,上市公司山東天業恆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山東天業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因債務和對外擔保問題,遭遇經營危機。2018年6月,濟南高新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斥資百億,對天業恆基及山東天業房地產開發集團進行債務重組,在重組過程中,濟南高新城建收購了山東省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業集團及其子公司的7億元債權

2016年到2017年期間,山東天業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東天業國際能源有限公司、山東天業黃金礦業有限公司三家企業,一共向山東省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貸款7億元,其中天業房地產股東曾某、山東天業恆基股份有限公司(現濟南高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瑞境置業有限公司均為擔保方。

因天業房地產集團遭遇債務危機,2018年6月,濟南市高新區國資委直屬企業濟南高新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斥資超過百億,對天業恆基、天業房地產集團進行債務重組和收購。期間,濟南高新城建與山東國際信託達成債權轉讓協議,對山東國際信託所持有的天業房地產集團、天業新能源、天業黃金礦業等三家企業的債權進行收購。

其中天業房地產集團1億元債務的債權轉讓協議簽訂日前為2018年9月28日,天業新能源、天業黃金礦業共計6億元債務的債權轉讓協議於2018年11月24日,雙方約定的結算賬戶為山東國際信託開設在興業銀行濟南分行營業部的銀行賬戶,賬號為:“37601000100901432”,在協議中,明確指出免除天業恆基的擔保責任,債權轉讓協議簽訂後,濟南高新城建向山東國際信託支付了相關款項。

山東國企“教科書式”虛假訴訟,侵吞民營資產

山東國企“教科書式”虛假訴訟,侵吞民營資產

山東國企“教科書式”虛假訴訟,侵吞民營資產

(銀保監局調查結果)

同年,濟南高新城建完成了對天業恆基的債務重組,濟南高新城建正式成為天業恆基(現濟南高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其中天業黃金礦業為“濟南高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濟南高新城建同時成了天業房地產開發集團的大股東,天業國際能源則是天業房地產開發集團控股子公司,債權人和債務人成了濟南高新城建及其旗下子公司。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中明確指出:隱瞞債務已經全部清償的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他人履行債務的,以“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論”。

債權轉讓後,山東國際信託的債務已經得到了清償,已經不再具備該債務的民事權利,新的債權人為濟南高新城建,山東國際信託已經不再是適合主體。

但在債權轉讓後,作為新債權人的濟南高新城建非但沒有主張自身權利,反而與債務人、山東國際信託相關人員一起,隱瞞了山東國際信託不再享有債權的的重要事實,出資300餘萬元,替山東國際信託委託代理人,由不適合主體山東國際信託出面,進行虛假訴訟,起訴濟南高新城建控股的山東天業國際能源、天業房地產和瑞境置業。

後經法院審理,除未隱瞞債權轉讓的天業黃金礦業的3億元貸款,因原告不適格被法院駁回起訴外,在其餘兩起訴訟的判決中,天業國際能源公司、天業房地產集團以及擔保方瑞境置業,仍需向山東國際信託償還信託貸款本金4億元及相關利息。

目前相關案件已經進入了執行階段,山東省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查封了瑞境置業157套房產和13宗國有土地使用權。

濟南高新城建收購山東國際信託持有債權後,出資替山東國際信託委託律師起訴天業國際能源、天業房地產集團和瑞境置業。山東國際信託在債務得到清償的情況下,隱瞞債務已經全部清償的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他人履行債務,已經明顯涉嫌虛假訴訟。

瑞境置業曾多次反映濟南高新城建和山東國際信託虛假訴訟一事,但至今沒有任何部門針對異議和虛假訴訟做出過回覆。

TAG: 天業高新信託濟南山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