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向上主持人風波不斷,快樂家族也不能倖免嗎?

最近娛樂圈的瓜是一個接著一個,吃瓜人表示:都來不及吃這個,下一個又來了。

天天兄弟經過主持證等問題,也就剩汪涵一個人在苦苦支撐,不說收視率,節目存留都會成為問題。

天天向上主持人風波不斷,快樂家族也不能倖免嗎?

同為湖南臺另一主持天團的快樂大本營也出現一系列的事,前不久的何炅收禮風波剛得到平息,另一主持人李維嘉也爆出一個大瓜。湖南衛視知名主持人李維嘉被爆出代言的茶飲品牌跑路,加盟商身穿白色T恤,背後寫“李維嘉失德藝人”的字樣,聚集在湖南廣播影視集團有限公司的門口,引起了廣大網友的關注。

天天向上主持人風波不斷,快樂家族也不能倖免嗎?

明星代言翻車屢見不鮮,像多年前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相關的代言,基本上都已經“翻車”了,比如代言過愛錢進的汪涵,代言過鑫琦資產的張鐵林,代言過玖富的胡軍,代言過網利寶的杜海濤,代言過人人貸的張涵予。

提起明星代言出現問題,那不得不讓人回想起“三鹿奶粉事件”,因為奶粉中含有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導致很多食用三鹿集團生產的奶粉的嬰兒被發現患有腎結石,“大頭娃娃”等,而此前曾經為三鹿奶粉代言的鄧婕及倪萍等人,也在網上受到了網友的炮轟。不少網友認為,名人代言廣告應該對此事件負責。

所以說,名人明星有影響力和公信力,藉此賺錢來得容易,明星代言錢來的也快,但是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今天,央視網快看也釋出了一條影片,重點提到了這個問題,因為根據我國《廣告法》相關規定①廣告代言人不得推薦沒有使用過的商品②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廣告代言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③前款規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作推薦、證明的,也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以提前解約,來鑽法律的漏洞的藝人也不值得我們追捧。快樂家族成立二十多年有餘,是90後,00後的青春記憶,藝人本來就是高收入的群體,一場小小的代言可能是普通人一年的辛苦收入,但違背良心賺來的錢真的值得嗎?

送給消費者和代言藝人一句話:“海燕吶,你可長點心吧”

天天向上主持人風波不斷,快樂家族也不能倖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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