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關係中,什麼時候發生親密關係才合適?

原創:唐英說愛

最近,一位網友說,自己30歲從未談過戀愛,卻被一個已婚男人騙取了感情和貞操,不幸的是還懷孕了,該怎麼辦?

諮詢類似問題的人還不少,他們想知道,男女關係中,什麼時候發生親密關係比較合適,相識時間太短,怕人家說自己不懂得矜持,相處時間太長,又怕對方以為不是真感情而移情別戀。

情感婚姻專家覺得,對什麼時候發生親密關係的考慮,說明這些朋友存在兩個問題,一時沒有太多戀愛經驗,二是對貞操觀念的不同理解。

兩性關係中,什麼時候發生親密關係才合適?

對於那個從未談過戀愛,被騙取感情和貞操的女孩來說,遇到這種渣男,肯定是要追究對方責任並索賠的,一是身體恢復的費用,一是要求精神損失賠償,在法理上會得到支援的。

如果對方推卸責任,有必要的話,可以透過情感婚姻專家介入,或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那麼,從這個姑娘的故事和一些網友的諮詢來看,男女感情中,什麼時候發生親密關係比較合適呢?

我們一直強調,愛情是沒有一種固定的模式來供大家參考的,婚姻一樣,感情也一樣。

男女在交往過程中,發生親密關係,不一定是因為愛情,或是某個說得明白的原因,當時的氛圍,彼此之間產生的情愫,可能就導致了親密關係的發生。

成年異性之間,兩心相悅,你情我願,發生什麼,應該自己明白需要承擔什麼責任與後果。

然而,往往有不少成年男性或女性,在激情產生的時候,或是被對方要求的時候,根本沒有想到責任與後果是什麼,主動或被動地就產生了親密關係。

從兩性關係的本質來看,發生親密關係並不代表感情的程式。

有的人目的就是要證明自己征服對方的能力,或是魅力,他不會因為發生親密關係而認定這個人或這是一段感情。

而大多數人心裡自然的認知是,異性之間發生親密關係,就是戀情,是雙方感情投入的最好的證明。

兩性關係中,什麼時候發生親密關係才合適?

情感婚姻專家覺得,兩性關係中,相互接觸的親密程度,跟兩個人與人互動的認知和習慣有關係。

有的人為了表達喜歡你,就喜歡用一些肢體語言來表示,比如經意或不經意地與你觸碰。

然而,肢體接觸的親密程度,也不代表對方就是愛意的表達。

性格直率,大大咧咧的人,可以跟異性打鬧成團,握手摟抱只是他們心情表達的一種方式而已。

而性格內向一點的人則比較重視異性之間接觸的分寸,他們會認為你願意讓我拉手,或是主動拉我的手,就是表達喜歡和愛,就是可以發展成戀人的意思。

另外,兩性關係中,什麼時候發生親密關係比較合適,完全要看兩個人內心的觀念與行為模式。

有的異性之間,彼此一見鍾情,好像對方就是自己想念已久的人,相互喜歡,一個眼神就說明了內心按捺不住的激情。

這樣的人可能見一次兩次面,看電影、吃飯之後,彼此心照不宣地就發生了親密關係。

如果真是雙方喜歡又相處得來的人,他們很快確定戀愛關係,甚至閃婚,婚後日子也可以過得像戀愛一般恩愛甜蜜。

而有的人激情來得快,去得也快,原來一切都是沉浸在美好的假想之中,發生親密關係之後,慢慢地發現對方身上有許多自己無法接受的缺點,就減少甚至斷絕了來往。

兩性關係中,什麼時候發生親密關係才合適?

問題不在於是否發生親密關係,而是男女雙方對待感情的態度。

如果雙方都覺得不合適,情感順其自然地就消失了,彼此形同路人,不糾結,無交集,就算是再次相遇,打不打招呼都不存在什麼感覺。

如果有一方非常重視感情,事情卻沒那麼簡單。

計較的一方感覺是被欺騙了感情,受到了玩弄,則揪著已經發生親密關係而不罷休。

其實,與其說是重感情,其實是受不了被拋棄的自我感覺。

因為,感情是異性之間雙方感覺好才能產生的,親密關係更多的是一種生理上的需求與反應,並不代表感情上有多真、多深。

這句話可能會引起爭議,甚至招來麻煩,但大家理性去想一想,就明白了。

當時的場景、氛圍、心情所導致的親密關係發生,現在回過頭來,覺得值得的,有多少人呢?

所以說,男女關係中,什麼時候發生親密關係比較合適,沒有一個肯定的答案。

而是做為成年人,我們應該清楚自己要什麼,幹什麼,以及幹什麼應該要承擔的責任與後果。

愛情是美好的,不需要摻雜太多的因素在裡面,喜歡就勇敢去做,愛了就大膽表白,這種最原始的衝動與激情是美麗的。

如果顧東顧西,患得患失,就破壞了愛情的美感,而影響了美麗的心情。

(本文由唐英說愛原創。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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