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課:如何解讀經典散文

寫作課:如何解讀經典散文

散文和詩歌和小說不同,小說和詩歌都相當穩定的形式規範,一望而知,而散文則不然。我國從先秦到晚清並不存在純文學性散文文體。

只有“文”的觀念,詩言志,文載道,文是與詩相對的。文又可分為古文和駢文。駢文具有一定的文學性,而古文則比較複雜。

姚鼐的《古文辭類纂》中的“古文”的內涵,一是拒絕駢文,二是相對於詞賦類。

有論辯類、序跋類、奏議類、書說類、贈序類、詔令類、傳狀類、碑誌類、雜記類、箴銘類:顯然包含了文學性和非文學性兩個方面。

臺灣鄭明娳教授認為:“在中國散文雖然不居於文學的地位而生長,但在西方,散文卻沒有自己的地位。” 鄭教授引董崇選《西洋散文的面貌》說:

“在西洋文學裡,最初的三大文類是戲劇、史詩與抒情詩。可是後來文學作品的形式與內容漸漸增多,該三大古老的文類便不能涵蓋眾多不同的作品。

為了顧及實際,現代三大文類便改戲劇、詩歌與小說。但是戲劇、詩歌與小說也不能概括所有文學作品。

比方說,有些文學成份很高的傳記、自傳、性格誌、回憶錄、日記、書信、對話錄、格言錄與艾寫(essay)等,既不是戲劇,也不是詩歌,也不是小說。

而既然這些文類的作品,通常都是用(最廣義或較廣義的)散文寫成的,所以就有很多人把這些文類的作品合起來,籠統地稱為prose(散文)。

有些文學史或者文學導論的書,便是把文學分成詩歌、戲劇、小說與散文四大部分來討論”。

董先生這種說法很精闢,但並不完全,西方最初的文學並不是只有戲劇、史詩和抒情詩這樣的韻文,

而且還有非韻文的對話體散文,如柏拉圖的經典之作《蘇格拉底之死》《理想國》。

在古羅馬還有一種更為流行的形式,就是演說,產生了西賽羅那樣經典。

但是,這一切並未歸納到散文文體中去,作為文體,似乎至今並沒有得到西方學界的普遍認同。

在英語國家的百科全書中,沒有單獨的散文條目,只有和prose有關的文體,例如:

alliterative prose(押頭韻的散文),prose poem(散文詩),nonfictional prose(非小說類/非虛構寫實散文),heroic prose,(史詩散文),polyphonic prose(自由韻律散文)。

這說明,在西歐北美的散文(prose)並不是作為一種文體而存在,更準確地說,它是一種表現方法。

關於對話和演講在散文史上的地位,類似的情況發生在中國。先秦諸子大量是對話體的,如《論語》和《孟子》,這屬於傳統文論中所謂“記言”性質。

被劉勰稱為“詔、策、奏、章”之“源”的《尚書》,本最具實用性,很接近於當代政府文告,但是不少具“記言”屬性。恰恰是這些“記言”的權威公文,強烈地表現出起草者、演講者的情結和個性。

《盤庚》篇記載商朝的第二十位君王,為了避免水患,抑制奢侈的惡習,規劃從山東曲阜(奄)遷往河南安陽(殷),遭到了安土重遷的部屬的反對。

盤庚告喻臣民說:“遲任有言曰:‘人惟求舊,器非求舊,惟新。’”這是對部屬的拉攏,用了當時諺語,翻譯成今天的話就是:東西是新的好,朋友是老的好。

接著說自己繼承先王的傳統,不敢“動用非罰”,這就是威脅。不敢動用,就是隨時都可用。至於,你們聽話,我也“不掩爾善”,不會對你們好處不在意。

“聽予一人之作猷”。聽我的決策,我負全部責任,邦國治得好,是你們的,治得不好,我一個人受罰(邦之臧,惟汝眾;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罰)。

話說得如此好聽,表面上全是軟話,但是這是硬話軟說,讓聽者儘可能舒服。可到了最後,突然來了一個轉折:

你們大家聽著,從今以後,各恭爾事,齊乃位,度乃口。罰及爾身,弗可悔。

你們要安分守己,把嘴巴管住,否則,受到懲罰,可不要後悔。這樣硬話軟說,軟話硬說,軟硬兼施,

把拉攏、勸導、利誘和威脅結合得如此水乳交融,其表達之含而不露,其用語之綿裡藏針,其當時的神態活靈活現。

這樣的文章,雖然在韓愈時代讀起來,就“佶屈聱牙”了,但是,只要充分還原出當時的語境,不難看出這篇演講詞,用的全是當時的口語。

懷柔結合霸道,乾淨利落,實在是傑出的情理交融的散文。這樣的政府公文中透露出來的個性化的情志,就是用古希臘羅馬的散文(演講)觀念來衡量,都具有抒情審美的性質。

傳統散文除了“記言”方面,其外還有 “記事”的一面。如以《左傳》為代表的史傳散文。

固然章學誠的“六經皆史”的學說,把神聖化了的經典還原為歷史有重大價值,但是,袁枚的“六經皆文”(“六經者亦聖人之文章耳” )似乎更警策。

而錢鍾書則無異於提出了“六經皆詩”的命題:(與其曰:古詩即史,毋寧曰:古史即詩。)這就是說,從文體功能來說是歷史的記實,

然而,從作者情志的表現來說,卻無不具有審美價值。錢鍾書先生以《左傳》為例還指出“史蘊詩心、文心”,特別指出記事性質的歷史散文其實隱含著作者的想象和情志,與小說戲劇相近之處不可忽略:

史家追述真人實事,每須遙體人情,懸想事勢,設身局中,潛心腔內,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幾人情合理,蓋與小說院本臆造人物、虛構境地不盡同而可相通。

中國古代史家雖然標榜“左史記言,右史記事”的“實錄”精神,但是事實上,記言,並非親歷,且大多並無文獻根據,其為“代言”“擬言”者比比皆是。

就是在這種“代言”“擬言”中,情志滲入到史筆中,造成歷史性與文學性互滲,實用理性與審美情感交融是必然的。

中國傳統的文,並不僅僅有對話、演說、史傳,此外還有智性的,甚至是理性的。如《文心雕龍》提出的“說”“論”和“表”等等,皆為亞文體,各有其不同規範。

“說”,雖然智性很強,但是,往往以“巧喻”為基礎,可以片面一些,其動人不僅在於智性,而且也在情感性/審美性/文學性,不過具有小品性質,

而“論”則是比較嚴格的理性文章,為非文學性質,所論皆經國之大業,以全面(正面、反面)為上,具有“大品”性質,而“表”雖為政治應用文,奉呈皇帝的文書,但卻可以抒情。

凡此各種,為中國散文所特有,皆具特殊規律,忽略了其間間不容髮的區別,就很難深入有效地解讀。

大量先秦文章的審美性質還處在胚芽形態,這就是說,它並不純粹,文學的審美超越性和文告的實用理性交融在一起。

有時其實用理性還佔著優勢。所謂文史哲不分家是早期文化的特殊性決定了散文從一開始就具有審美與實用交織的“雜種”性質。

其中審美價值與實用理性是如此錯綜,連袁枚、錢鍾書這樣的大家都未能徹底洞察。

袁枚所言“六經皆文”和錢鍾書所言“六經皆詩”都有強調審美性質,抹煞實用理性的嫌疑,只有從當代審美與實用分家的高度,以高度的理論自覺,才能分析出這種低階形態中審美的非純粹性。

但是,把握低階形態並不是學術最終的目的,以之闡明高階形態才是最高的目標。

充分理解了低階形態的“雜種”基因,才能洞察中國散文史中二者犬牙交錯的複雜性,也才能理解在數千年的中國散文史上,純粹審美抒情散文為什麼屈指可數。

中國散文從孃胎裡帶來的“文體不純”傳統,在五四新文學運動發軔期,曾經面臨著某種可能的歷史轉機,早期《新青年》的隨感錄,與西方的隨筆(essay)有某種接近,

但是,西方的隨筆以智性思緒為主,尚未從文化價值中分化、獨立出來。這引起了周作人的猶豫,結果是他在1921的《美文》(belles letters)中選擇了晚明小品的“性靈”,確立了“敘事與抒情”的純文學方向。

在當時反桐城派的載封建之道,張揚個性,有歷史的功績,但是,也造成了把散文侷限於審美抒情的弊端。

以致直到今日,連魯迅的雜文算不算散文,還有爭議,更有不少論者對“散文同時可能是——

雜文、小品文、報告文學、特寫、隨筆、書評、文論、時事評論、回憶錄、演講辭、日記、遊記、隨感式文學評論等”感到憤怒,表示要把散文理論“推倒重來”。

某教授甚至天真地提出要 “淨化散文”文體。這完全是受了周作人狹隘散文觀念的遮蔽,以為散文只能審美抒情。

其實,真正科學的態度,不是把主觀的意志強加於歷史,而是遵循歷史的豐富、複雜過程,從中找出總體的和個案的深邃奧秘來。

對中國和西方散文歷史不下苦功夫全面系統地學習、鑽研,就要對散文進行大手術式的動作,實在不能不令人想到是唐·吉訶德式的魯莽。

2014年12月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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