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即將開始,深圳人,你定目標了嗎?

2021年在歡樂聲中悄然離去,你是不是在感嘆時光如梭,同時也在盤點2021的遺憾?悔恨當時定下的目標怎麼沒有盡力實現。

2022年敲門而來,相信21年的悔恨正逐步演化成一股衝動,讓你開始著手謀劃大藍圖,所以,新年伊始,你定目標了麼?你立旗幟了嗎?

但,你真的會定目標嗎?

很有可能在你定目標的第一步就已經註定它很難實現。我舉個例子,很多人都會在新年時許下戒菸、減肥、運動等等目標,但這些統統都不能稱為目標,僅能稱為美好的願望,或者說是方向。

當然有方向是個好事,就像去旅遊,你起碼知道自己要去到哪裡。在公司裡,方向就是戰略,但僅有戰略的公司是活不下去,他們還需要將戰略轉換成一個個可落地可檢驗的目標,所以目標本事就是可檢驗的。

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就是科學設定目標的方法——SMART原則。SMART是五個英文單詞的首字母,它們分別是:

Specific:具體的;

Measuralbe:可衡量的;

Attainable:可達成的;

Relevant:相關的;

Time-bound:有時限的。

新的一年即將開始,深圳人,你定目標了嗎?

我們以減肥為例,來逐一解析SMART原則。

Specific 具體的

”我要減肥!我要減肥!“天天喊著的這個口號並非是一個具體目標。因為你減肥究竟是要減十斤?還是減半斤?這個是不清楚的。模糊不清的目標很難讓人去規劃具體的行動方案,因為我們不清楚要匹配怎樣的資源,投入多大的精力才能達成。就像我們計劃去旅遊,我們除了要知道我們要到達的終點,我們也要知道我們出發的地方,這樣我們才能知道是坐船去,還是做飛機去?

Measuralbe 可衡量的

”我要減肥,我要瘦,我要照鏡子時看起來瘦就可以”。這個也不能稱之為目標。因為目標的設定是為了達成,所以是否達成是需要被評估的,而評估就需要有量化標準。量化有兩個重要作用,一是及時反饋,我們在實現過程中可以清晰知道自己離目標還有多遠;二是評估是否目標達成,不然很容易出現目標是否達成而糾紛;所以目標需要時可衡量的,如減肥十斤,戒菸戒到每天抽一根,每天完成5公里的慢跑等等。

Attainable 可達成的

或許你會說這哪有人會設定不能完成的目標呢?可仔細想想有多少人許願希望自己瘦成一道閃電?有多少人渴望一夜暴富?有多少人希望拐角遇到自己的白馬王子?所以在設定目標之前,還要更好的認識自己,找找鏡子,根據自己的現狀去設定合理的追求。我個人建議可達成的程度就是設定成你需要踮起腳跟才能夠得著的高度即可。因為設定得太難,你會失去動力;設定得太容易,沒什麼進步可言。夠得著又夠不著才是精髓所在。

Relevant 相關的

在管理工作上它是指跟核心工作相關的,就是這個目標的達成是有助於推動核心工作,如果不能推動核心工作的前進,那麼這個目標就沒有價值。所以,為了方便理解,我更願意把它說成是有價值的。因為目標達成就帶有激勵性。只有這個目標是你真正渴望想要實現,且實現後對你來說有很大的價值和作用,你在後續的執行中才有動力,才能選擇堅持。所以在設定目標前先想想目標的達成對於自己來說是不是真的很重要。就拿減肥來說,減肥十斤是為了什麼?是為了好看,還是為了健康,還是為了拍婚紗照等也可以充分想象一下自己減肥成功後後自己的喜悅和成就感會是怎麼樣?如果一旦發現自己目標的這種價值動機並不強,我建議還是不要設定這個目標。

Time-bound 有時限的

沒有時限的承諾都是謊言,目標也是。我辦公室有個同事天天喊著減肥,並且說減肥會是她的終身事業,所以我估計她終身都瘦不下來,因為這種感覺就有點像“環境衛生,人人有責”,既然人人有責,則人人無責“。deadline是痛苦的,但是deadline能確保你能成功。

所以運用SMART原則產出的目標會是這個樣子的:我要在2018年3月30日前減肥十斤,這對我很重要,因為我就能穿下美麗的婚紗,完成自己的終身大事。

新的一年即將開始,深圳人,你定目標了嗎?

最後再給大家一個小工具:像減肥這樣子的目標很容易量化,那麼像提高意志力、影響力等這些目標,要怎麼量化?

我給出的工具就是度量尺,度量尺是將難以量化的事物進行量化的方法,它分為兩步:

第一步:如果意志力滿分是十分,你希望你自己達到幾分?同時,你覺得你現在是幾分?

第二步:如果你達到了你滿意的分數,你覺得那是一個怎樣的狀態,請用具體的行為描述。

什麼是具體的行為?就是可以透過客觀工具記錄下來的行為,如能用錄音筆錄下來,能用照相機拍下來,能用攝像機錄下來的行為。其實,這也是一種定性的方法,把抽象的概念具體化,變得可評估,評估的標準就是你是否有出現這樣的行為。這種方法廣泛應用在企業的價值觀的評分中。

為了下一年不留遺憾,儘快練習用SMART原則來設定目標,如果你願意,告訴我你2018年的目標,而我來告訴你,你的目標是否SMART了?

科普一下

很多人認為SMART原則是”現代管理之父“德魯克提出的,實際上並非如此。德魯克是在1954年在《管理實踐》中最先提出了”目標管理“的概念,但並沒有提出SMART原則。SMART原則在50年代就有人體積,後來經過傑克·特羅(定位理論提出者)於70年代早期逐步整理和完善,最後演變為目標管理中的重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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