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改革就是反「封建迷信」?學者:這種觀念才是迷信,是文化不自信

殯葬改革就是反「封建迷信」?學者:這種觀念才是迷信,是文化不自信

文/許石林

當代人常常表現出的可稱之為過度當代自信或者當代崇拜意識,必然伴隨著對傳統文化的輕侮、傲慢與無禮,因而非常粗鄙蠻橫,這種過度自信如果兌換成現實行為和行政決策,無不草率淺薄,危害極大。

比如,對待延續至今的各地傳統風俗禮儀,輕易譭棄、踐踏、破壞、禁絕之事,屢屢不絕,平墳毀棺之事自不必說,如出動城管於年節期間撕春聯、燒民間樂隊嗩吶等等,都是近年發生的事。這些行為打著一個旗號,無一不輕率地先給遭譭棄、踐踏、破壞、禁絕的事物扣上一頂帽子:“封建迷信”。

我敢說,輕易給別人扣上“封建迷信”帽子的人,未必說得清什麼是封建、什麼是迷信、什麼是封建迷信。

殯葬改革就是反「封建迷信」?學者:這種觀念才是迷信,是文化不自信

輕易地把生產和銷售紙人、紙馬、紙房、冥幣等定義為“封建迷信”,是草率的,沒有認識到中華傳統風俗禮儀尤其是喪葬祭祀的深義和作用。那種動不動就追根溯源,如考察紙幣所產生的歷史以證明燒紙錢並非中華古禮固有之俗等等,而不是從義理上體察領會其中精神價值的,貌似科學求實證,實則最迂遠不經。

喪親之痛、仁孝之思,需有所憑藉、有所依恃才能完成情感的表達,而有形的紙人、紙馬、紙房、冥幣等,經焚化眼見其化灰繼而歸於無,彷彿攜帶著生者的心願,隨逝者於渺渺杳杳而去,無疑能緩釋消解生者之痛,而喪祭之禮的儀軌及其祭祀時間週期的風俗演變,無一不是徇情而設,是人們隨著物質的產生同時引入並藉助演變轉化形成的。

歷來官府對民間習俗普遍持寬容態度,“禮從宜,使從俗”,通常的態度是“從之”,而不是輕易“廢之”。如果一個時期民間禮俗過於奢僭靡費,壞禮害俗,官府有責任告誡裁抑糾正,但絕不至於徹底廢除。日常禮儀風俗,端賴鄉間年高德望之人據禮義而損益之,民間執行禮儀之人也會自覺拿捏尺度。這大約是從前的風俗禮儀生態之常態。

殯葬改革就是反「封建迷信」?學者:這種觀念才是迷信,是文化不自信

風俗禮儀對國家社會組群文化有重大的意義,自不必說。其中最為現代人輕易詬病、讓現代人隨時兌換時代優越感的就是那些看上去涉嫌“封建迷信”的東西。豈不知,物之不齊,人分差等,自古以文化人,以禮導人者,無非二途:忠鯁孝義以教君子,因果報應以警愚俗。

換成現在的話說,忠鯁孝義,是君子之所服;因果報應乃愚俗之藥石。仁者愛人,君子仁義所在,就在於不以仁義之心輕易廢毀愚俗之藥石,即不以迂遠理義,導不可勸喻之人。

孔子從喪葬入手,寓孝義於喪禮,以期民德歸厚,抓住了人性關鍵之處。中國傳統文化之根基是“孝”,而孝必須透過“喪祭”生髮並擴充為文化。這是理解中華文明的關鍵。“孝”一旦無“祭”,則僅剩質樸之“孺慕之情”,還不能擴充為風俗倫理、政治理念和文化傳承。

有識之士發現,中華文化數千年之所以綿延不絕、隨時發展進步並不斷完善壯大的原因,一是中國文化以闕為常,不以滿自矜,故能保持不斷學習、不斷吸收、不斷自我完善的上進狀態和生存毅力;

二是中華文明孕育的文字、文言、詩詞歌賦等等,成為中華文化優雅高階的表達、傳播、儲存的載體與方式,而熟悉這種高雅文化的讀書人階層長期掌握話語權,為外來的文化和宗教的進入設定了高門檻,因而歷史上外來的異端邪說難以達乎士大夫之心;

三是中國古人將文化精義稀釋應用並演化為風俗禮儀等等日用倫常層面的自覺和習慣,其所維繫的人情往來,為人處事的自覺等等,成為抵禦外來異教的最前沿文化防線。

所以,必須認識到數千年演變至今的風俗禮儀,仍飽含著中華傳統文化的體溫,其現實作用和未來價值,是不能輕易以一句“封建迷信”所汙名和剿滅的。

可以想象,消滅掉所有所謂“封建迷信”的民間禮俗和禮俗用品,則人心必無所依憑,空幻寂滅、無所適從之後,或給外來文化甚至邪教以可趁之機。

要知道,活態地存在於現實民間、化中華傳統文明理義於日用倫常的風俗禮儀習慣等等,才是有人間煙火氣的活生生的“中國”與“中國文化”,才能在外來文化之前保持我民族主體性。若擇以浪費、不安全、不環保等等細故,羅以“封建迷信”之重罪,敷以低碳、安全之名,欲禁燬消滅之,是慮事不周、展望不遠也。嚴重地說,是在毀中國文化的根基。

講政治文化站位,不是簡單輕易地呼口號、呼極端的口號,也不是用自詡文明實則空泛的現代臆想,更不是什麼立場站隊,而需要能力見識。天下事,其表在政,其理在學。政事卑下,必因書理未明。

以不稱未明之材,無廣遠見識,侷促短狹,必以善意發心而行事妄為,傷風誤人、害俗壞禮而不自知。其用心之初,未必不欲除弊,而書理不明,“意必固我”四病俱烈,善心終必淪為苟道,結果必是舊弊未除,新弊又滋。每見之思之,豈痛心疾首四字可名狀也!

殯葬改革就是反「封建迷信」?學者:這種觀念才是迷信,是文化不自信

反觀今些年各地殯葬改革,平墳毀棺,禁絕紙紮冥幣、喪事樂隊等等,儘管其目的如其所言,“推進殯葬改革”“促進精神文明”云云,但損毀禮俗、荒蕪人心,掃蕩中國人觀念思想習慣上的障礙,客觀上可能為外來文化開路。

“促進精神文明”,不從厚風俗、興喪祭入手,是無効和徒勞的。反之,其他行為,越用心用力,越事與願違。

“治大國如烹小鮮”,至少有一層意思,就是少折騰,尤其是別以善意的動機頻繁折騰。昔秦法密若凝脂,而民無生氣,最終敗亡。

立法固意在善治,惟願存心愛物,寬仁為政,得人育物,將民俗禮儀之事交由民間自行損益,不必遽立峻法以圖畢其功於一役。法之所禁有限,人之所犯無窮,而要約之法,不近人情,眾必共犯之。

作者簡介:許石林,男,陝西蒲城人,中山大學畢業,現居深圳。國家一級作家、中國作家協會會員,深圳市文藝評論家協會副主席、深圳市雜文學會會長、深圳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中國傳媒大學客座教授,曾獲首屆中國魯迅雜文獎、廣東省魯迅文藝獎、廣東省有為文學獎。主要作品:《損品新三國》《尚食志》《文字是藥做的》《飲食的隱情》《桃花扇底看前朝》《幸福的福,幸福的幸》《清風明月舊襟懷》《故鄉是帶刺的花》《每個人的故鄉都是宇宙中心》等。主編叢書《近代學術名家散佚學術著作叢刊·民族風俗卷》《晚清民國戲曲文獻整理與研究·藝術家文獻》《深圳雜文叢書·第一輯》。

TAG: 風俗封建迷信禮儀文化輕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