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凱新材IPO前夜:九年保費糾紛案 支付1300萬和解

萬凱新材IPO前夜:九年保費糾紛案 支付1300萬和解

作為可口可樂、農夫山泉的包裝瓶提供商之一,萬凱新材將於9月1日上會,衝刺深交所創業板。

萬凱新材是一家主要經營聚酯材料研發、生產、銷售企業,產品多用於可口可樂、農夫山泉等包裝,此次IPO擬公開發行不超過8585萬股,募集資金15。04億元,用於年產120萬噸食品級PET高分子新材料專案(二期)、多功能綠色環保高分子新材料專案等的建設。

萬凱新材2018年-2020年營業收入分別為,117。2506億元、96。8244億元、92。9752億元,2018年-2020年淨利潤分別為,1。9597億元、3。6715億元、2。0257億元,2018年-2020年淨資產收益率分別為,31。48%、36。7%、16。36%。

在2019年淨利潤創新高後,萬凱新材2020年營收和淨利潤、淨資產收益率均有所回落,而更為關鍵的是,

包括茅臺、中金等眾多機構在2019年進入,隨後萬凱新材2020年股改開啟上市之路。

作為萬凱新材的創始人和實控人沈志軍,曾經有家新三板公司正凱新材,也是在2020年退出新三板。

為上市掃清障礙的萬凱新材,更是慷慨掏出1300萬元,為一起持續九年的保費糾紛案畫下句號。

大地保險九年保費糾紛 突轉經濟犯罪嫌疑?

在招股書中,萬凱新材對於這起保費糾紛著墨最多,但是

對於和解原因並不詳細。

2012年4月2日,萬凱新材部分存貨及機器裝置因暴風事故導致的廠區停電而受損

,事故發生後,萬凱新材向投保的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寧支公司(簡稱“大地保險”)主張賠償,並向海寧市人民法院起訴。

萬凱新材和大地保險進行了多輪訴訟,時間來到2020年6月,已經上訴到杭州中院的民事訴訟畫風突變,

杭州中院認為其中存在涉嫌經濟犯罪嫌疑,將相關線索和材料轉交了公安機關。

萬凱新材IPO前夜:九年保費糾紛案 支付1300萬和解

不過,

2020年8月、9月,海寧市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刑事複議決定書》,2020年10月嘉興市公安局出具《刑事複核決定書》,認定大地保險海寧分公司沒有被保險詐騙。

萬凱新材註冊地為海寧市。

2020年11月30日,

萬凱新材和大地保險簽訂和解協議,支付1300萬元給大地保險。

到底是什麼因素導致杭州中院突然覺得涉嫌經濟犯罪嫌疑?

穿透君帶你回顧這一起糾纏九年的保費糾紛。

風暴引發電線短路 保險賠付多次訴訟

2011年9月,萬凱新材和大地保險簽訂保險協議,投保財產一切險、機器損壞保險和營業中斷保險等險種,保險期限自2011年9月16日零時起至2012年9月15日。

2012年4月2日晚上10點,海寧市遭遇九級暴風,

暴風將杭浦高速公路南用於秦山核電站20萬伏輸電線路建設搭建的竹塔颳倒,竹塔倒塌使50萬伏輸電線路與橫向跨越南北方向的110千伏輸電線路碰線、短路,引起尖山新區停電,停電造成萬凱公司生產線上的存貨毀損,機器裝置損壞。

事故發生後,萬凱新材向投保的大地保險主張賠償。大地保險認為本次事故不屬於財產一切險主險和機器損壞險主險的保險責任,符合附加的“三停”損失保險條款責任,

僅於2012 年4月、7月合計支付60萬賠款。

2012年12月,

萬凱新材向海寧市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大地保險賠償保險金3915。84萬元和相應利息損失。

2014年7月30日,海寧人民法院判決,大地保險支付保險金2554萬元和相應利息損失。

2014年8月6日,大地保險向萬凱新材支付保險賠償、利息損失等共計2800萬元。

隨後,

大地保險不甘心自己出保費賠償金,開始尋找這筆保險賠償的責任方。

他們認為

竹塔是浙江省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修的,輸電線路是華東電網修的,是他們的施工行為造成萬凱新材的損失

,其應當向萬凱新材承擔賠償責任,且大地保險已向萬凱新材承擔賠償義務,

大地保險享有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萬凱新材對被告的請求賠償的權利

,故向杭州市江乾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變電公司、華東電網公司向大地保險支付賠償款 28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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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杭州江乾區人民法院駁回了訴訟請求。大地保險不服,2018年1月上訴到杭州中院,杭州中院發回江乾區人民法院重審。2019年12月,江乾區人民法院又駁回了大地保險訴訟請求。

大地保險不服重審一審判決,把華東電網變更為國家電網後繼續到杭州中院訴訟。

這一次,杭州中院認為其中存在涉嫌經濟犯罪嫌疑,將相關線索和材料轉交了公安機關。

這次轉變的關鍵是浙江省送變電公司的答辯,

事故發生後,經管委會和萬凱公司協商,明確此次停電事故給萬凱公司造成損失合計2100萬元,省送變電公司據此已支付萬凱公司補償款2100萬元,因此無須再另外承擔賠償責任。

突然冒出來的管委會和省送變電公司賠償是怎麼回事兒?

送變電公司已經提前賠償支付 大地保險後知後覺

原來,在2012年4月事故發生後,省送變電公司和輸送電線路海寧段工程建設指揮部簽訂協議,約定省送變電委託指揮部處理這次事故中受損使用者的經濟補償等協調處理工作。根據估算,省送變電公司先行向指揮部一次性支付因施工引發的其他補償,受損使用者補償費共計2600萬元,若損失超過2600萬元時再另行支付。

2012年5月4日,省送變電公司透過銀行轉賬支付給指揮部2600萬元。

2012年9月20日,海寧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和指揮部共同向海寧市人民政府提交《關於尖山新區突發停電事件企業要求損失補助事宜的辦理情況彙報及建議》(海政辦抄【2012】973號),

建議從補充協議中一次性撥款2300萬元給海寧市尖山新區管理委員會,由海寧市尖山新區管理委員會統籌處理因本次突發停電事件造成的相關企業損失補助事宜

2012年10月8日,海寧市人民政府批覆同意。

2012年9月25日,海寧市尖山新區管理委員會與萬凱新材簽訂《備忘錄》

,載明:由於歷史原因,尖山新區電力配套一直僅單迴路供電,尚未實現雙迴路供電,未能完全滿足乙方穩定生產之要求

。在乙方投產至今,陸續發生因供電穩定性(含因暴風、閃電等自然災害及/或供電事故等)及因相關重大電力建設配合等所致的停電事故,客觀影響了乙方穩定生產並累計造成重大損失。現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意見,備忘如下:甲方同意對截至本備忘簽署之日之前由於供電事故或停電配合等事由給乙方帶來的損失予以合計人民幣2100萬元的一次性停電補償。

乙方在按時、全額收到上述補助款後,乙方同意不再就該損失向甲方以任何方式主張權利。甲乙雙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2012年9月25日,萬凱新材向海寧市尖山新區開發有限公司出具收據一份,金額為2100萬元,款項內容為50萬伏線路施工等引發的其他補償費。

從大地保險後續的訴訟行為來看,對於此次省送變電公司透過指揮部、新區管委會給萬凱新材的補償是不知情的,萬凱新材也並未將此告知大地保險。

大地保險隨後在起訴書中明確指出,

萬凱新材已經收到省送變電公司2100萬元賠償後,故意隱瞞該事實,由向大地保險進行起訴索賠賠償金,構成保險詐騙罪。

萬凱新材則辯解稱,大地財保公司所謂的萬凱公司涉嫌保險詐騙屬於無稽之談,

管委會的賠償是針對投產以來的多次停電損失(包括這次事故),和大地保險賠付事項並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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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保險明顯則不這麼認為。

最後,萬凱新材稱

鑑於正在籌備上市,希望減少訴訟對上市影響,大地保險都經過長時間訴訟程式,雙方均希望儘早了結糾紛,經過多次協商,萬凱新材和大地保險在2020年11月30日簽訂和解協議,萬凱新材向大地保險支付1300萬元和解款。

大地保險入股 與茅臺中金站在一起

儘管大地保險並未要回全部的賠償款,但是其卻透過入股萬凱新材,在其未來的IPO中有可能大賺特賺。

2019年10月,正凱集團將其持有的正凱新材2。1%股權以6000萬元價格轉讓給寧波豐鼎優泰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萬凱新材IPO前夜:九年保費糾紛案 支付1300萬和解

截止招股書,豐鼎優泰持有萬凱新材534。0113萬股,換算過來當時入股價格在11。2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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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鼎優泰的背後,大地保險就持有16。13%的合夥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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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開豐鼎優泰,

萬凱新材從2019年4月-11月,密集引入了眾多的機構投資者,包括中諮華蓋、復樸投資、中金盈潤、上海置瀚、茅臺建信、長江奇灣、中光財金等投資機構。

每股價格也從9。42元一路上漲到11。78元。

而這一眾的投資機構背後,都站著各種大型集團與國企,

南昌市政府南昌工業控股集團、貴州茅臺酒廠集團、長江證券旗下長江成長資本、國華人壽、合肥高新興泰產業投資、山東鐵路發展基金、金鷹國際、浙江省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溫氏投資等等。

不過,控股股東正凱集團仍持有萬凱新材總股本的46。84%,

沈志剛直接持股8。77%,並透過正凱集團控制公司46。84%的股份,合計控制公司55。61%的股份,系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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