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感情中,最難的幾件事是什麼?
愛而不得:
你愛的人,並不愛你;或者,你們相愛最終又不得不分開。
得而不愛:
跟你結婚的人,並不是你愛的人,你將要跟這樣的人走完接下來的人生。
失而復得:
失去的摯愛,你們最終又相遇,再續前緣。
孤獨終老:
“無人與我立黃昏,無人問我粥可溫。”
其中,最令人無奈和痛心的莫過於愛而不得。
人這一生,幾乎每個人都會經歷那麼一兩次失戀。
有些人,錯過了自己愛的人,很多年過去了,依舊無法釋懷。
有些人,還沒有跟愛的人在一起,就失去了對方。
當你愛的人並不愛你時,該怎麼做,才能讓自己釋懷呢?
-01
是你的,最終還會回到你身邊
當你困在一個圓形的路徑中,當你從起點不停地走下去,遲早有一天你還會回到原點。
大仲馬在《基督山伯爵》中,寫下這樣一段話:
“如果你渴望得到某樣東西,你得讓它自由;如果它回到你身邊,它就屬於你;如果它不會回來,你就從未擁有過它。”
深以為然。
有句話這麼說:“命裡有時終須有,命中無時莫強求。”
在感情中更是如此。
如果你很喜歡對方,很愛對方,那你就應該學會放手。
倘若你們之間有緣分,緣分未盡,那總有一天你們還會重逢。
如果你們緣分盡了,那你們分開的那一刻,或許就是你們此生最後一次見面。
我想到了一個特別甜的案例。
男生跟女生讀高中時就互相暗戀對方,為了鼓勵彼此,他們約定好讀同一所大學。
但事與願違,兩個人的分數有一些偏差,女生的成績更好一些,去了更好的大學。
而男生的成績差一些,只能讀一個二本學校。
為了完成自己的願望,男生一邊跟女生保持著朋友的關係,一邊暗自努力。
最後女生保送同學校的研究生,而男生也順利考上這所學校的研究生。
如今兩個人都回到了老家發展,都在很不錯的單位就職,並且在準備結婚的事情。
相識十年,這樣的感情才是令人敬佩的。
如果你愛的人並不愛你,一定要有這種心態:
學會放手,有緣高處再相逢。
-02
或許,你愛的只是想象中的對方
跟愛的人分開,你之所以遲遲忘不掉對方,或許並不是因為愛情。
不可否認的是:
在分開的初期階段(一般指3個月-半年之內),你忘不掉對方是因為愛情。
你跟對方在一起的點點滴滴,你們一起去過的地方,做過的事情,說過的浪漫和情話,在你腦海中不斷閃現。
這些,是你逐漸忘掉對方的一個過程。
但到了分開的中後期階段,你腦海中前任的記憶依舊深刻,這就並不是愛情了。
更多的是你心中的執念和對過往“未完成事情”的偏執。
心理學上有個概念,叫“蔡格尼克效應”。
意思就是:相對於已經完成的事情,人們對於未完成的事情,記憶更加深刻。
你與前任之間的感情,進行到一半忽然結束,這就是未完成的事情。
無論過去多久,你心中都會有這份執念。
但執念跟愛情是兩碼事,你始終忘不掉,就是陷入了自身設定的執念之中無法自拔。
-03
對方並沒有你想象中那麼好
我們可以換個角度去想:
對方在你心目中的形象很好,完美無瑕,可他真是完美的嗎?
你有沒有想過,也許他並沒有你想象中那樣好,而是一直以來,你在他身上加上了濾鏡?
心理學上有個“光環效應”。
當我們愛上某個人時,潛意識裡就會放大對方的優點,掩蓋對方的缺點。
於是,愛人在我們眼中就是白月光,是硃砂痣,是一切的美好和浪漫。
可你卻忽略了一點:
你愛的人,在世俗的眼光裡,就是一個普通人而已。
“情人眼裡出西施”,這個世俗中的普通人,在你眼中的形象被放大了。
你想要讓自己釋懷,其實很簡單。
那就是放大對方的缺點,弱化對方的優點。
比如:
羅列下來你們在一起時,產生的一切矛盾;
將對方身上的每一個缺點,全都寫下來。
當你記錄之後,你會發現自己對他的好感度就降低了。
等有一天你幡然醒悟:“原來,我愛的一直都是我想象中完美的伴侶的樣子,而不是對方。”
到了那一天,你心中的執念和不甘,也就消散了。
總有一天你會明白,愛而不得本就是人生常態。
你曾以為的“非你不可”,後來也變成了可有可無;
你以為的“除了你,誰都不會再愛上”,後來,你也跟別人結婚成家。
今日話題:
你釋懷了嗎?
(文章配圖來源網路)
作者亦開懷,情感心理學創作者,你的情感心理諮詢師。
想了解更多精彩內容,快來關注亦開懷說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