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兩相知,清如水兮明如鏡,寸心澈而映。(土方歲三 《豐玉發詩集》)
我常把自己覺得很唯美的句子分享出來,當然,也會一筆一劃摘抄在本子上的。
小時候看課外書就有這個毛病,愛抄寫自己認為很美的句子在漂亮的本子上,有一年去小姨家過暑假,就把心愛的本子隨身帶了過去,她看見我在摘抄,說:寫這些有啥用了?以前我們也愛這些個文藝的東西,可結婚生孩子過日子了,還不是都荒廢了,啥用也沒得,竟瞎浪費筆墨。
我沒什麼語言去反駁小姨,只輕輕答她:我自己喜歡,就抄著玩兒了。
其實,我也不知道有什麼用,到現在也是不知道抄寫這些是能當飯吃,還是可以有錢賺,可是我就是喜歡抄寫美的句子。
好像只要把它們都謄寫一遍,它們才真正的屬於我,我也能學著大師的模樣去想象那些美好的情景,或悲或喜,或瘋或癲,雖然我的生活平平無奇,可是跟著大師的腳步,就能體驗不一樣的多種人生。
我也不登天子船,我也不上長安眠。
姑蘇城外一茅屋,萬樹梅花月滿天。
(唐寅 《把酒對月歌》)
我也不求人發財,我也不看人臉色。
一雙手來一對腳,走遍天下都不怕。
雖然很拙劣的模仿,還感覺挺好玩兒的,畢竟說出了自己的心聲,跟大師雖是差得遠,可欣賞大作的心沒有一點褻瀆。
我的人生比童話故事還精彩。我也曾遇到困境,但在隧道那一頭,總有一盞燈。
(奧黛麗·赫本)
我的人生比白開水還普通。我也曾遇到深愛的人,但在瑣碎的消磨下,各自縮回了手。
是不是感覺也挺有意思的。跟著名人模仿出自己的意境和心理狀態,即使句子沒那麼美,可也值得記錄和自我欣賞。
從來吵著要走的人,都是在最後一個人悶頭彎腰拾掇起碎了一地的瓷碗。而真正想離開的時候,僅僅只是挑了個風和日麗的下午,裹了件最常穿的大衣,出了門,就再也沒有回來過。
(無儀寧死 《最愛你的那十年》)
是呀,所有的失望都是一點點累積疊加的,到絕望的那一刻,沉默是最好的語言和武器。
然後挑個風和日麗適合出行的日子,帶著自己,拿著隨身的東西,把所有的冷漠、不甘、憤懣、委屈……統統拋卻掉,就可以頭也不回的出門去了。
除了大師和明星的名人名言,好多地方性的方言、歇後語、俗語等都很有象徵性意思,也更能表達當時當景的情境。
“跟著貓狗學妖精”,這是我媽以前常愛說我和弟弟的話,一般情況是在她認為我和弟弟交往的同學或朋友不好,就會念叨這句。
具體的字是不是這樣寫的我也不明確,因為家鄉話嘛,總歸是帶著點方言的意味傳下來的,也沒人計較它的一字一詞究竟是怎麼寫的,不過意思是這個意思,就是:跟著不好的人也學壞。
那跟著大師,肯定再怎樣不僅學不壞,說不定還能學到點皮毛,也夠我平常寫寫字,裝裝門面了。再加上又是自己喜歡樂意的,那做就是了,不必管它有沒有用,能起什麼作為的。
人總得自己得些消遣,做些無用之事,交點兒不圖啥的朋友,讓生活輕快點。
選一件喜歡做的事情,是可以慰籍靈魂的,就像找到一個懂你的人,比找個愛你的或你愛的更重要。
一生短短几十年,讓靈魂裝扮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有時候遇到不高興的事情,我也會這樣安慰自己,人生不過短短几十年,現在已經過了小半輩子了,後面還有大小半輩子,就算不會那麼順暢,不那麼成功,也要儘量讓自己過的開心,才能不枉費來一場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