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與尼姑行苟且之事卻被捉,鄭板橋寫下一詩,堪稱教科書級調戲

和尚與尼姑行苟且之事卻被捉,鄭板橋寫下一詩,堪稱教科書級調戲

古詩詞裡的愛情都是浪漫而自由的,或是異地相思時的牽腸掛肚,或是傾訴衷腸時的紙短情長,或是回心轉意時的力挽狂瀾,無不在宣示著愛情的偉大與悲壯,即便是那些被世俗捆綁住的不幸婚姻,也都是在歌頌和追隨自由。但是自由戀愛是有物件可依的,雙方的身份必須被社會觀念認可,假如尼姑與和尚之間擦出了火花,那麼這份感情就失去了被祝福的權利。今天故事的主人公恰恰就擁有這樣一種孽緣,兩個不該相愛的人互生依賴,從而為後世提供了一個極為精彩的故事。

和尚與尼姑行苟且之事卻被捉,鄭板橋寫下一詩,堪稱教科書級調戲

大清律法裡寫的很清楚:“僧道尼僧女冠有犯和姦者,於本寺觀庵院門首,枷號兩個月,杖一百。”雖說人人生而平等,但既然選擇了一份特殊的職業,那麼就應該恪盡職守,尼姑與和尚都是執著的素食主義者和堅定的單身主義者,因此和尚就該坐懷不亂,尼姑就該守身如玉。可是乾隆年間山東濰縣的一對小年輕卻有些耐不住,他們分屬於不同法寺,兩顆躁動的心卻走到了一起。很快這一爆炸性新聞就登上了濰縣的頭版頭條,方丈也不自己動手了,直接將二人扭送衙門審理,恰好此時的濰縣縣令正是著名文學家鄭板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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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板橋升堂正式審理這一樁“僧尼私戀案”,但見跪在下面的尼姑與和尚卻並非一番邪惡的模樣:一個風正貌,一個壯青青,年紀相仿,神態相近,四目之間時有穿梭,手足之中有情有意——鄭板橋初步判斷他們可能確是一對有情人。果不其然,經過諮詢,原來這二人本是青梅竹馬,卻被女子父母活活拆散,將女子賣給了老財主做妾,女子私逃了出來做了尼姑,男子也一怒之下行了剃度,這才是“僧尼私戀”的真相。鄭板橋是個通情達理之人,也不忍心再次拆散苦命鴛鴦,因此便寫下這一首著名趣詩,了卻了這一樁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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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詩》

一半葫蘆一半瓢,合來一處好成桃。

從今入定風歸寂,此後敲門月影遙。

鳥性悅時空即色,蓮花落處靜偏嬌。

是誰勾卻風流案?記取當堂鄭板橋。

這首詩盡顯鄭板橋之風趣幽默以及出神入化之手法,他開篇就放大招:和尚的後腦勺像一半葫蘆,尼姑的後腦勺像一半瓢,合起來剛好拼成個桃!這兩句詩不僅極具畫面感,更極富浪漫氣息,我們想如果和尚與尼姑臉對臉,那麼二人的頭不剛好是桃形嗎?而且只有臉對臉才能拼出桃形,這無形中透露出鄭板橋對待此事的態度;還有,桃子在民俗中有生育、吉祥、長壽的象徵意義,那麼鄭板橋此形容旨在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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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緊跟的四句,鄭板橋用了一些文學技巧:這樁案此後便可風平浪靜,所謂空即是色色即是空,蓮花亦有嬌美之態,何況尋常人?此後兩人即時還俗,可以名正言順在一起了。最後鄭板橋不忘為自己美上一嘴,直言是他將這樁風流案一筆勾銷。另一方面,也可看作是鄭板橋的勇於擔當,為了不讓這對僧尼有後顧之憂,他直接在判詞上留下縣令的名字,相當於是押上了濰縣府衙的聲譽,那麼此後二人便可光明正大的戀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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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板橋的這一出善意的“調戲”深得人們讚歎,這個可愛又溫情的故事也一直流傳至今。其實這與他本身的經歷不無關係,鄭板橋出身書香門第,並在乾隆元年順利進士,但因為太過於為百姓考慮,為官期間相繼採取了“開倉賑貸”、“捐廉代輸”等舉措,因而損害到了某些團體的利益,所以多次遭到貶黜,後半生的鄭板橋以賣畫為生,但始終保持著一份秉直。而這一樁風流案的對映下,正是鄭板橋那無畏無懼、深為百姓著想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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