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在歡X劉欣玥:家鄉從來不是我寫作的地標,人才是

鄭在歡X劉欣玥:家鄉從來不是我寫作的地標,人才是

鄭在歡:1990年生於河南駐馬店,長居北京。著有《駐馬店傷心故事集》《今夜通宵殺敵》《團圓總在離散前》等作品。

家鄉從來不是我寫作的地標,人才是,人隨時間遷移,故事因此流轉

劉欣玥:在歡你好,早就想找個機會聊聊你的小說創作。去年讀到你最新出版的兩本小說集《今夜通宵殺敵》和《團圓總在離散前》,感覺像是看你折返家鄉駐馬店,拼一張耗時持久的拼圖。《團圓總在離散前》和近作《離與騷》裡都寫到了返鄉,許多你曾經寫過的鄉鄰又再次出現。但主人公離家太久,回去後總會遭遇種種坐立難安的時刻。與家鄉疏於往來後的人情冷卻不可避免地發生,也讓你的書寫減弱了當初充沛的情緒溫度。就像《離與騷》裡寫的,回鄉奔喪的主人公身陷“像冰雹一樣兜頭蓋臉”的舊人新事,故事最後結束在一種惘然和蒼涼的氣息裡。奔喪之舉,原本就是一次敞開的詢問,主人公像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回去是為了尋找什麼,或者是創造什麼。如果從你16歲離家算起,今年恰好又過去了16年。像年歲對摺了一下,你告別駐馬店的時間,已經和曾經在那裡生活的時間一樣長了。這張拼圖大概還沒有完成,繼續講述駐馬店的故事,是仍在等待某種自己都無法預測的迴響嗎?

鄭在歡:

你好欣玥,我不太有等的感覺,對生活來說,等不如撞。我願意撞見些讓自己激動的事,讓自己真正關心的事。我願意寫的故事,差不多都是這樣,事發時讓人動心,事過後心還是動,所以就不得不想,想不通的事,就成了故事。這就跟腦子裡總迴響著一兩句沒來由的歌詞,會產生將其補全的衝動一樣。

所以,我挺怕明白事兒的,事兒明白得越多,故事就越少。當然,人肯定越長大見識越多,見得多了也就不怪了,很多事在發生的時候你就已經知道它為什麼會發生,或者因為“認識”的慣性,你自以為明白,想都懶得再想,於是故事完全沒有滋生的土壤。這麼說,似乎能解釋我為什麼寫了一系列少年時期的家鄉故事。

那時候的我孤陋寡聞,並對未來充滿希望,事發之時,我驚愕,事發之後,我疑慮:何以至此?二十歲之後寫出來的故事,其實都是十幾歲時的疑惑。集中寫完這一批,我很久沒再寫關於家鄉的東西,雖然每年都回去,但回去的短短几天沒辦法加入生活,只能算審視,審視是傲慢且冷漠的。

你說的這兩篇,一篇寫回家過年,一篇寫回家奔喪,這之前我至少有五年沒寫過任何家鄉的事兒了。有意思的是,寫過年的那一年我恰好沒有回家過年,我喪失了回去的興趣,我不得不想為什麼不再渴望回家,於是故事重新開始彙集。

奔喪寫的是為外婆奔喪,而十年前我剛好拒絕了為外公奔喪,相隔十年,為何會態度迥異?再加上回去後發生在眼前的荒誕鬧劇,那幾天在腦裡子縈繞不去,最終成長為一個我願意寫出來分享給大家的故事。所以我想再澄清一下,家鄉從來不是我寫作的地標,人才是,人隨時間遷移,故事因此流轉。

詩意是什麼呢?是人類終極理想的一部分,這裡有純粹的美感,有現實的感知,但沒有現實的束縛。

劉欣玥:人們形容你筆下的駐馬店,用得最多的一個詞是“魔幻”。但仔細看的話,所謂“魔幻”的,至多不過是離奇古怪的生老病死與鄉鄰間的短長糾紛。或者說,就是人生的本來情狀,但你用荒誕和幽默的方式將它們講了出來。我更傾向於認為你在小說中寫的,是人們已經遺忘或者失去的一種現實。這種現實並沒有消失在今天的中國,只是因為距離一部分人的日常生活太遠,才顯出難以置信的失真感來。稱其作“魔幻”,這件事本身也是魔幻的。你更像是在帶著疑惑,嘗試理解一種活生生的現實的邏輯,並邀請讀者一同參與。

鄭在歡:

“魔幻”如今在人們口中,是一個挺常用的形容詞。大家用這個詞形容那些不合時宜的、違背常識的事情,而在用的時候,大家多半知道那些事為什麼不合時宜、為什麼違背常識,這其中包含著一種無奈的解嘲——既然誰都知道那是不該發生的,可為什麼還是發生了呢?

所以“魔幻”在大眾嘴裡並不指向任何一種文學手法,只有在這個詞被使用的時候才是文學手法。在我的感覺裡,現實也是一種手法,寫作不可能還原現實,現實太過龐雜,而且讓人疲憊。當現實被寫出來,只是為了藉助一個大家熟悉的映象創造詩意。詩意是什麼呢?是人類終極理想的一部分,這裡有純粹的美感,有現實的感知,但沒有現實的束縛。

劉欣玥:剛剛說到“等不如撞”,我想起你是個散步愛好者。在少年主人公無家可歸的遊蕩裡,鄉村有時展現出它殘忍、荒涼和可怖的一面。但後來你寫歸鄉,人走在田間地頭的姿態總是舒展的。那種面對自然、時令、莊稼、習俗時骨子裡的自在和熟稔,彷彿從未離開過。你在北京也住了很久了,現在仍然常常看見你朋友圈裡拍攝的樹、河流和夜空。我在這個居家隔離的春天裡,看得又羨慕又感動。雖然閒逛大約是漫無目的的,在城市裡散步會是一種“撞”和發現的方式嗎?

鄭在歡:

這段長久的居家生活,必然使大家意識到外面的必要。我本來是個睡懶覺的人,但每次回家,第二天一早準會醒,那應該是一種熟悉的喚醒。樹林裡的鳥鳴,漏光的窗簾,讓我習慣性地醒了。一般我都會起來沿著村子轉一圈。我們村很大,這一圈轉完大概得一個小時,我會拍點照片,跟認出我的人打個招呼。

在這種沉默的早起氛圍裡,看到熟悉的水溝與樹林,我當然會想起小時候,不過我的出發點絕不是為了懷舊,我只是想看看變化。奇怪的是,雖然看到的大多是新,但走一圈下來心口卻總是充盈著一股灰撲撲的舊。看來懷舊是很難控制的事,即便行走在鉅變之中,往昔歲月還是沉甸甸地守在每一個路口。

在城市裡散步,首先是身體需要,生活在鋼鐵叢林裡,實在是太缺天地滋潤了。我成長在一推門就是天地的農村,城市出門需要下樓,僅僅多一個動作,出門就成了一件極具指向性的事。

你出來,總得乾點什麼吧,於是就散步,其實這事兒在農村僅僅是吃完飯在門口站一會兒,看看星星吹吹風,跟左鄰右舍聊聊天而已。生活方式的養成取決於舒服的體驗,吃完飯出門走走,在我這裡就是一種舒服。所以我去散步,沒有任何“探究”“發現”的意思,我的生活也是,舒服是前提,發現是意外。比如路上撞見一個唱歌跑調的人,跑調的方式剛好讓你笑了,這就是意外的發現。散步的時候,發笑機率並不是很大,但也有可能。

劉欣玥:我注意到你更喜歡談論的是“詩意”和“美”,乍看起來,這似乎和你寫的那個粗糲、鄙陋、殘酷的世界有點格格不入,尤其是與媒體反覆渲染的苦難、留守兒童等標籤拉開了距離。有的時候,你好像想用“審美”的方式,超越你的小說天然攜帶的社會問題屬性,但審美並不意味著要降解後者的分量。這種以輕馭重,或化惡為美的邏輯,也和你習慣用喜劇性去平衡悲劇性核心,有種內在的一致性。這種喜劇性的形態之一是惡作劇,你常常讓人物遭遇惡作劇,在《今夜通宵殺敵》《撞牆遊戲》和《我只是個鬼,什麼也幹不了》都出現了。面對更棘手的深層困境,惡作劇像是一種“不把世界當回事的積極方式”,這種折衷的玩笑,即使捉弄他們,也是帶著善意和不忍之心的

鄭在歡X劉欣玥:家鄉從來不是我寫作的地標,人才是

鄭在歡:

謝謝你注意到我的惡作劇。我喜歡惡作劇,惡作劇是純粹的玩樂,但也指向惡。跟利益驅動的惡不同,惡作劇的驅動是趣味。趣味是什麼呢?尤其在艱辛的環境下,趣味是一種自我調節的手段。就像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癮,行為上的癮,就是對抗虛無的辦法。

人藉助一些癮,來避免直面虛無。一般來說,癮肯定是不好的,但癮會產生趣味,一如惡作劇會產生快樂,雖然同時也有副作用。在我這裡,美就產生了,這種美要比利益驅動的美更豐富,更有彈性,雖然最終指向的都是生存。生存本身是沒有趣味的,直接表現生存的難題,在我看來就不美。

再有,粗糲與鄙陋並不是美的對立面,那是好看的對立面。好看的東西當然是美的,但那不是藝術的工作,那是上天的工作,上天造物,我們讚歎就行了。任何事物,若是被藝術選中,被開發的一定是它的反面。古時美景多,詩人們隨口就吟,然後我們發現美景都被賦予了愁思。

在好的藝術創造中,我能想到的純粹的美是《指環王》裡的精靈女王,她一出場就仙氣飄飄,但她能在觀眾心裡美到那麼極致,要藉助於那個搖搖欲墜的中土世界。彼時的世界越危險,她看起來就越美。

我不喜歡突破,至少是在寫作這件事情上,寫作首先應該是一種舒服的精神活動

劉欣玥:你最新的長篇小說《3》也講了一個有關女性之美,或者說,女性追求美的故事。這好像也是你第一次以女性為主人公,而且是在第一個長篇小說裡,一口氣寫了三個女孩的成長,她們從各自的三姐妹家庭中出走,進入城市謀求獨立。小說最打動我的,是你寫女孩們在農村勞動的場景。進城以後,經由美甲事業的發酵,勞動的身體轉向了混合勞動、審美、消費的身體改造,我讀完以後一度對於“是誰規定了女性的美的標準”感到困惑。這種困惑與其說是指向性別秩序的,不如說是指向消費社會和階層的問題。這幾年你陸續也寫了不少進城流動背景下的故事,《3》是一次突破自我的冒險嗎?

鄭在歡:

我不喜歡突破,至少是在寫作這件事情上,突破太有目的性了,寫作首先應該是一種舒服的精神活動。跟日常的散步一樣,讀書和寫作都是給自身營造舒適區,而不是為了進步(當然,我必須宣告這裡說的是小說,不是工具書)。我從不覺得待在舒適區就是裹足不前,舒適區是會自我更新的,同一類小說看得多了,就想看看別的,就得去發現,去用新的讀物營造新的舒適區。寫作同理,我不為突破寫作,我只想創造一個新的舒適區,可以在那裡繼續進行靈魂按摩。

寫到進城流動,也是順勢而為,因為我身邊的人都過著這種生活。進城是無法抵禦的時代洪流。我兒時的農村,路不很好,網路也沒普及,我是實打實地過了一個閉塞的童年。那時候勞動所創造的價值,是被家長定義的,所呈現的美也更為簡單、更為僵化。

後來大家紛紛十幾歲進城,去哪兒的都有,網路也發達了,這時候的勞動就像你說的,必然會混合消費社會的各種成分,也因此變得更為複雜、更難定型。哪種更好我不知道,能確定的是融入是必然的,既然進來,就要融入。所謂成功,也就是融入得夠徹底。當然,成功的喜悅沒啥可寫的,融入的代價,才值得大書特書。

鄭在歡X劉欣玥:家鄉從來不是我寫作的地標,人才是

劉欣玥:想知道在這種“順勢而為”的寫作裡,目前有沒有什麼最讓你激動或困惑的問題?你的寫作速度的確不算太快,但一直在朝不同的方向探索。《團圓總在離散前》那一本里也做了多種技藝、形式和型別的嘗試,比起從前的“故鄉事”,它們浸潤了更多的城市想象和媒介經驗,有時候我覺得自己是在看迷你劇裡的獨立段落。說到舒適區,我想到的是今年發表的《睡前故事集——神奇三俠和他們同時代的英雄們》,據說是一個未完待續的長期創作計劃?能看得出來,你寫的時候是在自己最放鬆的“編故事”的狀態裡。這些短小的篇章有一種輕逸的童話感和寓言性,鄉村經驗經過變形,像跳躍的現代短詩。

鄭在歡:

一個東西在寫的過程中,肯定不是一帆風順的,我經常被一句話卡住,有時候一卡就是幾天甚至伴隨著整個寫作過程。我知道該怎麼往下寫,我也知道這句話起到了作用,但每次看到那一行被暫且“放過”的句子,都感覺如鯁在喉,不管改多少遍,只要改不好就哪哪都不舒服。

這讓我在很大程度上改觀,寫作的本質應是“形式大於內容”,難題也是如此,與我剛開始寫作時的認識恰好相反。小說的目的絕不是把故事講了,而是要講得漂亮,我要求自己的句子必須要有節奏、韻律、彈性。我不追求句子上的修辭跟比喻,但我追求句子間的修葺與暗喻,修葺得來的是節奏和韻律,暗喻來自於句子的彈性與共振。

與此同時,句子還要負責故事的鋪墊與推進,這就是難辦的地方。比如我為了鋪墊寫下一個句子,但這一句卡不上節奏,無論怎麼改就是卡不上,可刪掉又會犧牲故事,於是就換我被卡住了。

《睡前故事集》的寫作有一個前提,就是語言一定要舒服,為了達到這種舒服可以不管謀篇佈局,所以在這裡我就可以規避上述問題,我只管句子,不管大局。這樣它達到的效果就像隨口在講故事,想到哪兒講到哪兒,想講什麼講什麼。我讓主角的臉隨時都在變,也是方便講各種型別的故事。

比如在《草和樹的決定》那一章裡,二俠就讓自己的臉變成植物跟草木交流去了。隨口講出來的故事,絕不比深思熟慮來得差,但要有一個前提,就是對語言的使用進行過充分實踐。

鄭在歡X劉欣玥:家鄉從來不是我寫作的地標,人才是

劉欣玥:《駐馬店傷心故事集》就要出修訂版了,你對全書從頭到尾重新做了調整,可以提前分享一下新版有哪些不同嗎?

鄭在歡:

其實沒有太大的不同,我改太久之前的東西,有點不敢大動,總覺得那是另一個人的意志,現在的我沒資格吆五喝六。這本書寫得很急,是一氣呵成的,敘事難免毛糙,我整體潤色了一遍,是為了提升一下細微的閱讀體驗。也有忍不住新增的地方,比如《送終老人》那篇,之前的版本里說了他和“我”的爺爺有一段過節,這次沒忍住,我把這段過節展開講了出來,添了大概一千五百字。另外還有幾處增添,但除了個別字句基本沒有刪減。

鄭在歡X劉欣玥:家鄉從來不是我寫作的地標,人才是

《今夜通宵殺敵》

鄭在歡 著

上海文藝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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