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爻辭】
九四:隨有獲,貞兇;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梓歸】大道之行,講信修睦。
唯
明教化
才能天下大治、長治久安。《
禮記·禮運
》“
大道之行也
,天下為公,選賢與能,
講信修睦
。”;《
禮記·中庸
》“自誠明,謂之性;
自明誠,謂之教
。誠則明矣,明則誠矣。……
唯天下至誠為能化。
”
【註釋】
有
、
又
:今本作“
有
”、帛書作“
有
”,楚竹簡作“
又
”;詳見謙卦卦辭解析。
獲
、
雘
:今本作“
獲
”、帛書作“
獲
”、楚竹簡作“
雘
”;下文
【解析】
中詳述。
貞
:定、固;為“從一不變、固定”,義為“定於…狀態不變、固守…狀態”,詳見《弄懂《易經》的“貞”字義,才能讀懂《周易》自身的本義和內涵》。
兇
、
工
:今本作“
兇
”、帛書作“
兇
”、楚竹簡均作“
工
”;下文
【解析】
中詳述。
孚
、
復
:信也,誠信、信服、為人所信服之義。
有孚
:有“信”,相互有“信”之義。詳見《談《周易》中“孚”、“有孚”的正義、正解,藉以掌握其卦爻內涵》。
在
、
才
:今本作“
在
”、帛書作“
在
”,楚竹簡作“
才
”;今本、帛書“
在
”,楚竹簡均作“
才
”。“
在
”、“
才
”在甲骨文、早中期金文的寫法為同一字,都寫作“
才
”,像草木苗芽破土而出的形狀;此時有兩個意思:1、“
才
”,苗芽才長出來,是剛剛、剛才(長出來);2、“
在
”,由於苗長出來,說明它存活、存在。金文中晚期,為表示苗芽存在於土壤中,金文在“
才
”右邊加“
土
”,表示“
在
”,從而完成了由“
才
”到“
在
”的發展過程,“
才、在
”兩字分道揚鑣,各表其義。
以
、
巳
:今本作“
以
”、帛書作“
巳
”,楚竹簡作“
巳
”。今本“
以
”,帛書或作“
以
”、或作“
已
”、或作“
巳
”,楚竹簡或作“
以
”、或作“
㠯
”、或作“
巳
”;《
說文解字
》中有“
㠯
、
巳
”二字,而無“
以
、
已
”二字;“
已
”本作“
巳
”,“
以
”本作“
㠯
”。
“
已
”本作“
巳
”,甲骨文、金文、篆文時期為同一字,作“
巳
”;後為了區別,遂留下了缺口作“
已
”。
巳
:[sì],《
說文解字
》“
巳
:巳也。四月,陽氣巳出,陰氣巳藏,萬物見,成文章,故巳為蛇,象形。”。
“
以
”甲骨文、金文、篆文時期作“
㠯
”;隸書將此字一分為二,寫作“
㠯
”和“
以
”;隸化後,以“
以
”為正體,“
㠯
”作偏旁。
㠯
:[yǐ],《
說文解字
》“
㠯
:用也;從反「
巳
」。賈侍中說:巳,意巳實也。象形。”;《
玉篇
》“
㠯
:今作「
以
」”;《
正字通
》:“
㠯
:「
以
」本字。”。
由上可知“
以
、
㠯
、
已
、
巳
”字形同源;“
已
、
巳
”為胎兒形;“
以
、
㠯
”是“
巳
”的倒形,即頭朝下的胎兒形。
古籍中“以”與“已”可互通
;清-王引之《
經傳釋詞·卷一
》“
㠯
、
以
、
已
:
㠯
,或作「
以
」,或作「
已
」。鄭注《
禮記·檀弓
》曰:『「
以
」與「
已
」字本同。』”。
已
:同“
以
”。《
荀子·非相
》“人之所以為人者,何
已
也?曰:以其有辨也。”;
以
:同“
已
”。《
孟子·梁惠王章句上·第七節
》“無
以
,則王乎。”;
無以
,不得已。《
漢書·張良傳
》“殷事
以
畢,偃革為軒,倒載干戈,示不復用,今陛下能乎?其不可四矣。”;《
三國志·魏書·杜襲傳
》“襲入欲諫,太祖逆謂之曰:「吾計
以
定,卿勿復言。」”
明
、
眀
:“
明
”有“
明
、
朙
、
眀
”三種寫法,《
說文解字
》中有“
朙
”字,而無“
明
、
眀
”二字。《
說文解字
》“
朙
:照也;從月、從囧。
明
,古文「
朙
」,從日。”。清-段玉裁《
說文解字注
》“
朙
:
從月
者,月以日之光為光也;
從囧
,取窗牖麗廔闓明之意也。雲古文作「
明
」,則「
朙
」非古文也;蓋籒作「
朙
」而小篆隸從之。《幹祿字書》曰:「
明
通、
朙
正。」;顏魯公書無不作「
朙
」者;《開成石經》作「
明
」, 從張參說也;《漢石經》作「
眀
」。”
眀
:《
康熙字典
》“
眀
:按《正字通》雲:《莊子·外物篇》目徹為
明
。不借用
眀
,從日月,會明意。目明意,
目明
與
明暗
之明義同。
田蓺衡曰:古皆從日月作明。漢乃從目作眀。
《廣韻》禮部韻略俱不收
眀
字。《正韻》沿《玉篇》《集韻》之誤,分
明
、
眀
為二,非。”
西漢-司馬遷《
史記·太史公自序
》“屈原放逐,著離騷;左丘失
眀
,厥有國語。”;南北朝-南朝-宋-裴駰《
史記集解
》作“屈原放逐,著離騷;左丘失
明
,厥有國語。”。
眀
——左丘失
眀
——《四庫全書·史記·太史公自序》
東漢-班固《
漢書·傳·儒林傳
》“故事,上常夜入廟,其後待
明
而入,自此始也。”;南宋-徐天麟《
西漢會要
》引作“其後待
眀
而入”。
明
:會意字。在字形上,早期甲骨文中的“
明
”字由“
日
”、“
夕
(月)”組成,表示日月交輝而大放光明之意,作“
明
”。後期甲骨文中的“
明
”字將“
日
”改寫為類似“
囧
”的窗格子形狀,在“
明
”字的演變到隸書過程中,這個形狀始終保持著,因而自此至楷書以前“
明
”字都表示月亮照窗,作“
朙
”或“
眀
”。金文中的“
明
”字在甲骨文“
朙
”或“
眀
”的基礎上將“
夕
”改寫為“
月
”,由此發展為篆文中的“
朙
”或“
眀
”字。隸書中的“
明
”字則分為兩類:第一類承續小篆字形,在楷書中寫作“
朙
”,簡化後簡體作“
明
”,而“
朙
”作為“
明
”的繁體字;第二類則是先將左邊的類似“
囧
”的窗格子字形改寫為“
目
”,作“
眀
”,然後再將“
目
”改寫為“
日
”,從而恢復了早期甲骨文中“
明
”字的字形和字義。
何
、
可
:今本作“
何
”、帛書作“
何
”,楚竹簡作“
可
”。今本“
何
”(共五處),帛書或作“
何
”(四處)、或作“
荷
”(一處),楚竹簡或作“
可
”(兩處)、或作“
力
+
可
”(左右結構,一處)、兩處缺失。
可
:通“
何
”。《
康熙字典
》“
可
:又讀作
何
。《石鼓文》:其魚
隹可
。《風雅廣逸注》:
隹可
讀作
惟何
,古省文也”。
PS
:先秦刻石四言詩《
石鼓文·汧殹詩
》“其魚
隹可
?隹鱮隹鯉;
可㠯
橐之,隹楊及柳。”;“
隹
”,通“惟”或“維”;“
可
”,通“
何
”;“
㠯
”,“
以
”也。
對照
:《
詩經·小雅·采綠
》“其釣
維何
?維魴及鱮。”;維何:是什麼;維,是;魴(fáng):鯿魚;鱮(xù):鰱魚。
另,“可”有“豈、難道”之義,用在反問句、疑問句里加強反問、疑問語氣,與“何”的反問、疑問之義相通。可
不;
可
不道;
可
不的;都這麼說,
可
誰見過呢?這件事他
可
同意?你
可
知道?你
可
想過?你
可
聽過?
【解析】
四爻是人位,諸侯之爻;爻辭講的是諸侯在“
隨
”卦中的行為處事。
一、解析“隨有獲,貞兇。”
1.1
、釋“獲”
(今本作“
獲
”、帛書作“
獲
”、楚竹簡作“
雘
”)
簡體“
獲
”對應兩個繁體“
獲
”和“
穫
”。今本“
獲
”,帛書均作“
獲
”(僅一處,將“
犭
”旁寫作“
氵
”旁),楚竹簡均作“
雘
”;今本“
穫
”,帛書均作“
穫
”,楚竹簡均作“
穫
”。
“
穫
”是從犬字旁的“
獲
”字中分化出來的一個字,將“
犭
”旁分寫作“
禾
”木旁;與犬字旁的“
獲
”相比,禾木旁的“
穫
”使用範圍要小得多,它只用於收割莊稼或者指收穫、收成。
甲骨文時期“
獲
”均寫作“
隻
”;金文沿襲甲骨文字形作“
隻
”,但有部分金文在“
隹
”(鳥)的頭上增加“
艹
”字頭,變寫作“
蒦
”字;篆文字形在“
蒦
”左邊又增加了一個“
犬
”字,變寫作“
獲
”字;隸書字形沿襲篆文字形,只是將“
犬
”字換成“
犭
”旁。
“
獲
”寫作“
隻
”;圖片:《如果國寶會說話》第一季第9集《殷墟嵌綠松石甲骨:刻辭骨柶》。“宰豐骨匕”是用野牛的肋骨製作而成的甲骨文獻,該骨匕長27。3釐米,寬3。8釐米,正面刻字兩行共28字紀事文,反面雕刻獸面、蟬紋和虺龍紋,期間鑲嵌14顆綠松石,因其記載了商王賞賜宰豐等人的事蹟,又呈匕首狀,因此後人稱其為“宰豐骨匕”。“宰豐骨匕”刻辭(部分):壬午,王田於麥麓,
獲
商戠兕。
“
獲
”寫作“
隻
”;圖片:《如果國寶會說話》第二季第23集《錯金銀雲紋青銅犀尊》(萬物有靈犀)
戰國金文、楚系簡帛中的“
獲
”寫作“
隻
”,其字形與“
雘
”的字形十分相近,故楚竹簡中“
獲
”有可能誤寫作“
雘
”,也有可能“
雘
”通“
隻
”,“
隻
”即“
獲
”。
楚系簡帛字形:
隻
、
雘
故,我認為楚竹簡中的“
雘
”其實是“
獲
”字,當然在本爻辭中作“
雘
”字解,爻辭爻義其實也解釋的通,作“
雘
”解時,其爻義與作“
獲
”解時爻義基本上相同。
1.2
、釋“兇
、
工”
(今本作“
兇
”、帛書作“
兇
”、楚竹簡作“
工
”)
PS
:自從戰國楚竹簡《周易》出土後,解析隨卦九四爻辭“
隨有獲,貞兇。
”,皆認為今本、帛書“
兇
”應依從楚竹簡作“
工
”,如此文義更為通暢、合理、明白;《
象傳
》“隨有獲,其義
兇
也;有孚在道,明
功
也。”,其本應為《
象傳
》“隨有獲,其義
工
也;有孚在道,明
功
也。”;“
工
”應該是後人誤抄、誤寫作“
兇
”;楚竹簡《周易》的成年年代早於帛書《周易》、阜陽漢簡《周易》、石經《周易》、今本《周易》。
另,今本《周易》益卦“六三:益之用凶事,無咎。”
;帛書作“
六三:益之用工事,無咎。
”;可惜的是
楚竹簡《周易》益卦
缺失,無法對比考證此爻。《
象傳
》“益用
凶事
,固有之也。”;《
說卦傳
》“
巽為工
”;
益卦,巽上震下
;由此可知
益卦六三
爻辭中作“
工
”文義更為通暢,“
工
”應該是後人誤抄、誤寫作“
兇
”。
再,對比今本、帛書、楚竹簡中的“兇
”。今本 “
兇
”;楚竹簡均作“
兇
”,唯此處、
隨卦九四
爻辭“
貞兇
”作“
貞工
”;帛書均作“
兇
/
兇
”,唯
益卦六三
爻辭“
用凶事
”作“
用工事
”。
我個人認為
,
隨卦九四
爻辭“
貞兇
”誤抄、誤寫作“
貞工
”,是因帛書、今本的抄寫者對爻辭中的“
獲
/
獲
”字義及爻義理解有偏差,才將“
工
”
改寫作
“
兇
”,而不一定僅僅是因為誤抄、誤寫。
1.3
、釋“隨有獲,貞兇。”
我個人認為“
隨有獲,貞兇
”應為“
隨有獲,貞工
”,故解析是以“
貞工
”作解析。
獲
:爻辭中的“
獲
”要結合隨卦六三爻辭中的“
得
”(隨求
有得
)一起來理解。《
左傳·定公九年
》“凡獲器用曰「
得
」,得用焉曰「
獲
」。”:凡是得到器物用具,叫做「
得
」;使用器物用具,叫做「
獲
」。
故,由此可知
:“
國人
、
百姓
”成才、成器(尊禮守法),曰「
得
」;“
國人
、
百姓
”為君王所使、所用、使用,曰「
獲
」。
工
:爻辭中“
工
”可作“
工
”解,也可作“
功
”解。“
工
、
功
”的字義及內涵,詳見隨卦初九爻辭解析。(《隨卦: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解析;門外之治,樂事勸功》)
1.4
、釋“隨有獲,貞兇(貞工)。”:獲,作“獲”解;工,作“工”解
獲:百姓、人民能為君王所使;使民。使民
:統治人民,使其服從自己。
工:善於治理
;“
工
”既有“
治理
”義,也有“
擅長
、
善於
”義。
《
管子·權修
》“無以畜之,則往而不可止也;
無以牧之,則處而不可使也
;遠人至而不去,則有以畜之也。
民眾而可一,則有以牧之也
。”;
大意為
:君王無法養活人民,就無法阻止民眾不斷地外逃、離開;
君王無法治理人民,則民眾即便留下來也無法使其聽從政令,為君王所用
;遠方的人民前來投奔後就不在離開,那是因為這裡可以養活他們,使他們能夠在此安居樂業。
人口眾多而又齊心能夠統一號令,那是因為有效地治理了他們
。
《
管子·權修
》“地之不闢者,非吾地也。
民之不牧者,非吾民也。
”;
大意為
:有土地而不去開墾,等於不是自己的土地;有人民而不去治理,等於不是自己的人民(
即人民不會聽從君王的政令,為君王所用
)。
《
管子·匡君小匡
》“舉財長工,以止民用;陳力尚賢,以勸民知;加刑無苛,以濟百姓。行之無私,則足以容眾矣;
出言必信
,則令不窮矣。
此使民之道也
。”。
此使民之道也:這就是治理人民的方法、做法。
(
PS
:
出言必信
,即爻辭中的“
有孚
”有信。
九四:隨有獲,貞兇;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
《
國語·周語·內史過論晉惠公必無後
》“則
長眾使民之道
,非精不和,非忠不立,非禮不順,
非信不行
。”。
長眾
:為眾民之長,萬民之主。
使民之道:統治民眾、治理人民的方略、方法。
(
PS
:
非信不行
,即爻辭中的“
有孚
”有信。
九四:隨有獲,貞兇;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
1.5
、釋“隨有獲,貞兇(貞工)。”:獲,作“獲”解;工,作“功”解
獲:人民能為君王所使,為君王所用。
工:通“功”;此處九四爻辭中的“工”內涵與隨卦初九爻辭中的“功”相同。“工”(功)的內涵是“勸”、“民勸”;
“
民勸
”則“
樂業
”,“
樂業
”則“
致功
”,此為“
樂事勸功
”也,樂於所從事的事業,並努力獲得成效、功績。
勸
:勤勉、努力。《
管子·八觀
》“賞慶信必,則有功者勸。”;《
管子·輕重乙
》“若是則田野大辟,而農夫勸其事矣。”;《
莊子·雜篇·徐無鬼
》“庶人有旦暮之業則勸。”。
《
論語·為政
》“季康子問:「
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
」;子曰:「臨之以莊,則敬;孝慈,則忠;
舉善而教不能,則勸。
」”
大意為
:季康子問:“
要使百姓恭敬、忠誠並勤奮努力,應該怎麼做?
”;孔子說:如果你莊重的對待他們,他們就會對你恭敬;如果你孝順老者、慈愛幼小,他們就會對你忠誠;
如果你任用賢能之士,並教導能力弱的人,他們就會勤奮努力。
《
禮記·中庸
》“
哀公問政
。
子曰
:「修身也,尊賢也,親親也,敬大臣也,體群臣也,
子庶民也
,來百工也,柔遠人也,懷諸侯也。……
子庶民,則百姓勸
。」”。
子庶民,則百姓勸
:愛護百姓、愛民如子,百姓就會勤奮努力勞作生產,殷勤事上。
《
禮記·王制
》“無曠土,無遊民,食節事時,
民鹹安其居,樂事勸功
,尊君親上。”
大意為
:沒有荒廢的土地,沒有無業遊民,人民飲食有所節制,使用民力都依照四時節令,
人民都安心的居住生活,樂於所從事的工作,並努力獲得成效
,尊敬君王,親愛長輩和上級。
1.6
、綜合理解“獲”、“工”、“功”、“有孚”、“明”、“九四:隨有獲,貞兇;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
孟子·離婁章句上·第十二節
》“孟子曰:「
居下位而不獲於上,民不可得而治也
。獲於上有道,不
信
於友,弗獲於上矣;
信
於友有道,事親弗悅,弗
信
於友矣;悅親有道,反身不誠,不悅於親矣;
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其身矣。
是故
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
。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不誠,未有能動者也。」”
大意為
:孟子說:
身居下位(臣子)而得不到上級(君王)的信任及使用,人民、百姓就治理不好
。……真誠,是上天的準則、道理;追求真誠、做到真誠,是做人的準則、道理。
《
禮記·中庸
》“
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
獲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不信乎朋友矣;順乎親有道,反諸身不誠,不順乎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
。……
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誠則明矣,明則誠矣。……唯天下至誠為能化。
”
大意為
:由真誠而明白、通曉道理,這叫“天性”;由明白、通曉道理而做到真誠,這叫“教導、教化”。真誠就會明白、通曉道理;明白、通曉道理就會真誠。……天下至誠則天下大治。
接續下文:
1.7
、釋“隨有獲
(楚竹簡作“隨有
雘
”)
,貞工。”:獲,作“雘”解;工,作“工”解
《
春秋
》有三傳,左傳、穀梁傳、公羊傳;《
詩經
》有四家,毛詩、魯詩、齊詩、韓詩;《
易經
》僅一傳,《易傳》;今作《周易聶氏傳》,望成一家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