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江蘇省造光緒元寶禁忌,切莫不懂裝懂

收藏江蘇省造光緒元寶禁忌,切莫不懂裝懂

中國文化幾千年源遠流長的歷史,也凝聚著收藏的風雲滄桑。社會文明的整體進步,在促進文藝創作繁榮的同時,也推動江蘇省造光緒元寶收藏的逢勃發展。作為收江蘇省造光緒元寶藏品,它自有物質,精神兩方面的意義。

光緒元寶是銀幣收藏的大類,歷來都受到很多藏家的關注,不同版別的光緒元寶都有獨特的韻味,值得藏家深品。特別以江南省造光緒元寶為例,錢幣類的線上拍賣中,江南省造和廣西省造光緒元寶備受青睞,成為很多買家追逐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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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十餘年的培育,以機制幣為代表的錢幣拍賣市場終於在大放異彩。即便與海外市場相比,當前內地市場亦不遜分毫。收藏者、投資者群體的知識更豐富、視野更開闊,觀念也發生了深刻變化,他們對藏品追求更苛刻,在珍、稀的前提下,更看重藏品的品相和未來價值。

1896年湖北省造“本省”光緒元寶庫平七錢二分銀幣一枚,由湖北銀元局仿廣東銀元鑄造流通於市,初鑄時龍圖左右嵌“本省”二字,以示與外省有所區別,後因窒礙難行,收回再鑄時,將“本省”兩字去之,未銷燬重鑄而留存,並且多為磨損或打戳,完全未使用品罕見。近代錢幣鑑藏家張璜在其著作《中國銀圓及銀兩幣目錄》中將此幣編號CH133,並特別指出:“此幣只有一種,並無版別。”

但是關於湖北“本省”銀元的製成日期與發行理由,在一般文獻上都找不到具體記載,因此目前各書譜的說法均缺乏確鑿依據。然2005年深圳博物館研究員周祥先生在深圳《錢幣博覽》(總46期)發表考證,在一張湖北官錢局光緒廿三年六月發出之“九八制錢一千文”錢票的背面文字查出印有光緒廿二年四月初二日(1896年5月14日)湖廣總督告諭:“……既準完納本省,加鑄本省字樣,方免混淆滋弊。……茲議定每新鑄之本省銀元準作制錢一千文,該商民等照此價赴局購買,即照此價赴關卡州縣完納,無絲毫增減以昭大信。一面增購機器添鑄對開、五開、十開、二十開小銀元亦加鑄本省字樣,其價照一千文以次遞減,亦如制錢之可以零星使用。”至此,本省銀元來龍去脈完全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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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錢票背文之告示日期及“新鑄之本省銀元……增購機器添鑄小銀元亦加鑄本省字樣”等句,可確定繫於該年初所制,而非在光緒廿一年湖北銀元局開鑄初期所造的。至少在其告諭日期前,已鑄成加本省字樣的壹元。其加上本省字樣原意是使用此湖北省造的銀元納稅,目的是推廣湖北銀元以間接外地與外洋所造銀元,並抑制銀錢的兌價,而非只能在湖北省使用。再根據《張之洞全集》卷內之《推廣行用銀元及銀元票示》:“外府各屬州縣……必緣距省遙遠,商民人等來省兌取不易,致未通行”等記載,顯然只有鄰近省城的州縣才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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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1896年10月2日英文報 紙《華洋通聞》報道:“雖然總督堅持每銀元兌換制錢一千文,但此時市價銀元只合制錢八百五十文,故無人收受,而充當軍餉發放的銀元也很快回籠……”云云。由此亦可佐證當時制錢缺乏,商民不願以一千文高價向銀元局購用本省銀元納稅,告諭形同具文。本省銀元在窒礙難行的狀態下很快便退出流通並被銷燬重鑄。銀元加鑄本省字樣的應有五種,目前僅見壹元、二角及一角三種。

出手江蘇省造光緒元寶的渠道方式好的方式只有拍賣一種,沒有之一,所謂的上門收購、現金交易等等都是不實在的想法,想一點麻煩都沒有,躺在家裡等著買家找上你就等同在做白日夢,也不會有買家帶著個行李箱裝著幾百萬還帶上老師、律師、財務一起去你家現金交易?我只能補上一句,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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