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田裡的守望者:煽動讀者殺人的書,為何成為經典?

麥田裡的守望者:煽動讀者殺人的書,為何成為經典?

1980年12月8日的紐約,天氣異常寒冷,街上沒有幾個行人,大家全都縮著脖子,手插口袋匆匆向前趕路。

披頭士樂隊的主唱,約翰列儂和妻子小野洋子正往公寓大門走去,他們在熱烈地討論著新出的專輯《雙重幻想》。誰也沒有注意到,此時一個略顯矮胖的男人,手持點38口徑的左輪手槍,朝著列儂連射了四槍。隨後,他即沒有逃跑,也沒有躲藏,只是安靜地看起了手中的書——《麥田裡的守望者》,任由一個時代的偶像在一旁流血而亡。

兇手當場被捕,據說患有精神病,後續的審判中他沒有辯解,也沒有流露出絲毫悔意。他丟擲一個至今都有人在討論謎題,他說,他的殺人動機就藏在《麥田裡的守望者》中。

麥田裡的守望者:煽動讀者殺人的書,為何成為經典?

這起案件本身就像發生在推理小說中一樣,然而令人更意想不到的是,一本能夠煽動讀者殺人的書,不但沒有被禁,反而一再再版,成了美國學校必讀的書目,甚至成為了經典文學。

懷著慕名的心,我翻開了小說,可沒讀幾頁,便懷疑自己走錯了片場。

滿嘴粗話,絮絮叨叨,討厭身邊一切,掛科,打架,抽菸喝酒,不斷被學校開除……這就是小說的主人公,16歲的霍爾頓。若不是它名氣在外,我絕對不會相信這是本世界名著,反而感覺像是一個憤世嫉俗的青少年在發牢騷。可它卻有一種魅力,讓你一旦讀了,就很難放下。小說以第一人稱進行敘述,很快便帶你走進了那個少年的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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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爾頓的出場形象像極了一個不學無術的小混混,你很難想象,他是一個富二代,父母人都不錯,還有一個才華橫溢的哥哥和一個善解人意的妹妹。生長在這種環境中,他卻整天看誰都不順眼,充滿了厭世情節。

比如,他看不慣學校校長們的假仁假義,便一再轉學,父親好不容易將他弄進了名校潘西中學,他依舊對學校和同學的虛偽嗤之以鼻,加上除了語文外,其它學科都不及格,於是,又被退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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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他可以在學校待到最後一天才離開,但他的室友,一個表面彬彬有禮,實際只關心自己的花花公子,約了他暗戀的物件,還毫不把女孩當回事。霍爾頓一氣之下打了他,可對方體格比他健碩很多,反過來鉗制住了他,這令霍爾頓感到心灰意冷。他想找人聊天,但學校裡沒有人願意聽他講話,在極度的孤獨與沮喪之下,霍爾頓提前離開了學校,開始了兩天兩夜的流浪生活。而小說講的,正是這兩天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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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霍爾頓的訴求很簡單,他感到孤獨,又對生活充滿了質疑,他只想找個人聊天,一起探討人生的真相。

他跑到酒吧裡請女人們喝酒,和她們跳舞,雖然心裡一邊吐槽幾個女人難看又愚蠢,但因為實在想跳舞,不得不和她們一塊兒跳。可女人們嫌棄他年紀太小,說話又悶又無聊,最後把他一個人留下就走了。

霍爾頓回到賓館,鬼使神差地又找了妓女到房間。妓女與想象中完全不一樣,這讓他覺得非常掃興,他想聊會兒天,可對方根本不理他,於是他按約定的給了對方5塊錢讓她走。但沒想到,妓女卻反口要10塊,他不給,妓女就找人來把他打了一頓,拿走了剩下的5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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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霍爾頓踏入成年社會的第一課,既簡單又粗暴,他極力讓自己看上去老練成熟,他討厭別人問他年齡,討厭說他像個孩子,可終究他心底的純真善良,在社會面前顯得那麼不堪一擊。

對生活失去信心的霍爾頓找到了青梅竹馬,他並不是真心喜歡那個女孩,因為他覺得她並不聰敏,但卻非常漂亮。對於這個年紀的男生來說,漂亮就足夠了。於是,他提出和女孩一起浪跡天涯,結果當然是被無情地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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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經歷過青春懵懂的年紀,不懂得成人社會的規則,不知道該如何與這個奇怪的世界相處,因為大部分的家長和學校不會教我們這些,他們也早已戴上偽裝的面具,扮演著各自的角色。越長大越孤單,周圍充斥著套路和謊言,我們試過抗爭,想過逃離,甚至提前結束這趟旅程,可往往到最後,我們選擇妥協,選擇被世界同化。

如果霍爾頓也是其中之一,那麼他成為不了經典。在他荒誕叛逆的外表之下,藏著一顆無比聖潔的心,他唯一的願望,就是想要守住最初的純真與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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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妹妹菲比就是純真的象徵。菲比是霍爾頓在這世上最愛的人,她長得可愛,又聰明,善於傾聽,並善解人意,她是霍爾頓唯一割捨不下的人。所以當他決定離開時,他去和妹妹告別。

找到菲比,霍爾頓終於能痛痛快快和人聊天了,於是就有點題的這段。

菲比問他,將來想當什麼?和爸爸一樣的律師還是科學家?

霍爾頓罵罵咧咧又吐槽了一番,最後說:

“你知道那首歌‘如果有人抓到別人在穿越麥田’嗎?……不管怎麼樣,我老是想象,有那麼一大群小孩兒在一塊麥田裡玩一種遊戲,幾千幾萬個小孩,旁邊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會站在一道破懸崖邊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個跑向懸崖的孩子——我是說要是他們跑起來不看方向,我就得從哪兒過來抓住他們。我整天就幹那種事,就當個麥田裡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這個想法很離譜,但這是我唯一真正想當的,我知道這個想法很離譜。”

霍爾頓的叛逆,放蕩,憤世嫉俗,一方面是來自於對虛偽世界的不適應,另一方面卻是為了保護自己內心的柔弱,善良。

他長相普通,不招女生喜歡,成績不好,架也打不過別人,除了偽裝成老練兇狠之外,他找不到辦法來保護自己。他討厭虛偽,自己卻也不得不言行不一。他一直處在這種與世界為敵的狀態,當然,這種對峙的結果毫無勝算。這兩天獨自踏入社會的生活,將他最後的堅持徹底粉碎,他甚至有過幾次想要自殺的念頭。

將他從懸崖邊拉回來的,不是別人,而是守護孩子們的這份責任。他可以墮落,可以逃避,但他仍然希望還能做些什麼,為那些尚未被功利世界玷汙的孩子們做些什麼,也為自己心中的這塊麥田做點什麼。

就像書中所說:

麥田裡的守望者:煽動讀者殺人的書,為何成為經典?

所以,當菲比堅持和他一起離開,去他設想的少有人煙,沒有虛偽的小屋時,他選擇了留下。他知道,即便他的生活一團糟,但還有很多美好的事物在等待著菲比,他可以留下來,做那個默默守護她的人。

霍爾頓最終沒有離開,當然,他未來的日子會怎麼樣,誰也不知道。但有一個卻走了,過上了與世隔絕的生活,他就是小說的作者塞林格。

我想,塞林格之所以能將霍爾頓的心理描述地如此細緻透徹,是因為霍爾頓就是他的一部分。

麥田裡的守望者:煽動讀者殺人的書,為何成為經典?

塞林格的父親是一位成功的猶太富商,他們住在紐約的曼哈頓。可塞林格卻不像其他猶太小孩那樣,成績優異,恰恰相反,他屢次被學校勒令退學,換了好幾所學校都沒有畢業,最後被父親送到了一所軍事學校,才總算拿到了文憑。

他從青少年時期就開始寫作,每次投稿都被退回來,可他就是喜歡,屢敗屢戰。

二次大戰時,他也去參了軍,在戰壕裡,他除了拿槍以外,還拿著筆和紙,甚至還帶著一臺打字機,只要有時間便繼續寫作。後來戰爭讓他精神崩潰,經過了治療後,他又重新提筆。

二戰過後的世界,一方面老百姓還尚未從戰爭的創傷中走出來,下意識地躲避內心的不安,另一方面,科技的發展讓人們越來越依賴物質享受,遠離了精神生活,整個世界開始變得虛偽和浮躁。

“道貌岸然”是塞林格對於這個世界最直接的感受,於是,天性叛逆的他寫下了《麥田裡的守望者》。

麥田裡的守望者:煽動讀者殺人的書,為何成為經典?

塞林格在小說出版後的第三年,在新罕布林州購置了約90畝的房產,還在周圍裝上了鐵絲網和報警器,拒絕任何人的採訪和打擾。他依舊寫作,每天筆耕不輟,但不再出版,他說,他喜歡寫作,不過只是為自己和自己的快樂而寫作。

我想,塞林格已經透過霍爾頓表達了自己想法,那就是守住人性的真善美,無論何時,都不要因外界的環境而忘記初心,更不要成為一個虛假功利的人。

遺憾的是,那個殺死約翰列儂的人卻沒有讀懂這本小說,他和很多效仿霍爾頓的人一樣,只看到了他叛逆的表面,卻沒看到他叛逆的真正原因。無論他殺人的動機是什麼,《麥田裡的守望者》傳達的絕不是傷害別人,因為霍爾頓心底無限的愛,才是他能成為永恆經典的原因。

如果你也讀過這本書,也歡迎來和我分享你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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