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妖錄│八大王:“鱉寶”的由來與這隻妖怪有關

說妖錄│八大王:“鱉寶”的由來與這隻妖怪有關

相傳在南方有一個特殊的職業叫作“憋寶”,據說有那麼一批憋寶人能觀地七尺深,察覺深埋地下的寶貝。

關於“憋寶”的說法眾說紛紜,說玄乎點的就是憋寶人主攻“天靈”與“地寶”,前者為活物,可以理解為成精的妖怪,而這些妖怪體內的妖丹便是寶;後者為死物,多是具備各種神奇能力的物件。

所以關於憋寶人的各種神奇傳說也就數不勝數了。而另外一種說法,

所謂“憋寶”就是去農村收購古董的商人,他們為了壓價格,故意將寶貝說得不值錢,還得能忍得住憋得住,所以也叫憋寶。

而實際上,還有一種“憋寶”也叫作“鱉寶”,而它的由來則與一隻妖怪有關。

臨洮馮生原是富貴人家,後家境衰敗。有個捉鱉人曾欠馮家債務,因實在償還不起就常用鱉來抵債。有一天捉鱉人送來了一隻個頭很大的鱉,額頭上還有一個白點。馮生覺得此鱉比一般,就把它給放了。

後來,他從女婿家回來的路上,走到恆河岸邊時,已是黃昏時分,而前面則有一個醉酒之人,身後跟著二三僕從向他走來。醉人見他遠遠就喝問道:“你是什麼人!”馮生隨口回道:“行路之人。”醉人怒道:“你難道沒有姓名?”馮生趕路心切也不搭理,仍繼續走著。醉人更加生氣,一把抓住馮生的衣袖不讓他離開。馮生掙脫不開,不耐煩的問道:“你又是什麼人!”醉人道:“我是前南陽縣令!你要幹什麼!”馮生道:“這世上還有你這樣的縣令,真是荒謬!幸是舊縣令,若是新縣令,還不殺光行路人!”醉人惱怒欲要動手,馮生道:“我馮某人可不怕你,有本事你就動手!”醉生聞言,不僅沒有動手,反而轉怒為喜,忙踉蹌下跪賠禮直呼恩公。馮生不解,那人卻急忙讓手下回去準備飯菜,接著就硬拉著馮生去了他的住所。這時,那人才坦白,自己是八大王,剛才去西山青童那裡飲酒,不知不覺就醉了,對你有不恭之處,實在慚愧自責。見八大王如此殷勤實在,馮生也不害怕,也就留下一同吃酒。

酒席宴上,八大王又豪飲起來。馮生一想到八大王方才的失德行為,連忙裝醉,要求休息。八大王明白他的意思,笑著說:“先生是不是怕我發狂啊?請你不要懼怕,凡醉酒之人行為不端,隔夜而起就說自己不記得,那是欺人!飲酒無德者,故意犯錯的十之八九。我雖然不足以與你同輩相處,但也不敢再以無賴行為對你,你就別裝啦。”馮生說:“道理你都懂,你怎麼就不改呢?”八大王說:“我當年當縣令時,就是因為醉迷飲酒,比如今更過。也因此觸怒天地,將我貶謫回島,我也因此不斷改正嗜酒的毛病。可現在,我已知自己時日不多,也難以飛黃騰達,所以這老毛病不知不覺間就又犯了。但恩公既然說,我也願聽恩公教誨。”

聊著聊著,遠處傳來了鐘聲。八大王忙拉住馮生的手說:“你我相聚時間不長,我藏有一物,以此報答你的恩情。但此物你不可長久佩戴,滿足你的心願後,就得還我。”說完,從口中吐出一個小人,僅一寸高。八大王用指甲掐住馮生的手臂,痛如裂膚。隨後,八大王便將小人按在上面,鬆開手時,小人已經進入皮內,指甲的掐痕還在,而手臂上則慢慢突出一塊疙瘩的形狀。馮生驚奇的問,這是怎麼回事!八大王笑而不語,將馮生送了回去。而當他回頭看去,村莊田舍全都不見了,唯有一隻大鱉正笨拙的往水裡爬。馮生詫異許久,終於明白了一切,推測臂中小人定是“鱉寶”無疑。

自此之後,馮生眼中有神,凡是藏有珠寶的地方,哪怕是很深的地下,他都能看到。而且平日裡不認識的東西,他也能隨口說出它的名字。靠此技能,他不僅能在自己地底掘出數百串錢,還收購了一所藏有無數錢財的宅院。此時奇珍異寶眾多的他已然與王公大臣同等富裕了。

他還得到了一面寶鏡,背有突起的鳳紐環兒和水雲湘妃圖,它折射的光能照一里多遠,而且不同於一般的銅鏡,它所映照的鬍鬚和眉毛都可數清。更為神奇的是,它能將美女的影像定格其中,怎麼都無法磨掉,除非更換一個美人才能替換掉前照。(簡直就是一臺只有單張照片儲存功能的數碼相機)當時,肅王府三公主生得絕世美貌,馮生仰慕已久,就趁三公主出遊的時候,偷偷用寶鏡照下了三公主的影像,帶回家偷偷欣賞。結果這事被馮生的妻子發現,她怎麼能容忍自己的丈夫整天在覬覦別的女人,當時就鬧了起來,這一鬧傳到了肅王府。肅王大怒,當即將馮生抓走,並收繳了寶鏡。

絕處求生的馮生收買了宦官,讓他告知肅王,只要能赦免他,什麼寶貝都能弄到,若真把他弄死了,對他也沒什麼益處。也不知是宦官傳達有誤還是肅王理解偏差,肅王以為是他家中還藏有其他寶物,就當下決定抄了他的家,把他發配到外地。三公主聽聞後就找到肅王說:“他既然已經看了我的容貌,讓他死十次也難解其玷,倒不如讓我嫁給他。”肅王當然不允。三公主一氣之下就把自己關在了房子裡不吃不喝,這可急壞了王妃。在王妃的勸說下,肅王只得答應放了馮生,並告知了三公主的意思。可馮生卻連忙推辭道:“糟糠之妻不下堂,我寧死不從!如果肅王準我自贖,那我即使傾家蕩產也認了。”肅王大怒,真是給臉不要臉,當即又把馮生給關了起來。

王妃又勸到,這事不就隔著一個馮妻嗎?把她毒死不就行了。於是就找人將馮妻召進宮中,想要下毒要她的命。馮妻備了珊瑚臺作為禮物送給了王妃,說話也溫文爾雅,頓時俘獲了王妃的心,就又把三公主找來一起聊天。聊得興起,公主也喜歡她,便結為了姐妹,也同意馮生娶三公主為妻。馮生則告訴妻子,王侯將相之女可不管先後,進門都是要做大的。馮妻也不介意,忙回家置辦聘禮送進王府。去送禮的人就已上千,還都是珍寶玉石之類,肅王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當時大喜,忙送馮生回家,擇吉日迎娶公主過門。而三公主過門時,還特意帶上了那枚寶鏡。

有天晚上馮生獨自睡下,夢見八大王前來找他,說:“所贈之物應當還我了,佩戴久了,消耗人的精血,會折損壽命。”馮生答應了,留下八大王一起飲宴。八大王說:“聽了你的教誨,我已戒酒三年了。”說著用嘴啃了一下馮生的手臂,馮生痛得厲害,醒來之時發現手上的腫塊已經消失。自此以後,馮生便和平常人無異了。

此文便是[清]蒲松齡《聊齋志異》中的名篇《八大王》。文中除了知恩圖報的八大王外,馮生的品格也著實令人敬佩,儘管他也有近乎所有男人都有的好色毛病,但真讓他娶心儀已久的三公主為妻時,他卻仍心念家中妻子,誓死不從。哪怕是妻子親自來勸,他首先擔心的還是三公主過門後會對妻子的地位有所影響。雖難說得上是完美,但也著實不易。

當然最為重要的是,馮生不貪,懂得當斷則斷的道理。好食卻不貪食,故能放生大鱉;好色卻不貪色,故能為了糟糠妻誓死不娶三公主;好富貴卻不貪富貴,故能不留戀鱉寶而當即歸還。

而另一則有關“鱉寶”的故事中的主人公則相差甚遠。

[清]紀昀在《閱微草堂筆記》中載:“四川藩司張公寶南,先祖母從弟也。其太夫人喜鱉皛,一日庖人得巨鱉,甫斷其首,有小人長四五寸自頸突出,繞鱉而走。庖人大駭仆地,眾救之蘇,小人已不知所往,及剖鱉,乃仍在鱉腹中,已死矣。先祖母曾取視之。先母時尚幼,亦在旁目睹。裝飾如職貢圖中回回狀,帽黃色,褶藍色,帶紅色,靴黑色,皆紋理分明如繪,面目手足,亦皆如刻畫,館師岑生識之,曰:此名鱉寶,生得之,剖臂納肉中,則啖人血以生。人臂有此寶,則地中金銀珠玉之類,隔土皆可見,血盡而死。子孫又剖臂納之,可以世世富,庖人聞之,大懊悔,每一念及,輒自批其頰。外祖母曹太夫人曰:據岑師所云,是以命博財也,人肯以命博,則其計多矣,何必剖臂養鱉。庖人終不悟,竟自恨而卒。”

故事大意:

四川布政使張寶南是先祖母從弟,他的妻子愛吃鱉羹。有一天,廚子買了一隻大鱉,剛砍掉鱉頭,便看到一個四五寸長的小人從鱉的脖腔裡蹦了出來,繞著鱉跑來跑去。廚子嚇得昏倒在地,大家把他救醒,小人也不知跑到哪兒去了。等剖開鱉腹,發現小人在裡面,已經死了。先祖母曾拿過小人一看,先母當時還小,也在一旁觀看。小人的裝飾象《職貢圖》中回族人的樣子,帽子是黃色的,夾袍是藍色的,腰帶是紅色的,靴子是黑色的,衣著紋理分明,象畫的一樣,臉面手腳卻象雕刻的一樣。館師岑某認識它,他說:“這種小人叫鱉寶,如果能活捉它,剖開人的胳膊放在肉裡,它就能靠喝人血為生。人的胳膊裡有這種寶物,那麼地裡的金銀珠寶之類,隔著土便能看見了。人被它喝光了血就死了,子孫又可以割開胳膊把它放進去,這樣,就可以世世代代享用無窮而富裕了。”廚子聽了極為懊悔,每當想到這事,就打自己的嘴巴。外祖母曹太夫人說:“據岑館師說,這是以命換財。人既然願意用命去拼,那發財的道兒就多了,何必割開胳膊來養鱉?”廚子始終懊惱不已,竟抑鬱而死。

流傳至今的“憋寶”與故事中的“鱉寶”是本就一物還是相輔相成如今我們已不得而知,而蒲松齡在故事中將“鱉寶”以“小人”姿態視人,是否還有有其隱喻就更不得而知了。總而言之,人生在世但行好事,莫貪戀橫財方為本分。

(你好妖怪工作室原創 文:花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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