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在一篇散文中寫道:
在外灘看見一個警察打人,沒有緣故,只是一時興起,捱打的是個十五六歲的穿得相當乾淨的孩子,棉襖棉褲,腰間繫帶。警察用的鞭,沒看仔細,好像就是警棍頭上的繩圈。
“
嗚!
”
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牆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頭望著他,皺著臉,眯著眼,就像鄉下人在田野的太陽裡睜不開眼睛的樣子,彷彿還帶著點笑。事情來得太突兀了,缺乏舞臺經驗的人往往來不及調整面部表情。
我向來很少有正義感。我不願意看見什麼,就有本事看不見。然而這一回,我忍不住屢屢回過頭去望,氣塞胸膛,打一下,就覺得我的心收縮一下。打完之後,警察朝這邊踱了過來,我惡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裡飛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夠表達出充分的鄙夷與憤怒,對於一個麻風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覺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緊了一緊腰間的皮帶。他是個長臉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難看。
他走到公眾廁所的門前,順手揪過一個穿長袍而帶寒酸相的,並不立即動手打,只定睛看他,一手按著棍子。那人於張皇氣惱之中還想講笑話,問道:
“
阿是為仔我要登坑咾?
”
大約因為我的思想沒受過訓練之故,這時候我並不想起階級革命,一氣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給那警察兩個耳刮子。
楊絳
有一篇回憶散文
:《一個婊子》:
“
一天下午,爸爸帶我上公園
——
無錫人稱為公花園,路過北門城下。我拉拉爸爸說:
‘
爸爸,快看,前面的女人是個婊子。
’
……
我肯定說:
‘
是的,一定是婊子。爸爸你看,她穿的是綢衣裳,卻不穿裙子。她梳一條長辮子
——
她該梳頭了呀。
……’”
很多東西,讀多了,你才會懂。
不要看他們自己在說什麼,而是也要看他們是如何做的,是不是自己在凡爾賽。
李敖說:“我覺得我們要想不受人惑,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方法是要培養讀書的能力,讀書求知,追求真相,把我們的頭腦變得金剛不壞、金槍不倒,這樣才能減少別人來騙我們的機會。否則的話,整天被人家騙來騙去的,從古人到今人,從中國人到外國人,都來騙我們,都能騙得了我們。”不過,光讀書還不行,還得多比較、多思考。
“我覺得你們都過高看待張愛玲了,我對她有偏見,我的外甥女和張同是聖瑪利女校學生,我的外甥女說張愛玲死要出風頭,故意奇裝異服,想吸引人,但她相貌很難看……她的文筆不錯。但意境卑下。”
這段話出自楊絳寫給鍾叔河的信。“文人相輕”倒也常見,但如此直白的負面評價,可並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