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陰橫陣遺址考古發現了什麼?橫陣墓地的文化特徵及其社會制度特色

20世紀50年代末期,黃河水庫考古工作隊陝西分隊在華陰橫陣遺址發現了三座形制特殊的墓葬。其結構是大坑套多個小坑,即在一個大的豎穴土坑內,用低於坑口面的土隔梁劃分為幾個平行的空間單元,並在不同的單元內分別埋葬死者,形成多個墓室。橫陣墓地的發現引發了學術界的強烈關注,對其埋葬方式和分期佈局開展了多角度研究,探討了仰韶文化半坡型別的社會組織結構、社會制度及性質等重要問題。

後來,陝西臨潼姜寨、寶雞北首嶺、南鄭龍崗寺、華縣梓里村,湖北武漢香爐山、宜城顧家坡、沙洋城河,浙江浦江塘山背等遺址都發現了類似遺存(圖一)。此類墓葬的時空分佈和形制特徵愈加清晰。然而,與橫陣墓地的研究熱潮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對於其他墓葬的個案分析和整合研究稍顯缺乏。故此,本文以出土資料相對豐富的漢、渭水流域為範圍,在辨析此類墓葬概念的基礎上,對其形制特徵、葬儀差異以及功能和社會意義的變遷進行梳理,並就相關問題略做探討。

華陰橫陣遺址考古發現了什麼?橫陣墓地的文化特徵及其社會制度特色

一、關於同壙並穴墓

目前,關於此類墓葬的稱謂較為豐富。早在橫陣遺址發現此類墓葬的時候,發掘者基於墓坑形制稱其為“大坑套小坑”集體埋葬坑,並被北首嶺、龍崗寺遺址的發掘報告所沿用。後來,嚴文明先生根據橫陣墓葬多重合葬的埋葬方式,將其稱為複式合葬墓。陳雍先生則依據橫陣大、小坑的成排分佈以及不同型別的陶器在坑內的規律放置,將其稱為排葬。宜城顧家坡的發掘者稱其為並穴合葬墓。而城河遺址王家塝墓地的同類墓葬則被命名為同穴多室合葬墓。

如果進一步分解,可知此類墓葬在形制方面同時具備三個特徵,一個共同的大坑(同壙),大坑內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小坑(多室)、小坑之間是平行並列的(並穴)。現在看來,對於不同遺址而言,不同的稱謂是基於遺址自身的實際情況,關注不同類別的特徵對它們的個性加以強調的表述。

“大坑套小坑”的概念提出最早,也基本符合橫陣遺址出土墓葬的特質。但是隨著相關考古發現的增多,尤其關於史前墓葬型別的認識不斷豐富,具有“一週生土二層臺”的墓葬無疑也符合“大坑套小坑”的概括,大坑內多個小坑的鮮明特徵無法得到精準展現。與之類似,複式合葬墓、排葬等概念是就橫陣遺址提出的,具有明確的針對性。而並穴合葬指的是墓地中兩個墓穴相距較近、並行分佈。就此類墓葬而言,它的使用強調了小坑的並列特徵,卻沒有突出同壙的墓葬結構,以至無法與並行排列的獨立墓葬組相區別。至於“同穴多室合葬墓”,目的在於突出同壙且分間的形制特色,也更加直觀地反映了大坑內小坑的數量,同時強調了大坑的同一性和小坑的獨立性,但是卻沒有更好的展示小坑平行並列的狀態。

鑑於此類墓葬為一整體墓坑,應屬於同穴合葬的範疇,但坑內的土梁又將其劃分為數個平行的墓室,與傳統認知的“一墓一室”的典型同穴合葬墓有所不同。而且嚴格來看,並穴合葬、同穴多室等概念較其指徵範圍更廣,不能完全等同。故此,在借鑑已有概念並歸納相關墓葬形制特徵的基礎上,本文稱其為同壙並穴墓。

二、產生、發展和分佈

如前所述,在漢、渭水流域目前有8處遺址明確發現了同壙並穴墓。已發表詳細資料者包括橫陣MⅠ、MⅡ、MⅢ,姜寨M75、M84、M208,梓里村M7,北首嶺77M6,龍崗寺M145,香爐山M8和M5,顧家坡M70,城河M112、M155、M202、M233、M71等十餘座墓葬(圖二;圖三)。同時,湖北保康穆林頭遺址原編號為M26、M33的兩座墓方向一致,長度相近,發掘者推測二者為並穴合葬墓。根據發表的圖片可知,兩墓緊挨的區域明顯低於其他四界的開口水平線,所以是同壙並穴墓的可能性較大。此外,浙江浦江塘山背遺址發現有良渚文化同壙四穴墓葬,因其與漢渭流域相距較遠,本文暫不討論。

華陰橫陣遺址考古發現了什麼?橫陣墓地的文化特徵及其社會制度特色

與常見的單坑墓相比,上述史前同壙並穴墓發現的數量雖然不多,卻在時空分佈上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特點。

從時間上看,北首領77M6和龍崗寺M145屬於仰韶文化半坡型別的較早階段,而且從兩墓出土的尖底瓶、缽、罐或平底瓶等器物的形態判斷,北首嶺77M6的年代要早於龍崗寺M145,應是目前已知同壙並穴墓中年代最早者。橫陣MⅠ、MⅡ、MⅢ與北首嶺77M6、龍崗寺M145的年代大致相當或略晚,與之同時的還有梓里村M7、姜寨M84,也都屬於半坡型別。姜寨M75、M208出土有細頸壺、葫蘆瓶、帶蓋罐、斂口缽等器物,應屬於史家型別,要晚於北首領77M76、龍崗寺M145以及橫陣遺址諸墓葬。這5處遺址的相關墓葬都屬於仰韶文化早期。

與之不同的是,武漢香爐山、宜城顧家坡遺址屬於油子嶺文化時期,從墓地出土的缽、簋形器、罐、鼎、曲腹杯等器物綜合判斷,香爐山M8、顧家坡M70的年代應為油子嶺文化晚期。沙洋城河遺址王家塝墓地M112、M155、M202、M233屬於屈家嶺文化,從黑陶豆、敞口杯、細頸壺等出土器物觀察,年代應在屈家嶺文化早中期,較香爐山M8和顧家坡M70晚。同時,根據簡報介紹,保康穆林頭遺址M26、M33屬於屈家嶺文化晚期,略晚於城河遺址王家塝墓地的年代。這四處遺址的相關墓葬處於油子嶺、屈家嶺文化時期,前後基本能夠銜接。已有的研究表明,油子嶺文化與屈家嶺文化之間具有明顯的傳承關係,所以他們應屬於同一文化系統。

由此可見,在大的時代方面,漢、渭水流域的史前同壙並穴墓集中出現在仰韶文化早期的半坡和史家型別、油子嶺文化晚期至屈家嶺文化兩大時期。值得注意的是,相當於二者之間的仰韶文化中期階段,漢、渭水流域迄今沒有發現同壙並穴墓的使用案例。或許,這跟考古發現的偶然性有關,也可能與當時人群偏愛單坑集體合葬,甚至重新收集大量人骨用於舉辦某種儀式有關。

從地域上看,同壙並穴墓的涉及地域也頗為集中,北首嶺、姜寨、梓里村、橫陣位於偏北的渭河谷地,而龍崗寺、穆林頭、顧家坡、城河則處於南方的漢水流域。由於在文化面貌上,龍崗寺所在的漢水上游與渭河谷地較為接近,應屬於同一個人文地理單元。所以,漢、渭水流域的同壙並穴墓實際上可分為兩大區位,一是渭河谷地和漢水上游,二是漢水中下游。二者相互毗鄰,分別屬於仰韶文化和油子嶺-屈家嶺文化兩個大的文化系統。

三、分類和特徵

如果以墓葬的形制和葬儀特徵為視角,根據小坑穴內埋葬的個體數量,則可將這些同壙並穴墓類分為一穴一人、一穴多人兩種類別。它們的形制特點不盡相同,並且存在一定的時空分佈特徵。

(一) 一穴一人

“一穴一人”即墓壙內的每一小坑穴僅埋葬一具人骨。主要見於渭河谷地西部的北首嶺,漢水流域的龍崗寺、顧家坡、穆林頭、城河、香爐山等遺址。

如前所述,仰韶文化半坡型別早期是此類墓葬出現的最早階段。這一時期漢水流域發現的龍崗寺M145是以兩條土梁相隔,在大的墓坑底部挖有三個長方形小坑(圖二,9)。每坑各放人骨一具,皆為男性二次葬。

與龍崗寺M145相似,位於渭河谷地西部的北首嶺77M6在距墓葬開口0。85米的時候,坑底分成三個長方形小坑,自西向東編號為甲、乙、丙(圖二,8),亦全部埋葬男性。甲、乙為一次葬,丙為二次葬。

從形制和墓主性別上看,北首嶺77M6、龍崗寺M145都是同壙三穴墓,且均為同性合葬。

仰韶文化早期之後,同壙並穴“一穴一人”的埋葬形式在漢水流域和渭河谷地一度消失,直到油子嶺文化時期才在漢水中游重新出現。已公佈的宜城顧家坡M70是一座同壙雙穴墓,長3。3、寬2。7米,中間以寬0。4、高0。14米的生土梁相隔,土梁頂部距現存墓口深0。5米(圖二,10)。兩穴各葬一人,皆男性二次葬。根據發掘者描述,似乎還存在同壙三穴、五穴的合葬墓。同時期的香爐山M8和M5均為同壙雙穴墓,中間的土梁高5~10、寬20~30釐米,但未發現人骨痕跡,無法獲知墓主資訊(圖二,11)。

新近發現的沙洋城河遺址王家塝墓地,已發掘同壙並穴墓6座,其中5座為雙穴,1座為三穴,皆為“一穴一人”(圖三,1~3)。各穴之間的隔梁均為生土,但高度不一,有的高達0。8米,有的僅與棺木頂部持平。已知M233全部埋葬女性,且均放置紡輪。其他墓葬僅部分儲存骨骸,是否均為同性合葬不得而知。不過,其中規模最大的M112中間坑穴為一次葬成年男性,兩側的小坑穴都放置玉(石)鉞類與性別標識相關的遺物,所以至少可知該墓為同性合葬的可能性較大。

保康穆林頭M26和M33之間除了土梁之外,在M26一側還發現有二層臺。兩墓均放置玉(石)鉞,可能為同性合葬。其中M26人骨為仰身直肢,身高達180釐米以上。由於未發表相關鑑定資訊,僅從發表的墓葬照片觀察應該為一次葬(圖三,4)。

(二) 一穴多人

“一穴多人”即大坑內的每一座小坑穴就是一個合葬坑,埋葬多具人骨。主要見於渭河谷地東部的橫陣、姜寨等遺址。

華陰橫陣墓地是這類墓葬的最著名者。橫陣墓地發現同壙並穴墓3座,為男女集體葬。MⅠ大坑內包含5個小坑穴,分別埋葬4~12具不等的人骨,且人骨在小坑內分排放置(圖二,2)。MⅡ大坑內包含7個小坑,每個小坑放置3~9具人骨。與MⅠ號大坑不同,該大坑內的人骨分層疊堆放置,有三層和兩層之分(圖二,1)。MⅢ曾遭到破壞,大坑內儲存有3個小坑,中間小坑被晚期灰坑打破,埋葬人數不詳,其他兩個小坑分別埋葬了3具和5具人骨。這些人骨有的堆放,有的按照相對位置擺放成仰身直肢狀。從肢骨、盆骨等缺失或錯亂的情況來看,應該都是二次葬。

與橫陣遺址稍有區別,姜寨遺址相關墓葬有明顯的分層埋葬現象,同壙並穴的結構僅存在於其中的一層或多層之中。姜寨M75分為三層(圖二,4)。第一層為單坑式合葬墓。第二層在大坑內修挖二層臺小坑。第三層墓葬與第二層之間有3~5釐米的土相隔,其大坑內修有兩個小坑,是典型的同壙並穴墓。從上自下分別埋葬了32具、25具和12具人骨,均為二次葬。從堆積層次判斷,該墓最初設計是按照同壙並穴的形制營建,後來才成為二層臺墓和單坑式墓葬。同一墓地的M84和M208的堆積過程也大致如此(圖二,5~7)。

在仰韶文化早期,小坑內埋葬個體性別和數量的差異,與各區域的埋葬傳統有著明顯的關聯。嚴文明先生曾將仰韶文化半坡型別的埋葬制度分為陝東區、涇渭區、隴東區和陝南區。其中,橫陣、姜寨所在的陝東區以集體二次合葬為特色,而北首嶺所在的涇渭區以個體葬為主。這在同壙並穴墓方面有著明顯的反映。陝東區的橫陣、姜寨相關墓葬為“一穴多人”,採用男女集體葬;涇渭區的北首嶺77M6、陝南區的龍崗寺M145為“一穴一人”,皆是男性合葬。

除此之外,不同區域的人骨擺放方式也有所差別。橫陣、姜寨的相關墓葬都是二次葬,人骨的放置有按相對位置擺放、個體堆放兩種方式。北首嶺、龍崗寺則為仰身直肢一次葬和“按照相對位置擺放”的二次葬,而後者也是為了呈現仰身直肢的狀態。

同時,墓葬形制方面也稍有區別。橫陣MⅡ內小坑長寬僅1米左右,說明在設計之初就是以人骨的堆放來考慮。正因為如此,在大坑體量相當、小坑容量小的情況下,小坑之間的“隔梁”就顯得較為寬廣。同時,從發表的資料來看,姜寨相關墓葬內部存在分層埋葬的現象,這在其他區域的同壙並穴墓中也未看到。

與仰韶文化半坡型別和史家型別相比,油子嶺、屈家嶺文化時期的同壙並穴墓更加規整,隔梁多為生土。而且,這一時期的同壙並穴墓類同於之前涇渭區、陝南區的“一穴一人”的埋葬形式。已發表且能夠明確個體性別的墓葬也都是同性,這與北首嶺、龍崗寺的埋葬風格也較為一致。而且,從顧家坡發表的資料來看,也使用了二次葬,並按照相對位置擺放人骨。城河遺址王家塝墓地、保康穆林頭則採用的是一次葬。說明在葬式方面,油子嶺與屈家嶺文化之間發生了一些變化。

可見,仰韶文化早期,同壙並穴墓已經形成了鮮明的區域特徵。一方面,陝東區為“一穴多人”,流行男女集體合葬,均為二次葬,且屍骨放置方式複雜;另一方面,涇渭區、漢水上游均為“一穴一人”,都採用同性合葬的方式,二次葬和一次葬均有,人骨多為仰身直肢狀。後者在油子嶺、屈家嶺文化中再次出現,並在顧家坡、城河等遺址掀起了使用高潮(表一)。

華陰橫陣遺址考古發現了什麼?橫陣墓地的文化特徵及其社會制度特色

四、葬儀差異和墓主身份

墓葬本體營建的精細程度、隨葬品的多寡和種類,與當時的社會分工、墓主身份地位、血緣親族關係等方面都有直接聯絡,是考察小坑穴之間是否存在葬儀差異,以及辨別墓主身份特徵的重要物質載體。同時,以隨葬品的種類和數量為指標,儘管不絕對但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墓主貧富分化和社會地位的問題。

一般認為,以橫陣墓地為代表的“一穴多人”墓,其大坑、小坑應該是反映了社群內部的不同層級。不僅各小坑之間是平等的,而且從隨葬品的空間擺放來看,小坑內的個體之間也是平等的,都是社群的普通成員。

與此不同,“一穴一人”墓的使用時間長、分佈地域廣,其葬儀特徵存在一定的差異和變化。

北首嶺77M6的隨葬品以單件的缽、罐、瓶為組合。隨葬品數量與同時期的其他墓葬相比並不顯著,甚至有些偏少。從中也可以看出三位墓主可能是社群的普通成員。而且,甲、乙兩坑的隨葬品種類、數量大致相當,丙坑因為二次葬的原因,原有的隨葬品可能遭到了損壞,僅留下陶罐的殘片。這些現象說明墓葬內部沒有明顯的差異現象,也意味著他們的身份比較接近。

同樣,龍崗寺M145也是在每個小坑獨立放置隨葬品。但是,三者隨葬品的數量和種類不再像北首嶺77M6那樣均等,而是出現了明顯的差異。1號坑是最為貧瘠者,除了4件陶容器和1塊陶片之外,沒有其他遺物;2號坑出土了10件陶容器,還出土了1件磨石;3號坑不僅隨葬了6件陶容器,而且還隨葬了1件石鏟、9件骨錐、兩塊磨石和1件龜甲。無疑,2號、3號坑的隨葬品數量要明顯多於1號坑,或許暗示了三者身份和財富佔有量的不一樣。已有的研究顯示,龜甲在史前社會是重要的響器,一般被具有音樂技能的人所持有。龍崗寺遺址出土的四百餘座墓葬中,隨葬龜甲的墓葬有三座。除M145-3之外,還有M102、M118兩座。這幾座墓葬的頭向相近,並且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就是都放置有磨石,以及石鏟、斧、刀或骨錐等生產工具。龜甲和生產工具共同隨葬於這些墓葬中,可能反映了死者的雙重身份。

儘管M145-2、3隨葬器物較多,但在龍崗寺遺址並不算“出眾”。同時期的M345不僅比普通單人墓葬的墓壙要寬大,還發現了葬具痕跡,出土的玉、石、牙、陶等各類器物多達35件,超過一般墓葬的5~6倍。而且,整個墓地中出土了24件玉器,儘管大多以生產工具器形出現,但其質料都是軟玉,無法履行實用工具的功能。它們被放置在墓葬中,很可能就是為體現某種特殊性。最直接的表現就是在出土玉石器的墓葬中,隨葬品數量普遍要高於同時期的其他墓葬。這說明在龍崗寺墓地,權力的表現和財富分化已經開始顯露。相較之下,M145在財富和權力方面的表現較為平常。有意思的是,出土玉器的18座墓葬全部為男性墓葬,而且除一座墓葬靠近墓區中部以外,其餘都環繞在墓區的周圍,而不進入中部區域。M145以及其他兩座出土龜甲的墓葬也恰好位於墓區邊緣。故此推測,M145墓主在擁有財富或權力方面不及M345和其他出土玉器的墓葬所有者,但可能要強於普通社群成員。

宜城顧家坡M70兩個小坑穴都放置有石鉞、陶容器、骨鏃、豬下頜骨等物品,而西穴還隨葬有玉鉞、骨牌飾等重要遺物,說明二者存在差異。歷年來的考古發掘和研究表明,顧家坡遺址所在的漢水中游地區是南北文化系統的交叉、交流地帶,也是不同部族的衝突地帶。顧家坡遺址中不僅存在一定數量的多人二次合葬墓,而且男性墓葬中隨葬大量的鉞、鏃等武器,鉞類器形佔到出土玉石器總量的82%,說明當時的武力衝突較為常見,也意味著同時死亡下葬的機率較大。正因為如此,儘管M70隨葬有其他遺址較珍稀的石鉞,但在顧家坡遺址卻屬於常見物品。不過,被髮掘者推測為酋長類人物的M27,在隨葬品的種類上與M70相差不大,而且,M70開口面積是其兩倍之多。由此推測,M70的墓主身份與M27相當。

同時期的香爐山遺址共發現墓葬11座,同壙並穴墓是其中的兩座,分別為M8和M5。兩座墓的隨葬品數量要優厚於其他墓葬,體現了墓主身份的特殊性。

城河遺址王家塝墓地將同壙並穴墓的使用推上了頂峰。就葬具、葬儀複雜程度和隨葬品的種類、數量而言,同壙各穴之間並非平等。M112中間坑穴有體量碩大的獨木棺、城河遺址王家塝墓地將同壙並穴墓的使用推上了頂峰。就葬具、葬儀複雜程度和隨葬品的種類、數量而言,同壙各穴之間並非平等。M112中間坑穴有體量碩大的獨木棺、硃紅色漆器、象牙器、玉石鉞,墓主周圍擺放有大量磨光黑陶器,而且填土中填埋的若干帶蓋大型陶容器也是偏於中間坑穴上方。反觀兩側坑穴,儘管亦隨葬玉石鉞,但棺木體量相對較小且結構單一,棺內陶器數量也不多。位於墓地西北部的M155也是如此,東穴棺內外隨葬漆器和大量豆、罐等磨光黑陶器,墓主右股骨附近放置玉鉞;而西穴棺木較短,僅隨葬豆、杯、小罐等陶器。M202兩穴之間的差異沒有M112、M155明顯,但依然可見西穴的隨葬品種類較東穴豐富。

整個墓地開口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上或接近10平方米的大型墓葬有7座,多為同壙並穴墓。而且,M112位於墓地中心,開口面積達22。4平方米,是該墓地規模最大的墓葬,複雜的棺木和豐富的隨葬品也顯示了墓主的非凡身份。這些現象至少說明,同壙並穴墓是當時部分社群上層使用的墓葬形制。

保康穆林頭遺址M26不僅在人骨兩側和二層臺上隨葬大量的陶器,而且在身體右側一線依次可見象牙管、玉鉞、玉牙璧等特殊禮儀性器物組合。但與之並列的M33僅隨葬1件石鉞和一些破碎陶器。二者隨葬品差異明顯,暗示其身份亦有區別。就整個墓地而言,M26的隨葬品種類和數量都十分豐富,並且被同期其他墓葬所環繞,發掘者推測其為社群“高級別的人物”。

因此,從半坡、史家型別到油子嶺-屈家嶺文化,此類墓葬的葬儀漸趨複雜,隨葬品數量從大致相等到出現明顯的差異,使用者也從普通社群成員演變為社群特殊人物。

五、功能和社會意義

同壙並穴墓作為一種較特殊的墓葬形制,存在著具體的實用價值,而更多的文化內涵可能體現在它們的社會功能和意義方面。

以橫陣遺址為契機,關於“一穴多人”的功能和社會意義的探討成果頗豐。儘管大家對大、小坑穴所代表的人群屬性和稱謂有所爭議,但基本認同該埋葬形式是生前親緣關係的再現。而且,大、小坑穴的設計就是出於多層級社群結構的需要,設定小坑穴的目的可能是為了展示小集體的獨立性。

與之不同,對“一穴一人”的關注相對較少,僅對北首嶺77M6有所討論。就相關墓葬而言,對其產生動因的分析不能離開對當時的葬俗傳統和社會背景的觀察。

從大的空間來看,北首嶺遺址仰韶文化早期至少存在兩塊公共墓地。一塊位於遺址東部偏中(Ⅳ區),兩處生活區之間的位置,77M6即位於該地點。另一塊更大的墓地位於遺址的東南位置(Ⅵ區)。但是由於後者發表的資訊較少,只能對前者加以分析。報告指出,在Ⅳ區的這些墓葬中,“往往有幾座墓形成一組的情況。它們之間排列整齊,間隔均勻,墓底距地表深度接近,而且從地層及器物判斷,年代也大體相同”,如77M18和77M19一組,77M4、77M8、77M11一組,77M1、77M2、77M7一組(圖四)。根據地層的梳理,仰韶文化早期墓葬則可以分為三個階段,77M9、77M12、77M18和77M19最早,77M4、77M8、77M11和77M17緊隨其後,77M1、77M2、77M7和77M6、77M3、77M16、77M21為最晚段。結合墓主的性別、年齡鑑定結果可知,仰韶文化早期,早、中段組內部都是同性墓葬,且死亡年齡大致相仿,同為早段的M12也是同性合葬墓;而晚段組三座墓葬的墓主男女皆有。說明早、中段可能存在“同性鄰近”的葬俗,而晚段則可能變成了“異性交錯”埋葬。另一方面,77M6每個小坑都有各自所屬的器物,他們的身份也比較接近,而且每座小坑的西南角都分別放置一件陶瓶,以標識小坑之間的獨立性。意味著在當時的觀念中,這些小坑本身執行著獨立墓葬的功能。因此,77M6可能是延續並改造了早段“同性鄰近”埋葬的習俗。

華陰橫陣遺址考古發現了什麼?橫陣墓地的文化特徵及其社會制度特色

龍崗寺半坡型別墓葬區位於遺址的東端,是一處儲存完整的墓地,而且在該遺址區內僅此一片。基於地層關係和器物組合、形制的演變可知,在能夠開展分期研究的兩百餘座墓葬中,有27座墓葬與M145共處於同一階段,意味著這些墓葬的共時性最為接近。其中,包括M145在內的合葬墓一共有6座,佔據了全部合葬墓的50%、同階段墓葬總量的21。4%。而且,這一時段發現的合葬墓幾乎都是同性合葬,說明該時段有著強烈的同性合葬習俗。更進一步看,除M145之外,龍崗寺遺址這一時段乃至之前時期,發現的同性合葬墓多是女性,男性墓葬幾乎均為單人墓葬;與之相關,之後的合葬墓有男性合葬,也有女性合葬,更有男女合葬的現象。換言之,M145是龍崗寺遺址迄今發現的男性合葬墓的較早案例,不僅是男性個體葬與男性單坑合葬墓之間的“銜接環節”,而且是龍崗寺合葬傳統由單純的女性合葬向複雜合葬轉變的關鍵座標,其特殊性不言而喻。如此,就不難理解M145雖是合葬墓,卻設定土梁以強調小坑獨立性的文化背景。

以往的發掘表明,大溪、油子嶺文化系統缺乏同壙並穴的墓葬傳統,關於此類墓葬在油子嶺文化的出現,應從文化互動和社會需求兩方面加以認識。

一方面,顧家坡遺址公佈的墓葬資訊相對豐富,M70與M27都隨葬有鉞、鏃、骨飾、豬下頜骨等種類的物品,卻在陶容器的器類和形制上有明顯區別。M70以紅頂缽、罐為主體(圖五,2、4),M27以簋形器為核心。前者在保持朱家臺文化風格的基礎上加入了自身特色,後者是江漢地區油子嶺文化的典型器物。過去的研究顯示,朱家臺文化與仰韶文化交流密切,曾被稱為仰韶文化朱家臺型別,而且油子嶺文化與仰韶文化之間的交流與互動早已被學界所關注。在仰韶文化興盛時期,顧家坡遺址鄰近的豫西南地區流行大型二次合葬,而二次葬在顧家坡遺址的高頻使用,卻少見於其他油子嶺文化墓葬。此外,儘管年代有差異,但耐人尋味的是,姜寨M84︰3陶水杯的形制與譚家嶺遺址出土的油子嶺文化曲腹杯極為接近(圖五,1、3)。故此,不能排除江漢地區同壙並穴墓的出現是受到仰韶文化影響的可能性。

華陰橫陣遺址考古發現了什麼?橫陣墓地的文化特徵及其社會制度特色

另一方面,無論是顧家坡所在的宜城谷地,還是香爐山所處的鄂東地區,作為油子嶺文化與北方、東方強大文化勢力爭奪的前沿陣地,更是保護油子嶺文化腹心區域的關鍵防線。如前所述,這裡的武力衝突較為常見,同時死亡下葬的機率較大,也意味著具有產生合葬的社會需求。

屈家嶺文化受油子嶺文化影響頗深。王家塝墓地中時常可以看到的隨葬小罐、小鼎等明器化器物的現象,在鍾祥六合、荊門龍王山等油子嶺文化墓地中能夠找到更早的同類葬俗。這與顧家坡M27放置小簋形器的做法相近。M112、M155、M202填土中填埋或二層臺上放置甕、罐等大型帶蓋陶容器的現象,與顧家坡M70隨葬的紅頂缽、陶罐組合具有異曲同工之處。而且,王家塝墓地中發現的隨葬豬下頜骨的現象,在顧家坡墓地中也大量存在。以此為線索,王家塝墓地的同壙並穴墓也是來自油子嶺文化的“葬儀基因”。

儘管同壙並穴墓是城河先民部分社群上層使用的墓葬形制,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形制可能具有特殊性,並非普遍存在於屈家嶺文化中。澧縣城頭山、石首走馬嶺、天門石家河等核心遺址已發現的屈家嶺文化墓葬,都是單坑個體葬的形式。反而位於屈家嶺文化邊緣區的保康穆林頭遺址卻出現了同壙並穴的墓葬。不過,以墓向差異和隨葬品的組合來看,穆林頭墓地經過前後兩個社群的使用,同壙並穴墓只出現於晚期的社群中,應是階段性的現象。

六、填埋過程觀察

在同壙並穴墓中,各小坑的墓主是一次性埋葬還是經歷了多次下葬?部分墓葬的形制、葬式、營建特徵和填土堆積能夠為我們提供一些線索。

如前所述,北首嶺77M6、龍崗寺M145都是同壙三穴墓,墓內的死者頭向也相互一致。但是,前者以一次葬為主體,僅丙坑可能為二次葬,而後者均為二次葬,說明墓主的死亡時間可能是不一致的。從死者年齡上觀察,無論是北首嶺77M6,還是龍崗寺M145,都是兩側坑穴的死者年齡相近,中間坑穴與之有別。二次葬以及墓主年齡上的對稱分佈,暗示當時在下葬過程中可能經過特意地設計和置放,也意味著這些墓葬為一次性填埋的可能性較大。屈家嶺文化的相關墓葬多為一次葬,但根據王家塝墓地的葬儀情況,同壙並穴墓的墓主均有棺木容身,能夠做到臨時放置屍骨,等候特定時間舉行合葬儀式。

從墓穴的營建特徵來看,北首嶺77M6各小坑的墓壁和墓底都抹有一層厚1。5釐米的黃色草拌泥。此外,發掘可見城河遺址M202、M112、M155、M233等墓葬的坑壁較為規整。假如經過二次開挖,勢必會對原有的坑壁造成破壞,塗抹的草拌泥也很難完整儲存下來。

除此之外,填土的堆積過程也是我們理解相關問題的重要支撐。香爐山M8墓坑內的填土明確能夠分層。自上而下依次為灰色土、紅色土、灰色土三層,說明填土本身沒有經過二次開挖。

城河遺址的同壙並穴墓的發掘都預留有填土剖面以觀察墓葬的營建系統。已發表的M155填土堆積顯示,下部填土相對傾斜,應該是墓坑規模較大,填土最初落在緊貼墓壁的方位,而且下部接近棺木,不便於平整處理。填埋至一定深度時,上部填土開始呈相對水平狀,也反映了填埋之後沒有經過破壞(圖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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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留的填土堆積剖面亦表明,城河遺址同壙並穴墓不同層填土的“介面”上常常出土陶容器,應是伴隨填土的逐層傾倒先後分別放置的。如果二次開挖,很容易對這些器物造成破壞,但在實際發掘過程中沒有看到器物損壞的跡象。

需要注意的是,田野揭露的只是墓葬填埋的最後現場,關於其形成過程我們只能根據現有資訊提出最大可能性的判斷,而無法將其視為絕對真相。

綜上所述,同壙並穴墓產生於仰韶文化早期的渭河谷地和漢水上游,但如曇花一現。後來,漢水中下游的油子嶺文化突然出現此類墓葬,發展至屈家嶺文化則更為流行。儘管中間存在缺環,但是依然可以看到它們在每一階段所承載的社會功能和時代意義。

目前的考古資料顯示,屈家嶺文化之後,漢水中下游的史前高等級墓葬都為單坑個體狀,同壙並穴墓未有出現。這可能反映了早年石家河聚落興盛時期發端的新葬儀得到了全面普及,也意味著當時的文化和社會格局發生了改變。

附記:本文為科技部重點研發計劃“中華文明探源研究——長江流域文明程序研究”(編號2020YFC1521603)的階段性成果。在寫作過程中得到了李新偉、王小慶兩位先生的指導,謹致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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