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股東計劃100%出清股權 被接管的新時代信託公開招募重組方

9月7日,資本邦瞭解到,近日,新時代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時代信託”)官網釋出公告稱,新時代信託現向社會公開招募股權重組意向投資者。公告顯示,新時代信託全部四家股東,此次擬出讓所持100%股權。

意向投資者需承諾三個條件,分別是:應當承諾認可並支援、配合新時代信託接管組的風險處置工作;應當承諾保障新時代信託的信託投資者、債權人和員工等相關方的合法權益;應當承諾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等,均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

同時,此次公告還對新時代信託的意向投資者提出了五項資格要求:

一是意向投資者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信託公司股東資質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7年第2號)、《信託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保監會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保監會令2020年第12號)等。

二是意向投資者應當具有良好社會聲譽、良好誠信記錄、良好公司治理、良好財務狀況以及清晰的關聯關係和審慎的風險管控能力。

三是意向投資者應當與新時代信託有良好的業務協同,可為新時代信託的健康發展提供資源支援。

四是意向投資者主業應當不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的限制類或淘汰類行業。

五是接受兩個或兩個以上意向投資者組成聯合體參與股權重組。聯合體應當明確一名牽頭人,並書面說明每一參與方的角色、分工和職責等情況。

公開資料顯示,新時代信託是由中國銀保監會內蒙古監管局核發金融許可證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註冊資本為60億元,註冊地址在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並在北京設立管理中心、全國多地設立財富管理中心,業務範圍包括資金信託、財產權信託等。

據悉,2020年7月17日,中國銀保監會決定對新時代信託實施接管,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可依法適當延長。2021年7月16日,中國銀保監會決定延長新時代信託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

接管以來,接管組依法合規對新時代信託進行風險處置,已經完成或者正在開展清產核資、資產處置、研究投資者損失處理問題、最佳化內控、籌劃發展等相關工作,積極為新時代信託下一步恢復正常經營創造有利條件。

現股東計劃100%出清股權 被接管的新時代信託公開招募重組方

TAG: 信託時代意向接管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