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當天,新娘要兩萬“下車禮”,還讓公婆還車貸,新郎轉身就走

婚禮當天,新娘要兩萬“下車禮”,還讓公婆還車貸,新郎轉身就走

人活在這個世上,總要有自己的價值,從婚姻的角度來看,每個人都逃不過感情的洗禮,愛情和婚姻,像是一個修煉場,到最後你是幸福還是孤獨,取決於感情的付出。

婚姻不是兒戲,愛情也不是隨便許諾,作為一個成年人,對待婚姻首先應該是慎重,三思而後行,有感情的同時,也要有雙方家庭和物質方面的支援。

同樣重要的,婚姻不是牟利的工具,男女雙方必須帶著最大的真誠和善意去談婚論嫁。

就像歌德說的那樣:誰若遊戲人間,誰將一事無成。

把婚姻當做遊戲,當做牟利工具的人,註定不會有太好的結局。

小說電影裡,我們能看到很多鬧劇般的婚姻,結婚當天,雙方卻鬧了矛盾,有看點的同時,也發人深思,因為在現實世界中,也有這般鬧劇而悲劇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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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後,新郎揚長而去

今年三十五歲的張盼盼(化名)與小自己三歲男友于丁丁(化名)相愛半年有餘,雖然張盼盼有過一段婚姻,還帶著一個十歲的女兒,然而男友卻不曾嫌棄,盡心盡力地照顧她們母女倆。

二人都早已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這場愛情也順理成章,於是雙方在三個月前訂了婚,眼看婚期將近,雙方都積極籌備著結婚所需的物資。

於丁丁的鄰里親朋們也紛紛拿出添箱禮,大家都期待並祝賀著這對即將完婚的新人,於家二老更是四處借錢,籌備足了各項禮金。

然而,回想起婚期四天前的情形,張盼盼卻氣不打一處來,她說就在那天,未婚夫於丁丁跟自己吵架後揚長而去,至今都不知所蹤,人也聯絡不上了。

如今婚也沒結成,親朋好友們送來的禮金也只得一一退回,這樣尷尬的事情讓張盼盼覺得臉上實在掛不住。

按理說,既然準備得這麼充分,不應該輕易地就放棄結婚,兩個人有著一定的感情基礎,於家父母甚至借錢結婚,於丁丁的突然離去,一定事出有因。

如今,未婚夫杳無音信,婚到底結還是不結,到底該如何收場,這都是亟待解決的問題,張盼盼來到於家,想找於丁丁說明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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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要求公婆還車貸,新郎新娘起爭執

見到張盼盼找上門,面對這個曾經未過門的兒媳婦,於父神情複雜,他苦笑著說,張盼盼的說辭就是個笑話。

他回到裡屋,展示了自己家為這小兩口準備的一應事物,成堆的煙花爆竹、棉被床鋪,一件件都是喜慶的紅色,昭示著於家二老對於兒子娶妻的重視。

於父說,自己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已經成家,只剩這個小兒子尚未完婚,於是對他的婚事格外重視,前前後後借錢,一共籌備了二十多萬用來舉辦婚禮。

其中包括彩禮、見面禮等等禮金,還有一輛劃在張盼盼名下的汽車的首付,可見於家對這場婚禮之重視,於父說,張盼盼提出的要求,他都儘量滿足。

當地有上車禮和下車禮一說,但下車禮都是在當天象徵性地給幾百元,這一點也在同村的已婚女士口中得到了證實,然而張盼盼卻要求提前給。

於父一時拿不出來,於是就商量當天給,張盼盼也同意了,在張盼盼去酒店的時候,於父揣著籌來的兩萬元禮金,正準備給她,誰承想張盼盼卻氣沖沖地衝上車,駕車揚長而去。

原來,當時在酒店,張盼盼跟於丁丁因為車貸的事情吵了起來,她要求車貸也由於家父母償還,於丁丁不同意,兩個人就吵了起來,於丁丁這婚不結了,張盼盼一氣之下便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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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算是有些清楚了,雙方因為車貸的問題發生了爭吵,於是張盼盼開車離開,這有些讓人費解,完全是可以事後協商的事情,再怎麼說也不應該丟下對方揚長而去。

婚姻不是兒戲,更不是鬧劇,看得出張盼盼是比較看重物質的女人,她甚至把婚禮當作自己的籌碼,要求更多的“下車費”,要挾公婆幫她還車貸。

而於丁丁作為男人也應該掌控大局,結婚這麼大的事情,不應該有這種鬧劇般的存在,可我們不是於丁丁也不是張盼盼,無法左右他們的想法和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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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竟是二婚

張盼盼在於家沒有見到於丁丁,離開於家後,張盼盼來到鎮上,見到了於丁丁,二人一見面就各執一詞,都說是對方先離開的,雙方鬧得不可開交。

於丁丁說,張盼盼還騙了自己,她根本不是二婚,在二人登記結婚的時候,張盼盼的戶籍資訊上卻寫著已婚。

對於這件事,張盼盼說,自己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有過兩段婚姻,害怕旁人聽了說閒話,所以才瞞著於丁丁。

但於丁丁不是旁人,並沒有必要瞞著他,而且他對繼女視如己出,每天都接送她上學放學,在自己下班後還不辭辛勞地給母女倆做飯。

不僅如此,自己對張盼盼也幾乎是有求必應,認識半年,光微信轉賬就是三萬餘元,一切的一切,都足以證明於丁丁確實是想跟她結婚過日子。

但如今已經鬧到這個地步,於家二老對張盼盼已經徹底失去了希望,於丁丁也泯滅了自己最後一絲感情,他們都只想儘快要回彩禮,挽回自己的損失。

然而張盼盼非但不同意退還彩禮,反而以自己已經懷孕為由,讓於丁丁支付自己十萬元的分手費,以此彌補自己身體上的損失。

荒唐的獅子大開口,於丁丁自然不同意,他反倒一臉笑意,不知是自嘲還是覺得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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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於丁丁也只得透過法律途徑來挽回自己的經濟損失,這場以鬧劇開始的感情危機,也以雙方分手而結束。

法律上來說,二人既然沒有完婚,張盼盼就必須全部退還彩禮費用,而對於墮胎的賠償,法律上並不作強制要求,只是在道德與人情方面可以予以一定補償,也就是說,只要於丁丁起訴,她很可能什麼也得不到。

鄰居們說,於家二老十分地不易,他們都說農民,早出晚歸地幹活,於父手上佈滿了老繭,一雙手滿是歲月的滄桑和勞作的痕跡。

可以說,張盼盼一手毀了這場原本可以美滿而幸福的婚姻,本來可以好好商量解決的事情,卻弄得分道揚鑣,何苦來哉。

而對於家裡的經濟損失,於丁丁也有著責任,他應該要看清楚張盼盼的人品,看清她的物質,從而及時止損,而不是執意過下去。

婚姻不是兒戲,但願每一對新人都能在完全準備好之後,再去選擇結婚,畢竟兩個人相戀和兩個人一起過日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和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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