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網紅補稅“大事件”

近期中宣部印發的《關於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指出,文娛產業迅速發展,一些從業人員偷逃稅等問題有以新方式新手段死灰復燃跡象。要嚴厲查處偷逃稅行為。預計今年底之前會迎來第二波明星、網紅主播補稅潮。《通知》中提出,要定期開展稅收風險分析,近期要結合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辦理情況,對存在涉稅風險的明星藝人、網路主播進行一對一風險提示和督促整改,對2021年底前能夠主動報告並及時糾正涉稅問題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明星、網紅補稅“大事件”

不久前稅務部門公佈了鄭爽偷逃稅案查處結果,對鄭爽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99億元,其中罰款基本採取頂格罰款。更早的2018年范冰冰偷逃稅案追繳稅款、罰款等超8億元,隨後稅務總局啟動的一輪影視行業納稅人自查自糾行動,明星們自查申報稅款117。47億元。2018年影視行業稅務監管強化有成效,但新形勢下仍存在明星等偷逃稅行為,鄭爽就是一個典型案例,也受到了5倍頂格罰款。

明星、網紅補稅“大事件”

為了規避過高的個稅,明星等透過設立工作室,多數以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形式,適用最高35%個稅稅率,這相比45%稅率有明顯降低。比如一位明星工作室一年收入1億元,如果採取核定徵收的話,按照應稅利潤10%算,實際應納稅額為1000萬元,按照5%至35%個稅超額稅率計算,實際繳稅大概在340多萬元,因此實際個稅稅負只有3。4%左右。明星這麼高的收入繳納這點個稅顯然有失公平。因此,在今年4月,多個明星工作室被登出就曾引發關注。據不完全統計,今年涉及關聯企業登出的明星包括魏大勳、鄧超、唐嫣、沈騰等。明星扎堆登出相關企業並非娛樂圈首次。曾讓當時被稱為“避稅天堂”的霍爾果斯在兩個月內就有超100家公司登出。當時,包括徐靜蕾、馮小剛等在內的明星、導演都忙著清理旗下在霍爾果斯的公司。

明星、網紅補稅“大事件”

“一方面,國家正在對不誠信或不守法的明星進行統一治理,很多明星為了避免被波及選擇登出工作室或相關企業;另一方面,此前一些工作室、企業註冊的主要目的就是避稅,如今已經起不到相應的作用,所以儘早登出掉,避免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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