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讀】中書協副主席劉洪彪的錯字:我也行,但我不配位| 三十立鋪

一自媒體作者在文章《從劉洪彪楷書到賈淺淺新詩,笑看21世紀“盲人摸象”杯大賽》中寫道:

“對著螢幕狂戳時,他們顯然忘記了學歷,專業,工作以及周遭的一切。只為抓住每一刻,每一點吐槽的機會,堅持寬己律人的原則,帶著放大鏡評他人的瑕疵,以此證明自己未必很蠢。

他們驚奇的發現,中書協副主席劉洪彪的書法有錯字,文學博士賈淺淺的詩還不如自己,這也行?那我也行啊。可一想到現實,故而憤憤不平,扣上糟蹋文化,才不配位的帽子。

他們只顧吐槽和質疑,卻從不嘗試去理解和求證。他們斷章取義,以點帶面去否定對方所有,甚至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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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文字不管說得對不對,總是有所指的——作者和所述之名人以外的人,你我一個也跑不掉。

意思很明確:不要站在你的角度評價,最好是不評價,閉嘴。

為什麼?專家的格局猶如泰山,爾等不過是鄉野土丘泛泛之流,根本不在一個水平線上。

劉洪彪是書法家,賈淺淺是文學博士,理論上都是一個領域的專家,而你我呢,工地領域搬磚的磚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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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先生說:“社會上崇敬名人,於是以為名人的話就是名言,卻忘記了他之所以得名是那一種學問和事業(《魯迅雜文精選》)。”既如此,作者何故要把廣大網友的意見說成是盲人在摸象呢?

縱然術業有專攻,專家也應該允許平民提意見,集思廣益,何至於不讓提呢?

曹魏末年,嵇康寫了一篇《與山巨源絕交書》,因文字直指時弊令司馬昭痛恨,隨後被拉到東市口砍了腦袋。

山巨源即山濤,原是嵇康的好友,絕交照例那也是他倆的事,與司馬昭無關,啊不,山濤是我司馬昭的馬仔,不給他面子就等於打我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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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神宗年間,蘇軾被下放到湖州做官,因在《湖州謝上表》中寫

“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而被定為“烏臺詩案”的首犯,幸得王安石、吳充、曹太后等人求情免於砍頭,下放到黃州當了個團練副使。

清朝的例子就更多了,如《明史》案,如黃培詩案,如《南山集》案,如“維民所止案”。

到了民國,“何當痛飲黃龍府,高築神州風雨樓”的李大釗先生何其壯哉,但最後還是慘遭荼毒。

總而言之,就是不讓你說話,說就整你,直至整到你閉嘴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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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如今早已不是那個年代了。

今天人們可以有話就說,有理就講,有意見就提,況且,評者對劉賈的評價只是立於文學藝術層面,無非是字與詩寫得好壞罷了,何干評者學歷,專業,工作以及周遭的一切?

按作者的意思,評論書法家評者也應該是書法家,評論作家評者也應該是作家,不同等級評價只會自取屈辱!而潛臺詞就是:你行你整一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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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筆者在書法上的評論來說,即便是對邵巖、王冬齡、曾翔和張強也不曾全盤否定,他們的確寫過不少優秀的作品,而對於這些作品必須予以肯定。

但是,他們的射書、亂書、吼書和盲書,我實在不敢恭維。對於不喜歡的,說說自己的觀點,難道這樣也有錯?

事實上,書法作品和文學作品本就是讓人品評的,除非你將其鎖在保險櫃裡不讓外人知道,一旦公之於眾必成為人們品評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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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由於評者所處的環境不同,以及所掌握知識的深淺不同,外加審美上的良莠不齊,從而導致說法不盡相同。不同就不讓說,這究竟算不上什麼文學修養。

最後的話:說不說是評者的事,聽不聽是被評者的事,因為你接納或不接納,評者的評價就在那裡,只增不減。

圖:網路

文:王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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