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與主同行(4月7日)詩篇45章 利未記10章 詩篇11-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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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與主同行(4月7日)詩篇45章 利未記10章 詩篇11-12篇

詩情禱語

(尤金·畢德生)

4月7日|美辭

詩篇第四十五篇

45:1    我心裡湧出美辭。

我論到我為王作的事,

我的舌頭是快手筆。

45:2    你比世人更美,

在你嘴裡滿有恩惠,

所以  神賜福給你,直到永遠。

45:3    大能者啊,願你腰間佩刀,

大有榮耀和威嚴。

45:4    為真理、謙卑、公義赫然坐車前往,無不得勝。

你的右手必顯明可畏的事。

45:5    你的箭鋒快,射中王敵之心,

萬民仆倒在你以下。

45:6    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

你的國權是正直的。

45:7    你喜愛公義,恨惡罪惡,

所以  神,就是你的 神,用喜樂油膏你,

勝過膏你的同伴。

45:8    你的衣服都有沒藥、沉香、肉桂的香氣,

象牙宮中有絲絃樂器的聲音,使你歡喜。

45:9    有君王的女兒在你尊貴婦女之中;

王后佩戴俄斐金飾站在你右邊。

45:10   女子啊,你要聽,要想,要側耳而聽,

不要記念你的民和你的父家,

45:11   王就羨慕你的美貌,

因為他是你的主,你當敬拜他。

45:12   推羅的民必來送禮(“民”原文作“女子”),

民中的富足人也必向你求恩。

45:13   王女在宮裡極其榮華,

她的衣服是用金線繡的。

45:14   她要穿錦繡的衣服,被引到王前;

隨從她的陪伴童女也要被帶到你面前。

45:15   她們要歡喜快樂被引導,

她們要進入王宮。

45:16   你的子孫要接續你的列祖,

你要立他們在全地作王。

45:17   我必叫你的名被萬代記念,

所以萬民要永永遠遠稱謝你。

省思:

許多基督徒讀了這詩篇,

認為前半段是對

至尊至榮耶穌基督的敬拜;

後半段則是對教會的忠告,

勸其放下世務,

開始其作為基督新娘的新生活。

禱告:

神啊,當我默想禰的作為,

我的心,也不禁要“湧出美辭”。

想到——我竟有份於禰的榮耀!

禰把我納入禰的計劃中!

請接受我——藉著耶穌我救主

所獻上的感恩和讚美。阿們。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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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0章

讀經

釋經

釋經|設立祭司第三幕

設立祭司,並執行祭祀,對一個民族而言是一個偉大的時刻,沒想到在十章1至20節,被稱為是獻祭禮儀的第三幕事件裡,發生了一幕極其糟糕的事情。這是一個偉大的時刻,也是最糟糕的時刻。

從第六章我們知道,聖火要在壇上繼續點燃不熄,而且在保持以色列與上帝交往的獻祭過程中,只可以使用它而不能用別的,未祝聖的人必須經過儀文手續才能進入聖所,觸控那明顯有聖潔的上帝臨在的聖物。

亞倫的兩個兒子!他們卻在一個聖潔的聖所以外的某處,拿來了未成聖的(不合法的凡火)火,放上香,遭到上主的怒火報復,被擊殺,要知道,聖所裡的火是上主親自點燃的(參(九24,十六12,民十六46)。

摩西向死了兩個兒子的亞倫,傳達上主對這個事件的宣告:在就近我的人中,我要顯為聖;在全體百姓面前,我要得榮耀(3節)!這種平行詩更顯神的話語的鏗鏘有力,人違背這一位輕慢不得的主的話是可怕的。而被祝聖為祭司的亞倫的另外兩個兒子,不可像一般哀悼喪親的人一樣披頭散髮,撕碎衣服(6節),因為祭司是分別為聖的人,他們的禮服都是屬神的,必須遠離死亡和屍體的汙染。

經過此事後,上主啟示亞倫(8-11節),祭司不得在酒醉中主持祭禮,它像第十一至十五章所敘述那些“褻瀆的舉動”。這裡禁止亞倫及其他祭司濃酒淡酒都不能喝,與他兒子因獻凡火被擊殺聯絡在一起,並不是說,亞倫的兒子點凡火,是因為喝了酒。這裡的禁忌是要提醒亞倫,在聖所裡供職,必須保持頭腦清醒,而喝酒可能會導致人疏忽大意。

在舊約並沒有禁止喝酒,事實上,酒乃是上帝使人心歡樂的仁慈禮物。不過,我們要知道,在聖經時代,酒是用四份水兌一份酒沖淡的,正如今天部分地區的習俗那樣。酩酊大醉,在上帝立約的百姓中,是絕對禁止的,醉酒是在人類生活中聖潔特質的羞辱。

亞倫、以利亞撒和以他瑪經過這一次膽顫的經歷,他們辭謝了他們應得的一份祭肉,以示謹慎。當摩西聽過他們的解釋之時,“他便以為美”(19-20節)。

問題討論

這一章的事例,帶來非常清晰的教訓,以色列人包括祭司,有絕對的責任聽從上主的吩咐,不得有半點疏忽和不敬。因為“我們的神是烈火”,“在親近我的人當中,我要顯為聖”(十3)。你怎樣理解神的聖潔以及與衪親近之間的調和?試檢討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有無得罪衪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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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11-12章

讀經/釋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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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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