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哭著想要的東西,現在我也不稀罕了

莉莉的男朋友,是做外貿的,有段時間經常要出差。莉莉喜歡一款口紅,國外免稅店買的話會便宜不少,囑咐了好幾回,男朋友都忘了。

莉莉在一次次的失望之後,跟男友冷戰了半個月,男友再次出差,終於買回了那個牌子的口紅,遞給她,還用一種不屑一顧的語氣說道:“我買回來了,這下高興了吧?”莉莉氣得把口紅丟在地上,頭也不回地走了,真當她買不起一支口紅?

這一幕真的讓人挺難過的,好像誰都沒有做錯,又好像誰都有錯。

原本哭著想要的東西,現在我也不稀罕了

她要的不過是看到男友忽然拿出口紅時的那種心情,那種發現自己被在意,被寵愛時的感動,她甚至可以假裝驚喜:“哎呀,我隨口一說,你就記在心上了呀。”

可是在一次次明示和暗示之後,這樣的心情早就被衝得煙消雲散,那支口紅對她來說也失去了意義和驚喜。

只有在最喜歡的時候得到才是驚喜,一旦過了期,什麼都不是。原本哭著想要的東西,在需要哭著得到之後,往往就不想要了。

原本哭著想要的東西,現在我也不稀罕了

這就像魔鬼被所羅門王關進瓶子裡,丟在深深的海底,海底又黑又靜,瓶子又小又悶,魔鬼非常寂寞,最早的時候,魔鬼說:“不管是誰,只要把我從瓶子裡放出去,我就給他100個金幣。”

他等了一百年,沒有人來,這時候,魔鬼又說:“不管是誰,只要把我從瓶子裡放出去,我就給他一座金山。”

他等了五百年,依然沒有人來,魔鬼絕望了,開始痛恨,為什麼能把他放出去的人,等了那麼久還不來?於是他重新許諾:“不管是誰,只要把我從瓶子裡放出去,我都要立刻殺了他。”

原本哭著想要的東西,現在我也不稀罕了

喜歡和渴望,都像是好吃的,有保質期,放得太久了,就不再是原來的味道,終究要丟掉。

有些事,現在不做,以後就再也沒有精力去做了。有些物,現在不去得到,以後就再也不喜歡了,有些人,現在不好好珍惜,以後就再也找不到了。

人生就是這樣,錯過了就再也回不來了,感情不是你有時間了再來珍惜,而那些得不到的,你自己留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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