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寧市交通運輸局關於啟用我市治超監測點實施交通非現場執法的公告
為進一步遏制車輛超限超載等交通違法行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道路交通環境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九條、《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三十三條、第四十條規定,普寧市交通運輸局決定啟用治超監測點實施非現場執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治超監測點設定位置為:
國道G324線K575+253處佔隴監測點(汕頭往普寧方向),單向3車道;
省道S237線K34+000處麒麟監測點(洪陽往麒麟方向),單向2車道;
陳沙公路(普寧大道)KK49+550處池尾監測點(汕尾往下架山方向),單向4車道+1輔道。
二、上述治超監測點將啟用公路超限車輛不停車檢測系統和電子抓拍系統,公路超限車輛不停車檢測系統對超限運輸車輛認定標準按《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三條執行。
三、對行經該處的車輛實行全時段檢測和電子抓拍,系統將自動採集車輛的交通違法資訊,作為我局實施查處車輛超限運輸違法行為的證據、線索。
四、實施處罰起始時間2021年7月12日00時。
請廣大道路運輸業戶、貨運車主和駕駛員嚴格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守法經營,合法裝載運輸,拒絕超限超載,如涉嫌超限超載車輛應自覺進行解除安裝。
特此公告。
普寧市交通運輸局
2021年6月11日
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