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特藥業IPO:股權收購與學術推廣疑雲重重,註冊階段7大問題突顯申報質量成色有幾何?

倍特藥業在2021年3月21日提交了創業板招股說明書註冊稿,兩日之後,即在3月23日,證監會便向其反饋了註冊階段的7個大的問詢問題,涉及收入、專利技術收購、銷售費用、業績趨勢、歷史沿革及實際控制人、業務形成過程及收購和關聯資金拆借等。效率不可謂不高,不過5個月之後,依然未見倍特藥業的回覆。

其中反饋的問題之一便是與收購寶鑑堂藥業股權、購買四川升和藥業14項藥品技術有關。

申報材料顯示,2018年1月30日,倍特藥業、四川升和藥業共同出資設立寶鑑堂藥業,其中四川升和藥業以房屋、機器裝置、土地使用權等實物出資9,321。62萬元、持股51%,倍特藥業以貨幣出資8,956。07萬元、持股49%。註冊資本合計18,277。6863萬元。

2個月後,即2018年4月倍特藥業於以9,321。62萬元收購寶鑑堂藥業51%股權。又2個月之後,即同年6月,寶鑑堂藥業向其原股東四川升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購買14項藥品技術共計12,047。93萬元。

倍特藥業對於寶鑑堂藥業出資設立、收購股權、購買藥品技術可謂緊鑼密鼓,一波連一波。

01.股權收購之疑問

據工商資訊,寶鑑堂藥業註冊地址位於成都市溫江區成都海峽兩岸科技產業開發園科林路西段66號,而四川升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海科製藥分公司亦位於同一地址,雙方亦共用過一個聯絡電話028-82666701。

另據寶鑑堂藥業在各類藥業資源網站登記的資訊顯示,“四川寶鑑堂藥業有限公司是由成都倍特藥業集團出資收購四川升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海科製藥分公司組建而成,生產地址為成都市溫江區科林路66號,佔地約106畝。”

根據四川升和藥業購地資訊,亦可佐證。

四川升和藥業於2010年9月購的溫江區海峽兩岸科技產業園7。0745公頃土地使用權,約106。1175畝,成交價格1188。5083萬元。

據國家工商管理總局查詢,四川升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海科製藥分公司成立於2008年7月1日,於2019年9月29日方才登出,且在2019年3月22日四川省生態環境廳釋出的《2019年四川省重點排汙單位名錄》中,被列為水環境重點排汙單位。由此表明該公司2019年仍在經營。

另外四川升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海科製藥分公司於2017年12約8日,被溫江區環保局以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罰款5萬元。

申報檔案披露,2018年1月30日,倍特藥業、四川升和藥業共同出資設立寶鑑堂藥業,同年4月收購四川升和藥業持有的51%股權。

綜合以上,我們提出以下問題:

一是既然2018年倍特藥業以9,321。62萬元收購升和藥業海科製藥分公司的土地使用權和其他固定資產,何以2019年升和藥業海科製藥分公司仍在經營?9000多萬購買的資產是什麼?

二是同一地址兩家公司,升和藥業海科製藥分公司在經營,寶鑑堂藥業又在何處經營?申報檔案披露寶鑑堂藥業2018年度、2019年度分別虧損2,984。90萬元、3,615。62萬元,在生產場地另有公司在經營的情況下,是如何出現如此數額的虧損?

02.藥品技術收購之疑問

再看倍特藥業以12,047。93萬元購買的14項藥品技術。

2018年6月,寶鑑堂藥業從原股東四川升和藥業收購了包括糖脈康顆粒、小兒咳嗽寧糖漿、寶寶樂(小兒健脾顆粒)、瀉肝安神膠囊、宮瘤清膠囊、生脈飲等合計14個藥品批件,轉讓價格12,047。93萬元。

收購時點藥品批件評估報告預測2018年至2020年收入金額遠高於收購後實際產生的收入。

2018年6月寶鑑堂藥業收購上述藥品後,對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3月營業收入貢獻分別為806。33萬元、2,328。61萬元和563。21萬元。

收購評估時將藥品批件的技術提成率定為5%,高於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頒佈的技術貿易合同提成率中製藥行業提成率,亦高於2020年3月底減值測試評估採用的技術分成率。2020年4-11月,上述藥品批件對應產品產生的實際收入與減值測試預測收入分別為2,256。50萬元和3,392。41萬元,收入差異較大。

證監會反饋問題亦要求倍特藥業說明分開收購四川升和藥業所持寶鑑堂藥業股份及14個藥品批件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收購上述藥品批件的原因及必要性、收購價格的公允性,並要求結合上述藥品批件的技術先進性、市場準入、市場前景、品牌及團隊建設等情況,說明收購預測收入與實際收入存在較大差異的原因,是否存在過分誇大收入預測的情況。

03.業務推廣之疑問

報告期各期即2017年至2020年9月,倍特藥業銷售費用分別為41,678。4萬元、138,685。59萬元、183,408。56萬元和148,411。70萬元,佔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為37。03%、54。79%、56。67%和59。68%。其中業務推廣費佔銷售費用比重分別為84。23%、91。92%、93。11%、92。66%。

什麼意思呢?意思就是2017年至2020年9月,倍特藥業花費了470881。25萬元,即47億881萬用於業務推廣。而其相應的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112,269。53萬元、252,196。23萬元、322,994。79萬元和248,493。08萬元,合計935953。63萬元。

也即50。31%的營業收入用於業務推廣。

2017年至2020年9月,倍特藥業主營業務成本分別為34,167。69萬元、47,141。91萬元、62,504。64萬元和40,498。70萬元,合計184313。44萬元。成本不及營收的20%。

來看看倍特藥業的主要業務推廣商。

倍特藥業IPO:股權收購與學術推廣疑雲重重,註冊階段7大問題突顯申報質量成色有幾何?

經查詢工商資訊,2017年第一大業務推廣商四川凡非醫藥諮詢服務有限公司,與第四大業務推廣商成都凡彥勞務有限公司,發起人均為張靜、張孝翠。分別成立於2016年9月、11月,均於2020年03月04日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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