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傳媒網】陝西男子上交文物獲500元獎勵稱自己再不捐贈文物的他

上交文物獲500塊獎勵,稱自己再不捐贈文物的他,如今怎麼樣了

“文物是祖先留給我們的珍貴遺產。保護文物不僅是文物部門的事,也是全民族的共同事業。”——文物專家

多年前,陝西省一水泥公司員工李磊在進行粘土作業時,發現了一把約3000年前的戰國青銅寶劍。事後,他主動聯絡縣裡的文物執法大隊。

另一方面,公司裡的很多人都知道他發現了寶貝,說他傻,撿到寶貝還上交,甚至有人幫他聯絡“買家”,出十多萬元購買這把青銅寶劍。

但李磊經常看法制節目,知道出土文物是屬於國家的,個人不可能留著,於是他就主動上交了。縣裡文物部門給他頒發了榮譽證書和500元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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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李磊上交的青銅劍距今約有3000年曆史,為戰國時期楚國青銅劍,也是近年來丹鳳出土的楚國青銅器中儲存最為完整的一件實物。

價值有多高呢?

我們不妨以越王劍做一個參考:

越王劍,1965年出土於湖北省江陵望山的一號楚國貴族墓。考古工作者在墓主人身體的左手邊,發現一柄裝在黑色漆木箱鞘內的名貴青銅劍,青銅劍與劍鞘吻合得十分緊密。

拔劍出鞘,寒光耀目,而且毫無鏽蝕,刃薄鋒利。劍全長為55。6釐米,其中劍身長45。6釐米,劍格寬5釐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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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身滿飾黑色菱形幾何暗花紋,劍格正面和反面還分別用藍色琉璃和綠松石鑲嵌成美麗的紋飾,劍柄以絲繩纏縛,劍首向外形翻卷作圓箍,內鑄有極其精細的11道同心圓圈。

《越絕書·寶劍篇》也記有名劍鑑賞家薛燭對越王勾踐的“純鈞”寶劍評論說:“手振拂,揚其華,淬如芙蓉始出。觀其鈑,爛如列星之行;觀其光,渾渾如水之溢於塘。觀其斷,巖巖如瑣石;觀其才,煥煥職冰釋……雖復傾城量金,珠玉竭河,猶不能得一物。”

越王劍的出土,充分顯示了當時越國鑄劍工匠的高超的技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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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發現越王劍到20世紀90年代末之前,在國內一直是“藏而不展”的,直到1999年4月,新中國成立50週年大慶前夕,越王勾踐劍先是運抵首都北京做短期展出,後運回武漢的湖北省博物館,正式對公眾開放展覽。

縱然李磊發現的那把青銅寶劍的研究價值還沒有公開,但是同樣是戰國的青銅器,價值應該不菲。

但是,這樣的發現只給了500元的獎勵,確實有些少,也難怪李磊會說出“以後再也不捐贈文物”的氣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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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地下文物資源十分豐富,經常會有工程動工發現文物的情況。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在遼寧撿到文物上交的現象很多,而當時對於他們的獎勵更多的是精神上的,物質獎勵不過幾塊錢,主要包括往返車費和誤工補助等。但他們不在乎,感到很光榮。

我國規定了對上交文物者給予精神獎勵,或物質獎勵,但是並沒有規定獎勵的具體規則,所以這些年的獎勵金額變化不大。

但時代不同了,

應該透過眼前法律制度,參照文物的市場價值、歷史價值等,按照市場價格的一定比例,對主動上交文物者進行對應的獎勵,這樣,有助於激發群眾上交文物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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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我們可以參考國外的一些做法:美國,想挖就挖,按比例分配;在英國、法國、日本和德國,當埋藏物的發現者和發現該埋藏物的土地所有權為同一人時,埋藏物全部歸於發現者所有,反之埋藏物由雙方均分;在希臘和西班牙,可獲得文物價值一半的獎賞,等等。

“動輒花上千萬上億元去國外收購流失文物,卻為什麼吝嗇於獎勵本國主動上交文物的公民?”公眾的疑問,或許折射了一定的問題。

我國的文物極其豐富,到我國文物流失和損害的現象也十分嚴重,即使修正陳舊的思維,與時俱進完善相關的措施,積極估計文物保護者,讓他們得到應有的尊重和獎賞,這樣才能讓我們的文物保護之路越走越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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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李磊所謂“不再上交文物”只是一句氣話,事實上,他還號召更多的人看到文物對國家的價值,偶然發現的文物一定要上交。對於國人來說,李磊很普通,但是他的思想很高尚,值得所有人去學習。

TAG: 文物上交李磊獎勵青銅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