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化小知識:治水方略與國家政治制度

水文化小知識:治水方略與國家政治制度

管仲畫像

善為國者,必先除水旱之害

——管仲治水與治國安邦大計

管仲是春秋時期齊國人,任齊國國相40多年,實行了政治、經濟、軍事等多方面的改革,使齊國國力得以迅速增強,輔佐齊桓公成為“春秋五霸”之首。管仲不僅是當時著名的政治家,還是著名的治水專家。他特別強調水利的地位和作用,把興修水利看作是治國安邦的根本大計。

有一次,管仲與齊桓公一起探討治國方略,管仲進言說,水和旱都是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的自然災害,特別是水災危害最大。治理國家必須採取措施消除水旱等自然災害,才能確保百姓安居樂業,國家繁榮昌盛。這是我國曆史上,第一個提出治水是治國安邦頭等大事的政治家。管仲認為要根據不同水源的特點,採取相應的工程措施,興利除害,使其為灌溉和航運服務;治理水害必須防患於未然,統籌規劃,綜合治理;應設定水官,選拔對水利工程技術比較熟悉的人員擔任。

關於農業灌溉,管仲提出引水灌田要順應水往低處流的特性,採取相應的工程措施, 如在上游修建堰壩,選擇渠道的合理坡降,使水沿著渠道順著地形向農田流去。他主張, 水利工程的施工民工要從百姓中抽調,被徵派治河的,可代替服兵役。冬天就要備好筐、鍬、板、夯、土車等施工用具和柴草埽料,以作夏秋防汛之用。這樣,才能調動各方力量, 齊心合力投入到治水中去,並做到有備無患,常備不懈,萬無一失。

管仲根據齊國的氣候特點,認為春季是組織農田水利建設的黃金季節,要利用這個大好季節興修水利,構築堤防。這些原則,直到今天還在應用。管仲還對城市水利作過專門研究,有著十分精闢獨到的見解,如都城或城市的位置,不要很高也不要太低,高了取水困難,低了不容易防洪排澇。城市建設佈局要因地制宜,視地形和水利條件而定, 不必拘泥於一定的建築模式。

春秋時期諸侯爭霸非常激烈,為了發動兼併戰爭,各國紛紛實行改革,加之鐵製工具的應用,牛耕的推廣,農業生產有很大的發展,水利建設應運而興,從而在水利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管仲的這些論著,可以說是我們祖先與水斗爭的經驗總結,是古代勞動人民勤勞智慧的結晶。他的理論和思想對後世影響很大。後來,管仲的文論被一些崇奉管仲的學者蒐集整理,並闡發自己的主張,經過不斷豐富和發展,最後積累集結成《管子》—書,涉及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許多方面。其中有關水利問題的論述集中在《度地》、《乘馬》、《水地》等篇,為我們研究春秋時期的治水經驗提供了豐富的史料。

滯洪改河,築渠分流,繕芫故堤

——賈讓治河三策

西漢後期,水利長期失修,水旱災害不斷,尤其以黃河災患最為嚴重。公元前7年, 朝廷下詔面向全國徵集治河方案,賈讓應詔上書,提出了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治河三策。

賈讓的治河理論不是紙上談兵,而是有的放矢。在上書以前,他曾仔細研究了前人的治河歷史,並親自到黃河下游東郡一帶進行了實地調查。透過調查他分析總結說:戰國時齊國與趙、魏兩國以黃河為界,齊地修築的大堤距離黃河水25裡。為了避免河水氾濫危及自己,趙、魏也修築距離河25裡的大堤。這樣一來,黃河就有50裡的相對寬闊的河道,在汛期漲水的時候,水還可以在河道內或左或右流動,不至於決堤傷民。如今沿河居民不斷與河爭地,在原大堤內再築新堤,在大堤中間居住生活,從而使大堤距離河水越來越近,最窄者的地方離水僅有數百步,遠的也才數里,河道變得十分狹窄, 汛期漲水的時候河水就會向左或向右衝擊大堤,存在著嚴重的隱患。一旦高出民居的河水沖垮大堤,便會屋毀人亡,釀成大水災,所以形勢十分嚴峻。經過這番分析,賈讓的結論是:不能與水爭地。與水爭地,人們必然要修堤壩,使河道變窄,或人為地改變黃河的走向,致使水流湍急,這正是水災的隱患。當然,賈讓在這裡所提出的“不與水爭地”的治水原則,是把河水控制在一定範圍,為人類爭得相對安全的生存空間。

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賈讓提出了他的“治河三策”,即上中下三種不同的治河策略。上策是:提前把靠河的居民遷徙走,然後扒掉黎陽遮害亭一帶束縛河水的大堤,讓黃河水自行向北流人大海。由於黃河西臨大山,東鄰金堤,勢必無法氾濫很遠,一個月以後就自己安定下來了。朝廷只需拿出幾年的河堤修繕費來安頓遷徙的百姓,就可以免除千年的水患,讓百姓安居樂業,也不用每年耗費巨資治河,所以說這是一個上策。中策是:在冀州採取穿渠分水,不但可以灌溉農田,還可以分殺水怒,以解決洪水之憂。這一策略主要是透過修築分水渠和高低水門,汛期時開啟高水門把多餘的洪水引進漳河, 經漳水復入黃河後入海,從而減輕下游河道的洩洪負擔。當旱期到來時,開啟低水門就可使河水緩緩流進渠中,透過分水門灌溉冀州的田地。賈讓認為這個規劃儘管效益比不上上策,但是一旦實現,也能夠興利除害,富國安民。下策是:繼續加高培厚當時黃河兩岸的堤防,而不採取其他治理的辦法。在賈讓看來,如果還是一味照舊去加高培厚舊堤防,至多隻能在短暫的時間內稍微緩和嚴峻的河水形勢,最後的結果必然是導致更加嚴重的局面,造成黃河又一次大改道。所以即使花費無限的勞力和財力,也難以改變黃河常年氾濫危害於人民的狀況,因而只能作為治河之下策看待。

賈讓的“治河三策”是從思想上反映了當時人們對黃河的認識水平,是漢代人民治黃思想的精華,他的治河策略對後世治河產生了重要影響,是古代治河思想方面的重要遺產之一。

水文化小知識:治水方略與國家政治制度

潘季馴畫像

築近堤以束水流,築遙堤以防潰決

——潘季馴治黃思想

潘季馴是明代傑出的治河專家,從1565年至1592年的27年間,他曾4次出任總理河道(官名,明代主持治河的最高官員),負責治理黃河、運河將近10年之久。在長期的治河實踐中,他認真吸取前人認識黃河、治理黃河的積極成果,全面總結了中國歷史上治河實踐中的豐富經驗,形成了一套系統治黃理論,是明代治河對後世影響最大的人物之一,深刻地影響了後世的治黃思想和實踐,為我國古代的治河事業做出了重大的貢獻。

明朝自遷都北京後,京杭大運河便成了賴以維持統治的南北交通大動脈。而京杭大運河淮安至徐州500裡一段以黃河為運道。長期以來,朝廷一直把保證大運河暢通作為治黃的方針,加上保護鳳陽、泗州的朱氏祖陵不被浸灌的“護陵”任務,提出了 “首慮祖陵,次慮運道,再慮民生”的治黃方針,採取了“北堵南疏”和傳統的“分流殺勢” 的治黃方略。所謂“北堵南疏”,就是修築加固朱氏祖墳所在一岸的大堤,而任憑黃水向另一岸氾濫。所謂“分流殺勢”,就是把黃河水向多處分流,以減輕洪水對運河的威脅。這種消極保運的治黃方略不僅不能興利,反而種下了更大的禍根。到嘉靖晚期,也即潘季馴治河前夕,黃河下游在徐州以上竟一度分岔13股南下,河患十分嚴重。1565年7月,黃河在江蘇沛縣決口,沛縣南北的大運河被泥沙淤塞200餘里,徐州以上縱橫數百里間一片澤國,災情空前嚴重。當年11月,朝廷第一次任命潘季馴總理河道, 協助工部尚書兼總理河漕朱衡開展工作。潘季馴上任後,提出“開導上源,疏浚下流” 的治河方案,但朝廷只同意“疏浚下流”。他配合朱衡,指揮民工,全力投入緊張的治河工作,儘管曾遇大水決堤,但治河工程最終大功告成。1570年8月,由於黃河先後在沛縣、邳州決口,潘季馴第二次被任命總理河道兼提督軍務。他提出“加堤修岸”和“塞決開渠,兩種辦法,親自督率民工堵塞決口,解除了河患,疏浚了淤河,並恢復了舊堤,使河道深廣如前,漕運大為暢通。1578年2月,在張居正的極力推舉下,神宗皇帝親自任命潘季馴為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工部侍郎、總理河漕兼提督軍務朝廷,並詔令黃、運所經過的河北、河南、山東和江蘇4省巡撫一律聽從潘季馴的指揮,有功勞者,可由潘季馴直接保薦升賞。潘季馴到職後,經過實地勘探,很快提出了一個治理黃、淮、運的全面規劃,用了不到兩年時間,對河道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整治活動。經過這次大治之後, 出現了“兩河歸正,沙刷水深,海口大辟,田廬盡復,流移歸業” “漕運暢通”的大好 局面。這次治河活動,是潘季馴治河生涯中最輝煌的一個歷史時期,他的“築堤束水、 借水攻沙”的著名理論在實踐中得到了最為充分的發揮。1588年,潘季馴第四次出任總理河漕職務,更加重視堤防建設。他認為“治河有定義而河防無止工”,即治河無一勞永逸之事。並提出了利用黃河本身衝淤規律實行淤灘固堤的措施。這次治河對恢復運河暢通和發展農業生產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潘季馴一生4次治河,前後總計近10年之 久,在明代治河諸臣中是任職最長的一個,使他在治河中取得了顯著的成就。

潘季馴最重要的貢獻,當屬他的“束水攻沙”的理論。分流與築堤歷來是治河爭論的重點,古有大禹治水的成功經驗,後有賈讓的治河三策,所以自古以來“分流殺勢”之議甚盛。及至明朝,在潘季馴治河之前,這種論點也一直佔優勢地位,認為只有採取分流的辦法,才能殺水勢,除水患。但是持此論者只看到了 “分則勢小,合則勢大”,卻忽視了黃河多沙的特點。由於黃河多沙,水分則勢弱,從而導致泥沙沉積,河道淤塞。於是,潘季馴的合流論應運而生。潘季馴進一步發展了前人的認識,經過多年深入的調查研究,針對黃河的特點,明確地提出了“築堤束水,以水攻沙”的理論。所謂“束水攻沙”,就是根據河流底蝕的原理,在黃河下游兩岸修築堅固的堤防,不讓河水分流,束水以槽,加快流速,把泥沙挾送海里,減少河床沉積。在潘季馴第三次總理河道時,許多人反對築堤束水,懷疑黃、淮合流,水量增大,會使決口和泛溢更加嚴重,主張“分流殺勢”,多開支河,分流防洪。對此,潘季馴 解釋說,分流誠能殺勢,但這個辦法只適用於水清的河流,而對黃河則不適用。潘季馴深刻地闡明瞭黃河的特性,以及水與沙、分與合、塞與導的辯證關係,“束水攻沙”的核心突出治沙,從而實現了治黃方略由分水到合水,由單純治水到沙、水綜合治理的歷史轉變。由於這一理論的提出,改變了過去只靠人力和工具傳統的疏浚方法,使潘季馴在治河實踐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為了達到束水攻沙的目的,潘季馴十分重視堤防的作用。他總結歷代勞動人民的實踐經驗,創造性地把堤防工程分為遙堤、縷堤、格堤、月堤四種,因地制宜地在大河兩岸周密佈置,配合運用。經過他的綜合治理,黃河河道基本穩定了 200多年,扭轉了長期分流的混亂局面,並使京杭大運河暢通。潘季馴提出的“束水攻沙”理論,對明代以後的治河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潘季馴在治河過程中主持建造的各種土木工程也許早已隨著時間的流逝而煙消雲散了,但是他在實踐中所發現和總結出來的治河理論卻不斷跨越著歷史的時空,為後人們所讚揚,所繼承。

水文化小知識:治水方略與國家政治制度

本文摘自《圖說治水與中華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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