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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何謦,我今年42歲,有兩個兒子,老大14歲上初三,老二5歲上幼兒園。
我和老公是高中同學,初戀,感情基礎不錯。
四年前老公愛上了單位一離異女,現已離職。各種承諾斷了,為了這個家,我原諒了他,哪知卻反覆被我發現他們聯絡。
每次都是想盡各種辦法求得原諒後,就忍不住又偷偷聯絡人家,這些年我的內心備受折磨。
最近我又發現他們聯絡,把他攆出家並提出離婚。
按照之前協議,房子車子財產孩子都歸我,撫養費每月1。2萬。
目前還沒有到民政局正式辦理手續,我是應該拖著他,分居,每月花他錢,讓孩子有個相對完整的家好?還是立馬選擇離婚好?
他對孩子還可以,平時對我也不錯,很會掩飾,就是身心背叛讓我難以忍受。
我沒鬧過,他覺得我離不起,所以無視我的感受。
如果離婚,我是要兩個孩子還是一個好?
-02-
建議離婚,把財產弄到自己名下再說,不離婚生活費還得看他高興才給,變成自己的不香嗎?
這麼好的離婚條件,過了這村沒這店。
無數前人血淚總結出的經驗。
趁背叛男還有愧疚感,還願意把財產給你。
現在不離,很快離婚條件就要大打折扣。
你也根本管不了他背叛。
只要不離婚,他的財產永遠是他的財產。
離婚協議隨時可以推翻。
婚外女人不停給他煽枕邊風,遲早有天會反過來算計你。
現在離婚,也許孩子會難過。
但是未來,他們一定會感謝你,幫他們守住了財產。
離了婚,爹依然是爹。可財產沒了,那就沒了。
就算現在掙的錢再多,他可以隨時收回不給,不是嗎?
誰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呢?
離婚了,孩子一樣可以問他要錢。
除非他不在乎跟孩子的感情,否則依然要對孩子投資。
至於撫養權,這個要看你自己的能力以及對未來的規劃。
-03-
如果兩個兒子你都要,且把他們都教育好。
那等這個男人老了,很大機率,會回來對你們低聲下氣。
當然你也可以把大孩子的撫養權給他,讓他多承擔一些教育義務。
若干年後,你有房,有車,有財產,有孩子,生活能差到哪去?
可是如果現在不離婚,免費給他做十年育兒嫂,幫他在兒子面前樹立虛假的父愛。
未來他跟那個女人聯合起來把你掃地出門都是有可能的。
而最終,財產也未必能落到孩子手裡。
說不定人家整出生子了呢?或者被那個女人拿去揮霍了呢?
所以,越是為了孩子著想,越要離婚。
既然已經分居,還要這個婚姻做什麼?
現在你們和離婚之間,只差一張證。
離了婚,才能落袋為安。
不離婚,全是空的,一紙騙你做保姆的空文。
要是以後還有感情,還可以復婚不是嗎?
財產也變成了你的“婚前財產”。
有些事,不可以心軟。當斷不斷,反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