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專家羅傑·艾利斯曾說,
我們第一次見到陌生人,其實前7秒就決定了對對方的評價。
故事和小說也是如此,小說開頭的首要目標,就是吸引讀者。
美國新生代驚悚小說大師迪恩·孔茨的故事開場白,往往都是濃縮成一句話的小段落,其中提到一個有名字的角色,還有馬上要擾亂正常生活的事件:
凱薩琳·賽勒確信,車子隨時可能在平滑結冰的路上打滑,完全失控。——《與惡魔共舞》
潘尼·道森從睡夢中驚醒,她聽到黑暗的臥房中傳來有東西鬼祟移動的聲音。——《黑暗之後》
這些開場白的成功因素是什麼?
第一,其中包含角色的名稱,明確的稱謂創造出小說是現實的錯覺。
用代名詞開場也有類似的效果:她聽到臥房裡有東西在動。不過名字能帶來額外逼真的效果,讓讀者更輕易“自願暫時停止懷疑”。
第二,開場白中有事情發生,或有事即將發生。
而且,不是隨便一件事,而是不祥或危險的事,會打亂正常生活。
當然,你也可以用長篇描述段落開場,但需要加入帶有動感的文字。只有角色能夠有所動作,所以請儘快介紹角色出場。例如美國作家安·拉莫特的作品《藍鞋》:
窗外的世界宛如一片火海,開心果樹的葉子散發著火紅、橘色的光芒。麥迪端詳著晨光,躺在床上她先生應該睡的那一側。
拉莫特以描述開場,但第三句就加入了角色,接著又補上一句話顯示事有蹊蹺一一她先生不在應該在的地方。這就是動感。動感不一定要用動作呈現,只要傳達出有事發生的感覺即可。
開頭髮生的事未必重大,有時反而可能是看似無害的小事,譬如半夜打來的電話,或一則意外訊息。例如,美國作家強納森·哈爾的傑作《漫長的訴訟》的開頭:
七月中一個週六早晨,簡·施裡奇曼律師在早上八點半被電話吵醒。
哈爾一開頭就帶出了主角,以及一通吵醒他的電話。他為什麼會接到電話?我從第一句就迷上了這個故事。這段精彩的開場讓作者能帶領讀者回到過去,用剩餘的篇幅從頭慢慢描寫到開場這一刻。我們想繼續讀下去,因為看到了一個有趣又令人同情的角色,在人生的戰場上苦鬥,從開頭第一句我們就看到了他的掙扎。
摘自《這樣寫出好故事》湖南文藝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