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廣告稱去雲南每天600到800元工資,實際是去緬甸,湖南男子偷渡出境被刑拘

“原本說好的在雲南做工,每天600至800元,而且還天天有活幹。可到雲南後,又說要到緬甸才有事做。”近日,因涉嫌偷越國(邊)境被抓獲的劉某在審訊室裡交代道。

招工廣告稱去雲南每天600到800元工資,實際是去緬甸,湖南男子偷渡出境被刑拘

3月23日,郴州桂陽縣公安局黃沙坪派出所在對轄區緬北迴流人員進行排查時,發現方元鎮某村村民劉某於2020年4月有偷渡出境的嫌疑,並迅速將其抓獲。經訊問,劉某如實供述了自己因一則“高薪招工”廣告而偷渡至緬甸的犯罪事實。

“高薪招工,手搭鋼架棚,地點雲南,日均收入600-800元,天天有活……”2020年4月,微信群裡一條招工廣告引起了劉某的注意。劉某平時在桂陽做一些搭棚子的散活,雖每天也有200元左右的工資,但由於沒有固定事情可做,所以月收入並不穩定。看到這則廣告後,劉某合計每月至少可以拿到2萬元,便心動不已,立即主動添加了對方(A某)的微信。A某告訴劉某,可以多帶幾個人去,這樣做工效率高,掙錢更多。

誤以為找到了高薪工作的劉某連夜趕回村裡,遊說同村好友劉某飛、劉某剛、劉某東一起去雲南“大幹一場”。四人一拍即合,在A某的指引下,來到雲南昆明。

到達昆明後,劉某急忙聯絡A某,請其幫忙安排做工的事情。可A某卻“變了臉”,直接向劉某等人攤牌,表示其實在雲南也無事可做,想要高薪工作,還得偷渡到緬甸去。雖心生懊惱,但劉某等人想著如果就此返程,不但沒賺到錢,反而浪費了來雲南的路費,便決定按照A某的說辭,到緬甸大賺一番。

偷渡過程中,劉某飛、劉某剛、劉某東被當地公安機關查獲。劉某雖僥倖趁亂逃脫,但最終還是沒能逃過恢恢法網。

目前,劉某因涉嫌偷越國(邊)境被桂陽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偷越國(邊)境是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嚴厲查處打擊,請廣大公民切勿以身試法。同時,高度警惕高薪招工資訊,以免上當受騙。

瀟湘晨報記者滿延坤 通訊員吳春豔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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