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婚姻法規定:辦理協議離婚應當具備怎樣的條件?

2018年,婚姻法規定:辦理協議離婚應當具備怎樣的條件?

大家好,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是,協議離婚應當具備怎樣的條件?

協議離婚比較好理解,只要雙方協商好就可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但是,並不是說所有的婚姻都可以去辦理協議離婚的,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一定要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才可以。

2018年,婚姻法規定:辦理協議離婚應當具備怎樣的條件?

第一個條件,雙方系合法夫妻。對於合法夫妻,有些朋友就簡單的理解為雙方只要辦了酒席,甚至有了小孩,就屬於合法夫妻了,不是的,合法夫妻要求你有結婚證,或者屬於事實婚姻。剛才所說的那種情況,有些朋友有簡單的認為,這種辦了酒席,舉行了婚禮的情況下就屬於事實婚姻了,不是的。事實婚姻,認定起來是非常嚴格的,他有一個關鍵的時間點就是1994年2月1日之前。

也就是說,在這個時間點之前。你們雙方已經按照我們民俗,舉行了婚禮,辦了酒席,然後在一起同居,同時你們雙方符合了婚姻條件,這種情況下才能屬於事實婚姻。那在這個時間點之後,就不屬於事實婚姻了。

2018年,婚姻法規定:辦理協議離婚應當具備怎樣的條件?

第二個條件是雙方對於離婚達成合意。雙方對於離婚這一個事項,雙方都是同意的,且雙方本人都願意親自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這樣才可以。只要有一方不同意,你就不能去辦理協議離婚。

2018年,婚姻法規定:辦理協議離婚應當具備怎樣的條件?

第三個條件雙方要簽訂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當中對於子女的撫養費問題、財產和夫妻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這些達成一致的內容,一定要寫在離婚協議書中。因為雙方領取離婚證之後,以後雙方必須要按照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去履行。所以說,離婚協議書是必須要簽署的,而且要把離婚協議書寫好,儘量不要留有漏洞。

2018年,婚姻法規定:辦理協議離婚應當具備怎樣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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