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是個讀書人,為什麼會說竊書不能算偷?

魯迅先生筆下有很多生動的人物,比如阿Q、祥林嫂、閏土、孔乙己等等,而這幾個人物中,描寫孔乙己的篇幅最短,而且整個故事是在咸亨酒店展開的。

孔乙己並非他的名字,大家只知道他姓孔,別人便從描紅紙上的“上大人孔乙己”這半懂不懂的話裡,替他取下一個綽號,叫做孔乙己。

孔乙己是個讀書人,為什麼會說竊書不能算偷?

我作為咸亨酒店溫酒的夥計,對於孔乙己的描述非常矛盾而有趣: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惟一的人。咸亨酒店裡喝酒的主要有兩類人,一類是穿短衣的,就是鎮上做苦力的,這類人是沒什麼錢的,但是他們也愛喝酒,於是就靠著櫃檯站著喝,下酒菜也只有茴香豆、鹽煮筍;另一類人就是穿長衫的,在清末民國初年,穿長衫是地位的象徵,一般都是有錢人、讀書人,他們會到隔壁的房間,要酒要菜,坐著慢慢喝。

而孔乙己的有趣就在於他穿著長衫,但是卻站著喝酒,在咸亨酒店涇渭分明的兩類人之間格外顯眼,一方面孔乙己穿長衫是一個讀書人的固執,孔乙己有著作為讀書人的自尊,但是又沒錢,因此他只能穿長衫站著喝酒。

孔乙己是個讀書人,為什麼會說竊書不能算偷?

故事就從矛盾的孔乙己開始展開,作為第一視角的我是咸亨酒店的夥計,因為手腳不夠利索,不會作假,而介紹人又很厲害,於是被安排溫酒這種無聊的事情,正 因為如此,“我”是不受老闆待見的,而那些穿長衫的人往往也都覺得高人一等,不會對一個慈眉善目,只有在孔乙己出現的時候才會有些笑聲。

貫穿全文的就是孔乙己偷書事件,孔乙己出現在店裡,如果臉上有傷疤了,就會有人打趣孔乙己,說孔乙己這是偷書被打的,而孔乙己的表現則是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君子固窮”,什麼“者乎”之類,引得眾人都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這段描寫非常有趣,也是孔乙己一段內心獨白,首先來說孔乙己偷書了嗎?答案是肯定的,不但偷了還捱打了,但是矛盾的是孔乙己承認自己偷書了,但他辯解這是竊書,不能算偷,孔乙己漲紅了臉,表示他對偷書這個事情感到不光彩,但他並不認為偷書這件事情不可原諒,孔乙己偷書是為了讀書,讀書一件高尚的事情,孔乙己固執地認為,雖然我偷書了,但我不是為了錢,我是為了讀書,所以這不能算偷,最多算是竊書。

另外一個層面,孔乙己認為自己是讀書人,因此必須要穿長衫,穿上長衫,自己的身份就跟那些穿短衣的人不同了,而且取笑孔乙己的人都是穿短衣的人,因此孔乙己認為即使我偷書了,這也是我們讀書人的事情,穿短衣的人怎麼能理解得了。

而我這個夥計作為看客,也是嘲笑孔乙己的,雖然只是個夥計,但我這個夥計也認為跟孔乙己不是同一類人,因此對於孔乙己問茴香豆的茴有幾種寫法的時候,我是表現出不屑的。

最終孔乙己還是死於偷書,因為他偷到了舉人家裡,舉人就不是一般人的讀書人了,是吃皇糧,可以當官的,因此丁舉人把孔乙己的腿打斷了。而孔乙己或許也正是死於斷腿,孔乙己斷腿以後來喝過一次酒,就再也沒有出現過了。

孔乙己是個讀書人,為什麼會說竊書不能算偷?

都說魯迅的文章鞭辟入裡,當代社會,我們誰是孔乙己?誰又是短衣人?誰是長衫人?是非常值得我們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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