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第一個穿褲子的女人:為全世界的女性爭取穿褲子的權利

如果告訴你,至少在1930年代以前,歐美的女性從來沒有女人敢穿著褲子招搖過市,而巴黎這個號稱時裝世界第一的城市,直到2013年才從法律角度真正意義上廢除了女性禁止穿褲子的條文,不知道你會不會張大了嘴。

世界上第一個穿褲子的女人:為全世界的女性爭取穿褲子的權利

去看那些世界名畫或是上個世紀的老照片,無論是出席晚宴的公主還是在田間勞作的女奴、穿梭於廳堂之間的女僕或者是普通的農家婦女,從米勒的《拾麥穗者》到維米爾的《倒牛奶的女人》;從達芬奇的《蒙娜麗莎》到德拉克羅瓦的《自由引導人民》,無論出身貧富貴賤,所有出現在公眾場合的女性,都是一襲長裙,因為法律明文規定,女性不得穿褲子。即便是二戰初期的女兵們為了作戰需要不得不剪短了及地長裙,但也都是穿著短裙,幾乎沒有女性敢穿兩條腿的褲子,哪怕是出現在隨時可能送命的戰壕裡,在長達數千年的人類進步史中,穿褲子的女性一直被認為是傷風敗俗的壞女人。

自從褲子被髮明出來之後,它一直是男性的專屬品,為的是打獵打仗方便動作,女性則以裙子為唯一的服裝款式。實在感覺露著兩條光腿太冷,也只有脛衣可穿。脛衣不是衣服,只是兩個褲筒,由兩條繩子系在大腿上或者腰間,如果實在難以理解,不妨想象一下我們現在常用的套袖,只不過是把套袖套在腿上罷了,脛衣一般也只從腳踝繫到膝蓋處而已。《金瓶梅詞話》中描述潘金蓮的穿戴,是“下著紗裙,內襯潞紬裙”,裙子裡面,則繫著一對“錦紅膝褲”,說的便是這種脛衣,只不過顏色鮮豔,質地柔軟,描金刺繡而已。而在歐美,人們為了防止穿裙子走光,則發明了內褲。

世界上第一個穿褲子的女人:為全世界的女性爭取穿褲子的權利

中國舊式女子膝褲

在西方,自古是以細腰為美的,女性為了吸引到更多欣賞和讚許的目光,想盡一切辦法把腰緊緊勒住,在女性服裝設計上,束腰胸衣和撐裙與裙子緊密結合在一起不可分割。那時候衡量一個女性是否漂亮的標準之一是,腰圍要小於18英寸,按一英寸等於2.54釐米換算,一個標準的歐洲美女的腰圍僅有不足46釐米。如同中國女性以金蓮三寸為美而拼命纏足一樣,歐美的女性為了達到或接近這一近乎苛刻的標準,從小就穿著硬質的腰帶並拼命勒緊,很多女性因此而少食甚至不食,營養不良,更有甚者會因束縛太緊而勒斷了肋骨,更多的人則因長年束縛導致的盆骨狹窄和畸形而難產致死,束腰的危害與中國的纏足相比,只過之而無不足。

世界上第一個穿褲子的女人:為全世界的女性爭取穿褲子的權利

以束腰和寬擺為特徵的西方女性裙裝

在這一點上,寬胸收腰長擺的沙漏式裙裝正好符合了歐美人的審美標準,而穿褲子則“是壞女人才做的事”,不僅有傷風化,簡直大逆不道,在西方,上世紀五十年代還有一些國家在法律裡明確著穿褲子的女性要服刑的條款。蔓延全球的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眾多的女性為了保家衛國而扛起了槍走上戰場,但她們的軍服依然是裙子而不是褲子,很多女兵因為穿裙子不方便而私自將裙子裁剪並把裙襬的中間縫死,用剪刀裁開當做褲子穿而被軍事法庭審判,甚至她們其中的一些“聰明的逃兵”就運用這一招坦然接收審判從而離開戰場到後方服刑,從而避開了戰死沙場的宿命。

但是服裝界的革命與政治鬥爭的相通之處也在這裡:越是有壓迫,就越是有反抗。專門針對女性生理結構而設計的女褲早在150年前就已經出現了。

19世紀中葉,美國女權運動的領導人艾米麗亞·簡克設計了第一條真正意義上的女褲。畢生從事女性解放運動的簡克主張要解放女性首先要從服裝上開始,她設計了一條圭耳其風格的女褲,但在根深蒂固的“穿褲子的女人都是女巫”的聲浪之中,這條褲子僅僅存在了幾天而已,根本沒有人敢穿上它試試效果。

直到20世紀三十年代,在開放度極高的美國也依舊禁止女性穿褲子,前衛的女明星瑪琳·黛德麗在巴黎街頭穿著褲子而被判罰勞工,雖然最終政府迫於她在美國民眾中相當高的知名度和人脈關係不得不撤銷了此項控訴,但是“有傷風化罪”的指控還是留在了她的檔案裡。

第一個真正穿上了現代概念中的女性褲子的人是美國內戰時期的女軍醫瑪麗·愛德華·沃克。

世界上第一個穿褲子的女人:為全世界的女性爭取穿褲子的權利

沃克

沃克1832年出生於美國紐約,開明的父母不僅有學識,更是家有餘財的小農場主,而性格開朗活潑的沃克從小好動,對從頭到腳束縛著自己的裙子深惡痛絕,時常把父親的褲子裁短了自己穿上,家人看著她穿著褲子在農場裡幹活既方便又靈巧,也就不加制止,反正農場是自家的,女兒更是親生的。1855年她拿到了醫學博士證書,並立即與同學亞伯特·米勒結婚,但是從小叛逆心極重的沃克拒絕向主發誓“服從丈夫”,同樣拒絕改姓為米勒,只勉強同意被稱作“米勒·沃克醫師”而不是米勒夫人,這讓丈夫忍無可忍並很快就與她辦好了離婚手續。

隨後在美國內戰中,沃克以其精湛的醫術服役於部隊,並多次參加戰鬥,搶救了無數的傷員。雖然在戰爭伊始她只能因為性別的原因充當護士,但這個敢穿褲子的護士無疑是最搶眼的,在內戰時她成了敵對雙方都想一睹為快的名人,人們更想看到的是穿著褲子的女人到底是什麼樣的,為此她還被敵人精心設局俘虜過。

戰後的1865年,安德魯·強森總統頒發國會榮譽勳章給沃克醫學博士,以表彰她在內戰中的卓越貢獻,這也使她成為國會榮譽勳章的唯一女性得主。有個小插曲是後來因為法令修改,認為國會勳章的頒發物件標準為“實際對敵戰鬥的軍職人員”而她只是個護士,政府要求她交回勳章,但結果是遭到了她的嚴辭拒絕。她在每次出席重大場合時都要把這塊美國女權歷史上絕無僅有的勳章掛在胸前的顯著位置,並驕傲地向身邊的每一個人講述它的來歷。

而後世人們記住她,更願意是以一個“世界上第一個穿褲子的女人”的身份而不是因為那塊勳章。畢竟,在人類的發展史上,戰爭太多了,而“第一個穿褲子的女人”這頭銜顯然更容易讓她成為萬眾矚目的焦點也更讓人津津樂道。

不管怎樣,一個叫沃克的女性,讓褲子終於擺脫了男人的獨佔,二戰時,美國把一艘體型修長的客輪命名為瑪麗·沃克號,並在1982年發行了紀念她的郵票。身為醫學博士的她也成為了美國醫學界的英雄,紐約州立大學奧斯維戈校區就有一個以她為名的醫學中心,更因為她曾經為美國獨立而戰,位於密西根州的美軍預備役基地以瑪麗·愛德華·沃克為名。

沃克女士的努力使得美國政府在戰後出臺了規定,准許女性在戰爭或其他特殊需要的場合下穿著褲子,但從法律上來講,女性穿褲子仍然違法。巴黎在1799年制定了女性不準在公眾場合穿褲子的法令,並於1892年和1909年做出修訂,修訂的內容也僅是“女性在騎腳踏車或者騎馬時可以穿褲子”,否則就可能被監禁。

很多社會名流在長達二百年的時間裡一直提議將這項明顯有歧視意味的法律廢除,但始終沒有得到政府的正面反應,相關部門聲稱這項法律是法國的老古董,雖然它以法律的面目被公佈於眾但從來沒被實際執行過,也沒有哪個女性因為違反這一法令而受到嚴肅的懲戒,所以不需要優先處理,“我們還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比如工業革命相關的優惠政策。”

做為世界最前沿的時裝之都,巴黎的服裝設計師們敏銳地捕捉到了女性對褲子的渴望和法律的鬆懈, 1966年,服裝大師伊夫·聖洛朗以當時盛行的馬褲樣式為基礎,採用無明顯性別表現的中性風格,設計出了一套“吸菸裝”。之所以稱之為吸菸裝,是為了規避“為女性設計分腿服裝”這一違法嫌疑,而是“專為吸菸者設計的服裝而非針對女性”。這套服裝大膽採用了裙裝的金屬質感的配飾,佩以中性的馬甲、領結,並融入了歐式禮帽、手套、絲巾和西裝等,風格上並無性別體現,但對樣式和身體各部位的尺寸裁剪上卻有著明顯的女性特徵。這套服裝一上市立即贏得廣大女性的喜愛,很多女性包括政府官員也堂而皇之地在公眾場合穿著吸菸裝,整個女性的著裝風格都為之一變。

世界上第一個穿褲子的女人:為全世界的女性爭取穿褲子的權利

歐洲古典女裙裝

三年之後,聖洛朗在時尚雜誌《Vogue》中留下了他那句流芳後世名言,“我終於讓女性穿上褲裝,從此遠離胸罩。”

2012年7月,巴黎市政參議員艾倫·胡珀特在給女權部長貝爾卡桑的公開信中表示,應立即廢止這條隱含詆譭和侮辱女性的法令,因為“這項法律的象徵意義可能會削弱我們的現代意識。”貝爾卡桑隨即批覆並同意了這項訴求。2013年1月31日,貝爾卡桑身著褲裝出席釋出會,正式宣佈這項“不允許巴黎女性穿褲子”的法令作廢。貝爾卡桑說:“這條法律與憲法中男女平等的原則相違背,它完全沒有法律效益,就是一個該放進博物館的老東西。”

這一天,距離當初制定這條法令的時間,已經整整過去了214年,從此,女性也不必再擔心自己穿著褲子逛街會被抓進警察局了。

TAG: 女性褲子沃克裙子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