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還不起債有救了?首個個人破產案判了,會成老賴的躲債工具嗎

關於個人

破產

的訊息,其實在去年就有相關訊息在流傳了,為了給欠債多但確實還不上錢的人一個東山再起的機會,個人破產製度也就應運而生。

不過雖然制度有了,但地方上並沒有一個個人破產的案例來給出參考,這就讓一些朋友認為個人破產製度是不是還沒有實施?

欠錢還不起債有救了?首個個人破產案判了,會成老賴的躲債工具嗎

個人破產法迎來“首案”

上週深圳市的梁先生收到了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送來的裁定書,法院已經批准了他的個人破產申請,值得注意的是,這是個人破產法今年三月份實施以來的第一宗經法院裁定有效的破產案例。

梁先生在申請個人破產時,

債務

達到了75萬,但其名下只有3萬多存款以及4000多

公積金

,無房車資產,每月收入2萬多,這已經是嚴重的資不抵債了。

根據法院的判決,梁先生在未來三年內償還借款本金,所有的利息被免去,在未來三年內,梁先生的家庭除了保留每月7700元的生活支出以及一些生活必需品作為

財產

之外,其他收入均用於還債。

如果在這三年時間裡面,梁先生沒有按照法院的裁決來還款,那麼債權人就有權利向其追索未歸還的本金及利息。

有些朋友就會想,免除了債務人的利息,這不是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嗎?這麼做對債務人是一個機會,但卻忽視了債權人的想法。

實際上,梁先生此次的債權重組方案,獲得了超過90%的債權人的同意,在債權人看來,梁先生已經沒有還款能力了,透過法院的方案能夠拿回來本金就已經非常不錯了,沒必要逼得這麼緊。

總的來說,個人破產主要還是給誠而不幸的債務人東山再起的機會,也給要債無門的債權人能拿回部分資金的機會。

欠錢還不起債有救了?首個個人破產案判了,會成老賴的躲債工具嗎

個人破產製度會成為老賴躲債工具嗎?

個人破產製度出臺後,民眾對它主要有兩種聲音,一方認為這可以給一些講誠信但確實沒錢還的人東山再起的機會,但也有人認為這將成為一些別有用心的人躲債的工具。

有了個人破產製度,這對於債務人來說顯然會減輕壓力,沒有了後顧之憂,但對於債權人來說就無疑也是加大了投資風險。

大家有這個顧慮也很正常,但其實有關部門在出臺這個制度之前已經考慮的很全面了,老賴想鑽空子幾乎沒有這個可能。

首先,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請個人破產,想要申請個人破產必須要經過法院的嚴格審查,在這個步驟當中,法院就會把老賴與有誠信的人區分開來。

現在資訊手段這麼發達,有不少老賴都是有“前科”的,一查就能查的到,這也方便法院來識別判斷申請人的資質。

再者說了,個人破產並不是說就不需要還錢了,根據有關部門的介紹來看,個人破產有清算以及重組兩種方式。

所謂的清算,就是豁免債務,但即使是這樣,債務人個人的財產以及至少三年的全部收入都要用來還債。

除此之外,債務人還必須遵守嚴格的消費限制措施,在任職上面也會被限制,對個人信用的影響很大,可以說是豁免了債務但未來前景十分不明朗。

至於重組,就是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了新的協議,債務人按照重組計劃來還債,相對清算來說重組的手段要溫和許多。

只要債務人表現好,信用遭受的損失也少一點,相較於清算來說,法院給的限制要少一點,更有利於東山再起。

申請個人破產以後,那基本上就說明債務人與未來的高質量生活說了再見,這其中的辛苦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

欠錢還不起債有救了?首個個人破產案判了,會成老賴的躲債工具嗎

所以,想要透過制度來躲避債務並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債權人以及法院都不是傻子,沒這麼容易上當受騙。

TAG: 破產個人債務人債權人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