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成大事者,至親亦可殺”,盤點武則天殺死的親眷,心狠才能贏

“欲成大事者,至親亦可殺”,盤點武則天殺死的親眷,心狠才能贏

2010年時上映的一部電影

《狄仁傑之通天帝國》

中,劉嘉玲扮演的女皇武則天曾說出一句著名的臺詞:

“欲成大事者,至親亦可殺”

歷史上的武則天是否說過類似的名言不得而知,但她在攀登權力巔峰之路上的諸多行為,卻很好地詮釋了這句話。

或許是因為武則天以女子之身,在那個男尊女卑的年代,要成就至尊之位,就不能走尋常路,必須要比男子更加心狠手辣。

所以,對於武則天來說,沒有不能殺的人,親人也是如此,只在乎於需不需要。

武則天一生到底殺過多少至親?一般人還不一定能瞭解清楚,本文就對此做一個盤點,以供讀者參考。

“欲成大事者,至親亦可殺”,盤點武則天殺死的親眷,心狠才能贏

一:親生子女‍

武則天一共給唐高宗李治生下了四子二女,這六位皇子皇女應該算是武則天至親中的至親,但可惜的是,其中的一女一子都被武則天干掉。

永徽五年(公元654年),武則天為唐高宗所生的第一個女兒安定思公主僅出生一個月後就夭折。

至於安定思公主的死因,根據

《新唐書》

中的記載,武則天當時為扳倒王皇后,親手殺死了這個女兒。

這個事情有些爭議,比如

《舊唐書》

中,就沒有說是武則天殺的。

但絕大多數人都相信,這事就是武則天干的,或許是因為她之後有過殺兒子的行為,所以導致了世人更傾向於相信武則天殺女是真事。

文明元年(公元684年),武則天的第二個兒子李賢在流放地巴州,被武則天派去的左金吾衛將軍丘神勣逼令自殺。

雖然史書上沒有直接記載是武則天下令讓丘神勣這麼幹的,但殺子這口鍋武則天躲不掉。

因為,沒有武則天的命令,哪怕是預設,都很難想象丘神勣敢殺天后的親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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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婿和兒媳

上元二年(公元675年),武則天第三個兒子李顯(唐中宗)的正妻趙氏,被武則天以不恭謹自己的理由,幽禁至內侍省的女牢。

在趙氏被關押中,武則天不允許給她送做好的食物,只給她送生食,讓趙氏要麼就生吃,要麼就自己動手做。

但數日之後,趙氏發現被活活餓死在女牢中,她的死只能算在武則天名下。

趙氏不是普通的豪族之女,她也是皇族血脈,她的生母常樂公主是唐高祖李淵的女兒

(實際算輩分的話,趙氏是唐高宗的表妹,是丈夫李顯的長輩)

趙氏被武則天懲治的真正原因是,常樂公主看不起武則天,所以女兒被報復。

常樂公主也因女兒被殺,深恨武則天,後來積極參與反武的行動,終於也被武則天殺掉。

永昌元年(公元689年),武則天愛女太平公主的第一任丈夫薛紹,被活活餓死於關押他的監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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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紹的母親是唐高宗李治的同母妹城陽公主,他被武則天整治的原因是,其兄薛顗參與了唐宗室李衝的謀反行動。

但實際上,武則天干掉薛紹,恐怕也是對薛紹之母城陽公主的一種報復行為。

李唐的公主們,大多都看不起武則天這個先後侍奉李世民和李治的女人,城陽公主也是如此。

城陽公主曾經有過巫蠱的行為,她跟唐高宗這個同母兄長的感情不錯,搞巫蠱估計就是針對武則天。

所以,跟城陽公主關係惡劣的武則天有報復的動機,哪怕薛紹跟太平公主生了四個子女。

長壽二年(公元693年),武則天第四個兒子李旦的正妻劉氏被人告發,說她在家中施法詛咒武則天,同謀的還有李旦的側妃竇氏。

因此,劉氏和竇氏在入宮朝見武則天時被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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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孫子和孫女

天授年間(公元690年至692年),李賢的長子李光順被殺。

他的死因史書沒有更多記載,但皇孫(當時受封安樂郡王)被殺,毫無疑問非武則天點頭才行。

我猜測,恐怕是李光順因為父親李賢的死,對祖母武則天有了怨言,所以導致被殺。

大足元年(公元701年),李顯的長子、邵王李重潤

(曾被唐高宗立為皇太孫)

,六女永泰郡主李仙蕙及丈夫武延基

(武承嗣之子,武則天侄孫)

,全被武則天下令杖斃。

他們的死因是,私下對武則天寵信男寵張易之、張昌宗表示不滿,被張易之構陷,激怒了武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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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武氏宗親‍

麟德二年(公元665年),武則天的親姐姐、韓國夫人武順被其毒殺。

武順之死,大概是因為她受到唐高宗寵信,且有武則天的兒子李賢(當時是皇太子)是武順所生,而非武則天親生的謠言傳出。

這對武則天產生了嚴重的政治上的威脅,所以,武則天把她幹掉了。

武順死後的第二年(公元666年),其唯一的女兒,也是武則天外甥女的魏國夫人賀蘭氏,被武則天毒死。

武則天干掉她的原因也很簡單,魏國夫人賀蘭氏受寵於唐高宗,和武則天爭寵,她比武則天年輕,又跟武則天有殺母之仇,武則天不放心了。

“欲成大事者,至親亦可殺”,盤點武則天殺死的親眷,心狠才能贏

賀蘭氏死後,武則天把殺死她的罪名推到了兩個族兄武惟良、武懷運身上

(毒死賀蘭氏的食物是這兩人送去的,但下毒的是武則天)

,順手就把這兩位族兄也給幹掉了。

武惟良、武懷運死的很冤,武則天需要他們背鍋,唐高宗寵愛的女人死了,當然要有責任人。

同時,武則天也要向唐高宗表明,自己對外戚是打壓的

(唐高宗因長孫無忌的事情,對外戚很警惕)

,為律法可以六親不認。

總之,武則天用一個外甥女和兩個族兄的性命,既消除了後宮潛在的威脅,又在政治上獲得了唐高宗的信任。

咸亨二年(公元671年),韓國夫人武順唯一的兒子、魏國夫人賀蘭氏的兄長、武則天的外甥賀蘭敏之,在流放的路上

“以馬韁自縊而死”

“欲成大事者,至親亦可殺”,盤點武則天殺死的親眷,心狠才能贏

他的死,或許也是武則天找人乾的,也有說是皇太子李弘找人乾的,原因後面講。

賀蘭敏之為人好色,在長安城內名聲很不好,做過一些事讓武則天都很難堪。

皇太子李弘要婚配時,唐高宗給兒子選了司衛少卿楊思儉之女楊氏為正妃,就等著吉日到來後大婚了。

這可是未來的皇太子妃,未來的皇后(如果李弘不病死的話),可賀蘭敏之因楊氏美貌,就把她給霍霍了。

不僅如此,賀蘭敏之還在外祖母榮國夫人楊氏(武則天生母)的喪期內,繼續行淫樂之事。

幾件事情疊加起來,武則天也保不住他,只能將其流放。

至於賀蘭敏之在路上

“自縊而死”

,武則天和李弘都有出手的可能,具體是誰都無所謂了。

“欲成大事者,至親亦可殺”,盤點武則天殺死的親眷,心狠才能贏

五:結束語

以上是我總結的,武則天干掉的,可以稱得上是至親的一些人的情況。

如有遺漏和爭論,歡迎讀者在評論區補充和探討。

參考文獻:《舊唐書》《新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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