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肉無骨,可屬醜書!

書法藝術中的”骨”與”肉”之論,主要指的是書寫中呈現出的筆力或筆墨問題。湯臨初在《書指》中說:”不知

骨生於筆,肉成於墨

,筆墨不可相離,骨肉何所分別。人多不悟作書之法,乃留意於枯搞生硬以示骨,效醜於濃重臃腫以見肉,二者不可得兼,並其一體而失之。”

有肉無骨,可屬醜書!

王僧虔也曾經在《筆意贊》中談到”骨豐肉潤”,實際上強調的是”骨”自力出,”肉”自潤生,這樣的線條才能夠經得起推敲。這些言論都說明了書法中”骨”與”肉”的表現與書法的

筆法和墨法運用息息相關

,也就是說書法中的”骨”與”肉”之美是筆墨技法造成的。

在傳統書畫品評中,雖作品中的主要藝術語言是線條和筆墨,但論者最為看重的還是作品內在的氣韻和格調,

氣韻高低是評判書畫水準的最高標準

,但”骨”與  “肉”這種外在的”形”,已然對作品的內質格調和氣韻產生了重要影響。早在南朝時期,梁朝袁昂就在《古今書評》中說:”蔡邑書骨氣洞達,爽爽有神。”書有”骨氣”後,才有”神”韻,表明了”骨”與”肉”對書法內在氣韻的影響。

有肉無骨,可屬醜書!

此外,清宋曹在《書法約言》中講:”

用骨為體,以主其內,而法取乎嚴肅;用肉為用,以彰其外,而法取乎輕健

。使骨肉停勻,氣脈貫通,疏處平處用滿,密處險處用提。

滿取肥,提取瘦

。太瘦則形枯,太肥則質濁。筋骨不立,脂肉何附;形質不健,神采何來?肉多而骨微者謂之墨豬,骨多而肉微者謂之枯藤。”

另外,在古代書論中,古人經常將書法的”骨”與”肉”和”肥”與”瘦”並論,把  “肥””瘦”參與到”骨””肉”的審美評價體系中來。

如”

骨多肉少則瘦,肉多骨少則肥。惟骨肉相稱,然後為盡

。或謂荊公知骨而不知肉,今見是此經,則知傳者不識荊公書,邃以常所見清勁為瘦也。”叫這段評價王安石書法的論述,把”骨”與”肉”和”肥”與  “瘦”的對應關係也緊密聯絡起來。繼而認為”骨”多  “肉”少,即為書風偏瘦,反之即為偏”肥”。

有肉無骨,可屬醜書!

書史上將”骨”與”肉”和”肥”與”瘦”對應的,不在少數。如明代王佐在跋《黃庭經》中提到:“《黃庭經》刻本,出於泰州者,傷於骨勝,出越州者,病於肉多。此本乃北方古刻,肥瘦適均,而神意俱全,信為佳本,海內絕無而僅有者也。”這些書論都說明了書寫中多

“骨”則代表”瘦”,多”肉”則代表”肥”

的書風評價標準。這也進一步說明了書法中的”骨”與”肉”,多指作品呈現出的形態和線條特質。

有肉無骨,可屬醜書!

當然,書法藝術中體現的”骨”與”肉”的影響因素,不單單是書家的筆法和墨法的運用,同時與書寫所用的工具材料如毛筆和紙張的搭配,墨色與紙張的搭配,以及其他書寫工具等,有著緊密聯絡。甚至與書家的創作心境和綜合素質都有著千絲一萬縷的關聯。

從整體來看,書法品評中,

以”骨”見長的往往代表雄健、力度和剛勁的書風,而以”肉”見長的往往傾向於媚趣和柔美的書風

。在古人書論中,不論是直接以”骨”論書,還是借”骨力””骨氣””骨法”等詞語表達的觀點,品評者大都集中在字型點畫、文字結構或作品整體書法風格上,這都是對挺拔遒勁、雄強剛健書風的一種表達和概括。

有肉無骨,可屬醜書!

書法藝術中的”骨”與”肉”雖多指線條和字形風格,但也是書家內在情感和心理的一種技術表達,這些特徵對作品的格調和氣韻會產生重要的影響。在歷代書法品評中,書法藝術中的”骨”,是經常被提及的重要審美評價標準之一,並亦有

”骨力””骨氣”“骨格””骨法””筋骨”

等等多種稱謂。

縱觀歷代書論,對”骨力”的關注甚多,這也說明了”骨”在書法品評中的重要地位。許多書家認為,

”骨”為”肉”之基礎,“骨”的重要性要遠超於”肉”。

如唐代徐浩《論書》:“初學之際,宜先筋骨,筋骨不立,肉何所附?”

有肉無骨,可屬醜書!

唐太宗亦在《論書》說:”今吾臨古人之書,殊不學其形勢,惟在求其骨力,而形勢自生爾。”將唐代兩大書法家顏真卿和柳公權的書法,概括為”顏筋柳骨”,以上言論足以說明了”筋骨”或”骨力”對於書法的重要性。然而,書法中”骨力”的表現卻並不容易。清代楊賓在《大瓢偶筆》中提到:”書貴有骨,然骨存其人,非可強而致也:…若鍾紹京、蔡京、趙松雪輩,書未嘗不佳,而骨則微矣。此可與知者道,難與世人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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