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全民收藏”到“有價無市”,民間文物面臨著怎樣尷尬的局面?

前幾天,河南洛陽“宋氏四兄弟”倒賣文物案被曝出,一個“黑白勾結”,兄弟倆私藏文物超過洛陽博物館的驚天大案就這樣浮出水面。

人們才驚覺,原來現代文物流失已經這麼嚴重了。

然後有記者趁著此事的熱度,暗訪了洛陽當地的古玩市場,曾經和北京、西安齊名的“文物集散地”,如今已經極速衰落,大量店鋪關門倒閉,還在支撐的店家明面上售賣的基本都是現代工藝品。

但在“十有十假”的地攤貨背後,卻暗藏著一個被記者稱為“黑市”的地方。

從“全民收藏”到“有價無市”,民間文物面臨著怎樣尷尬的局面?

古玩店 配圖

必須要經過“熟人介紹”,才會被引見給少數店家,然後他們拿出“壓箱底”的貨,記者用一些手段見識到了幾件“好東西”,店家聲稱分別是唐、宋時期的瓷器,是早些年出土的文物。

記者不會分辨真假,調查過“黑市”之後便藉故離開去請教相關人員。然後,專家果然適時的蹦出來發表意見,說該店家已經涉嫌違法,如果東西是真的,那麼只要交易就違反了《文物保護法》或《刑法》。如果東西是假的,金額小就算虛假誇大,金額大就涉嫌詐騙!

專家說的對嗎?其實真沒錯!

因為按照中國現行的《刑法》、《文物保護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全中國3000多處各類古玩市場、百萬家商鋪以及數十萬從事“工藝品製造”的人員,要較真起來,通通都是違法經營。

從“全民收藏”到“有價無市”,民間文物面臨著怎樣尷尬的局面?

國有文物商店

只要沒有正規拍賣紀錄、國有文物商店購買紀錄或者切實的“遺贈”的證據,那麼你手上的古玩就屬於“沒有明確來源的疑似文物”,會受到諸多方面的限制。那大家可能會有疑問,全國上千萬的收藏愛好者,百萬級別的經營商家,不都在搞古玩嗎?

這就是當下最尷尬的地方,按照法律上的規定,絕大部分古玩的商品屬性、交易手段,不是違反了《文物保護法》就是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賣真的叫犯法,賣假的叫騙人。

可是如果“依法”,難道將全國的收藏市場全部查封?這也不現實。

那幾個大型造假基地,客觀上刺激了當地的經濟,帶動了就業,只要以“工藝品”之名售賣就不會違法,當然實際操作起來沒幾個商人真的講誠信。而民間的文物國家也放寬了限制,可以交流但不可以交易,當然現實會更復雜。

這一切的核心原因都在於:保護文物。

從“全民收藏”到“有價無市”,民間文物面臨著怎樣尷尬的局面?

盜墓的猖獗

從文化層面上來看,這30多年來轟轟烈烈的“全民收藏”,從一開始就偏離了文化軌道,變成了一場反傳統的“金錢秀”,它直接導致了我國的文物資源危機。

這也可以理解,古代搞收藏的人非富即貴,不在乎錢,都有著某種層面上的精神追求。但現在我們才富裕起來幾年?人們更在乎是物質而不是摸不著邊際的“精神”。

尤其是在外國資本的帶動下,“古董等於金錢”的觀念深入人心,一場史無前例的“盜墓風潮”席捲了全國各地。

近30多年,中國收藏家協會估計收藏愛好者已達8000萬之巨。社科院學者推斷職業盜墓從業者超過10萬人,還有一堆臨時起意的盜墓賊。學者吳樹推斷走私出境的文物在6000萬件以上,只多不少,流落在民間的文物甚至可能達到1億件以上。

“想要富去盜墓,一夜變成萬元戶”的觀念下,“十墓九空”的局面令人觸目驚心。

“中國每年都在流失一座故宮”的說法,都不算誇張。

從“全民收藏”到“有價無市”,民間文物面臨著怎樣尷尬的局面?

走私文物猖獗

在法律的高壓下,為何文物流失還這麼嚴重?英國評論家鄧寧格早就說過:“只要有100%的利潤,就會使人不顧一切法律;有300%,就會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絞首的危險。”

一件文物被炒出來的利潤,何止300%?

文物已經徹底變成了資本利用的“工具”,那動輒幾千萬上億的天價,刺激了全世界的富豪群體,將藝術品收藏列為最優質的資產投資渠道之一。

況且,外國資本還能利用炒高中國文物,然後對中國富豪進行無情的收割。早在1998年的一起古董走私案中,一位英國走私販就猖狂地說道:

“中國人會把寶貝送上門來,因為他們喜歡英鎊和美元,所有地下寶物都在我們的掌控之中,然後我們再高價賣到全世界。”

然而,國內普通老百姓搞收藏,真的賺到利潤了嗎?

從“全民收藏”到“有價無市”,民間文物面臨著怎樣尷尬的局面?

古玩“鬼市”

曾幾何時,古玩“鬼市”是最優質的淘貨地點。職業盜墓賊和走私犯,有固定“出貨渠道”,但還有大量的非職業盜墓賊。他們想靠盜墓發家,幹著刀口舔血的事情,最後卻發現,費盡心思挖到的文物,如果沒人脈就只能廉價賣給文物販子,或者去“鬼市”銷贓。

就是在這種契機下,大量文物流散到民間,成了民間收藏愛好者櫥櫃裡的寶物,悉心呵護的珍藏。

然而,尷尬的事情又來了,在法律限制下,民間文物得不到合法的“身份證”,上不了拍賣,根本沒有變現渠道。為何?

國家文物局研究員李曉東說:“民間文物按法理當屬贓物,如果允許公開交易,就等於承認收藏國有文物合法,相當於支援和鼓勵“三盜”(盜掘、盜撈、盜竊)行為。”

《文物法》起草人之一、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謝辰生就坦言民間擁有大量文物“私生子”,

但他又說:“絕對不能開允許交易的口子,鑑於難以辨別收藏者是否直接參與犯罪,需要慎重考慮。“

從“全民收藏”到“有價無市”,民間文物面臨著怎樣尷尬的局面?

鑑寶現場

民間的文物成了“私生子”,不允許交易,這樣就真的起到保護文物的作用了嗎?你可以關注一下新聞,幾乎隔幾天就有一個關於盜墓、走私和拍賣行“銷贓”的相關新聞曝出來。

沒有一個正規透明的渠道和鑑定機制,“鑽空子”變成了當下古玩行業的主流。

有人鋌而走險去走私倒賣文物,有人成了拍賣行的“馬前卒”幫其“洗白”,有人實在堅持不下去了,

乾脆就搞“詐騙”吧,因為“詐騙”甚至比老老實實玩收藏更有“出路”。

曾經的古玩“鬼市”變成了見不得光的“黑市”,明面上賣的全變成了假貨;鑑寶專家們一面說著民間已經沒有真貨,一面又到處收著鑑定費幫人鑑定“真假”;拍賣公司的經營理念變成了“國外的全是寶,國內的全是草”……

這幾十年的“收藏盛世”,到底富了誰?反正肯定不是民間藏家。

從“全民收藏”到“有價無市”,民間文物面臨著怎樣尷尬的局面?

按照法律規定,出土文物當屬國家,可大量流散在市場幾十年,不知道經過多少人轉手的文物,已經完全追溯不到來源,怎麼認定是“出土”呢?

真要說起來,那姓馬的、姓翟的等一批“頂級收藏家”,有哪一個是乾淨的?

退一萬步說,民間藏家們不想賺這個錢了,文物就不應該被惡性炒作,直接捐給國家多好。

可現在那些專家們,鑑定水平已經全面倒退,只要碰到“疑似真品”,沒有一個敢承認的,他們真的能幫國家保護文物嗎?

“來源明確、傳承有序”這句話,成了扼殺民間文物的代名詞,可如果不調動民間藏友的積極性,讓大家共同努力保護文物,那上述亂象還會持續下去。

一個只讓有錢人、文物販子、鑑寶專家和詐騙分子獲利的收藏行業,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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