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視窗一些填報知識

最近在看單一視窗

有個小朋友就問我說灰色有啥官方定義不

嗯,還真被問住了

我知道是不可錄入,但是官方咋說的

我還真沒注意,所以今天就把官方對單一視窗的一些定義搞出來跟大家一起讀一讀。嗯,來源:單一視窗官方檔案。

關於介面:游標置於欄位內,介面下方有紅色字型簡要提示錄入方法。

介面各欄位不同底色的填寫要求如下:

黃底色欄位:必填項。因相關業務資料有嚴格的填制規範,如在系統錄入過程中,欄位右側彈出紅色提示,代表您當前錄入的資料有誤,請根據要求重新錄入。

灰底色欄位:返填項。不可錄入,由系統返填。

嗯,叫返填項,這就很官方了吧

白底色欄位:選填項。根據實際需要填寫

我就想到了一個銀行叫ICBC

那舉個栗子:

“單一視窗”標準版使用者手冊(貨物申報)錄入介面,包括基本資訊、商品資訊、集裝箱、隨附單證、涉檢資訊等部分。總體說明如下:

單一視窗一些填報知識

灰色欄位(例如統一編號、申報狀態、海關編號等)表示不允許錄入,系統將根據相應操作或步驟後自動返填。

境外收發貨人、運輸工具名稱、提運單號等欄位,需要使用者手工錄入,部分欄位內的灰色字型為錄入提示,請如實填寫相關內容。

然後術語定義

電子報關單:按照《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範》等規定,透過“單一視窗”標準版錄入、並向海關審批系統傳送的報關電子資料。

紙質報關單:指按照《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範》等規定,透過“單一視窗”標準版,列印海關接受電子資料申報的紙質報關單或手工填制的紙質報關單。

再然後就是系統裡一些知識點

進出口日期(必填)

進口,暫存後自動返填當前系統時間。

出口,申報後系統自動返填海關係統返回的時間。

成交方式(必填)

在引數下拉表選擇,也可錄入程式碼、名稱。

進口報關單的成交方式為CIF、或出口報關單的成交方式為FOB時,不允許錄入運費,也不允許錄入保費。

進口報關單的成交方式為C&I、或出口報關單的成交方式為C&F時,允許錄入運費,不允許錄入保費。

進口報關單的成交方式為C&F、或出口報關單的成交方式為C&I時,不允許錄入運費,允許錄入保費。

件數(必填)

填報有外包裝的進出口貨物的實際件數。不得填報0,散裝貨物建議填報1。

毛重(KG)、淨重(KG)(必填)

需填寫大於等於1的數字。如果小於1,則輸入1。

這個單一說的有點毛病,淨重還是可以小於1的,小數點後兩位嘛

入境/離境口岸

入境口岸

按海關規定的《國內口岸編碼表》選擇填報進境貨物從跨境運輸工具卸離的第一個境內口岸的中文名稱及程式碼;

採取多式聯運跨境運輸的,填報多式聯運貨物最終卸離的境內口岸中文名稱及程式碼;過境貨物填報貨物進入境內的第一個口岸的中文名稱及程式碼;

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進境的,填報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的中文名稱及程式碼。

其他無實際進境的貨物,填報貨物所在地的城市名稱及程式碼。

離境口岸

按海關規定的《國內口岸編碼表》選擇填報裝運出境貨物的跨境運輸工具離境的第一個境內口岸的中文名稱及程式碼;

採取多式聯運跨境運輸的,填報多式聯運貨物最初離境的境內口岸中文名稱及程式碼;過境貨物填報貨物離境的第一個境內口岸的中文名稱及程式碼;

從海關特殊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出境的,填報海關特殊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的中文名稱及程式碼。

其他無實際出境的貨物,填報貨物所在地的城市名稱及程式碼。

特殊關係確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以下簡稱《審價辦法》)第十六條,填報確認進出口行為中買賣雙方是否存在特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為買賣雙方存在特殊關係,應在下拉選單中選擇“1-是”,反之則選擇“0-否”:

1。買賣雙方為同一家族成員的。

2。買賣雙方互為商業上的高階職員或者董事的。

3。一方直接或者間接地受另一方控制的。

4。買賣雙方都直接或者間接地受第三方控制的。

5。買賣雙方共同直接或者間接地控制第三方的。

6。一方直接或者間接地擁有、控制或者持有對方5%以上(含5%)公開發行的有表決權的股票或者股份的。

7。一方是另一方的僱員、高階職員或者董事的。

8。買賣雙方是同一合夥的成員的。買賣雙方在經營上相互有聯絡,一方是另一方的獨家代理、獨家經銷或者獨家受讓人,如果符合前款的規定,也應當視為存在特殊關係。

注意事項:

出口貨物免予填報,加工貿易及保稅監管貨物(內銷保稅貨物除外)免予填報。2。點選“其他事項確認”按鈕開啟本專案。

價格影響確認

錄入要求根據《審價辦法》第十七條,填報確認納稅義務人是否可以證明特殊關係未對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產生影響,納稅義務人能證明其成交價格與同時或者大約同時發生的下列任何一款價格相近的,應視為特殊關係未對成交價格產生影響,在下拉選單中選擇“0-否”,反之則選擇“1-是”:

1。向境內無特殊關係的買方出售的相同或者類似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

2。按照《審價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所確定的相同或者類似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3。按照《審價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所確定的相同或者類似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注意事項:1。出口貨物免予填報,加工貿易及保稅監管貨物(內銷保稅貨物除外)免予填報。2。點選“其他事項確認”按鈕開啟本專案。

與貨物有關的特許權使用費支付確認

錄入要求根據《審價辦法》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填報確認買方是否存在向賣方或者有關方直接或者間接支付與進口貨物有關的特許權使用費,且未包括在進口貨物的實付、應付價格中。

透過下拉選單方式選擇填報。

買方存在需向賣方或者有關方直接或者間接支付特許權使用費,且未包含在進口貨物實付、應付價格中,並且符合《審價辦法》第十三條的,選擇“1-是”。

買方存在需向賣方或者有關方直接或者間接支付特許權使用費,且未包含在進口貨物實付、應付價格中,但納稅義務人無法確認是否符合《審價辦法》第十三條的,選擇“1-是”。

買方存在需向賣方或者有關方直接或者間接支付特許權使用費且未包含在實付、應付價格中,納稅義務人根據《審價辦法》第十三條,可以確認需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與進口貨物無關的,選擇“0-否”。

買方不存在向賣方或者有關方直接或者間接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或者特許權使用費已經包含在進口貨物實付、應付價格中的,選擇“0-否”。

注意事項:1。出口貨物免予填報,加工貿易及保稅監管貨物(內銷保稅貨物除外)免予填報。2。點選“其他事項確認”按鈕開啟本專案。

呀,這都搬了2500多字了,那就這樣吧

下次,有新的,咱們再繼續整

今日釋出,到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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