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母愛、男女平等

若“生育”不自由,則“母愛”無意義。

生育、母愛、男女平等

一個人是不可能發自內心愛上沒有選擇的事的。

沒有生育選擇權的女人是沒有“母愛”的,她被要求的“母愛”只是自欺欺人,自我犧牲,而她也會用畢生的時間從孩子身上找補曾經心不甘情不願的付出。

但在任何一個國家和族群中,“生育”都不可能是自由的,因為這是國家、族群當中重要的勞動————-

生產人

生育、母愛、男女平等

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族群,用不同的方式在群體當中進行不同的文化宣傳,有的是以“愛”的名義,有的是以“天命”,有的是以“使命”的名義,讓人自發的去“生產人”,來維護國家和族群在人方面的發展。

憲法早就明確了人人平等,但在任何群體當中,都會因為社會地位、資源的不同自動對人劃分三六九等。

憲法早就明確了男女平等,但在男權社會,男性掌握著更多的資源,也就更有話語權,對於社會資源的分配也有很多的調配權。

就農村宅基地的分配問題,就在男女之間形成了巨大差異,這樣在資源上的不平等幾乎是比比皆是。

歷來“重男輕女”思想的根源,還是國家直接在制度層面,對社會資源進行分配到主要依據是——性別。

女性最需要的,不是地鐵上設定女性車廂,不是劃定停車位時留有更寬的女性車位。

而是在制度層面,在社會基本資源的分配上,不再因性別而區別對待,真正落實男女平等。

生育、母愛、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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