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彙總!高企申報常見17問!

2020→高企申報!

1、研發支出全作資本化了,那麼年審和匯繳期間費用表如何披露研發費用呢?

答:年審可在資產負債表“開發支出”一欄體現(反映累計餘額),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中期間費用表無法體現資本化費用,但是加計扣除申報表是可以填寫的(彙總在40行次,然後在42行填寫資本化,這樣就不會計算加計扣除了)。

另外,研究階段由於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因此該階段費用一般採用費用化處理,開發階段費用可採用資本化處理,不建議全部研發費用均作資本化處理,以免增加申報風險。

2、科技人員的路橋費,耗用的差旅費等放研發費用嗎?

答:科技人員因研發需要進行外出等產生的費用,可以歸入研發費用中的其他費用。

3、廠房租金費用能按人員工時分攤到研發費用嗎?

答:透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於研發活動的固定資產租賃費可納入研發費用中的直接投入費用,如研發過程用到該廠房,可按研發工時佔比將對應租賃費納入研發費。

4、研發費用中,材料費用有佔比要求嗎?

答:研發費用中,研發生產過程材料投入一般歸入直接投入,依照不同行業實際要求進行歸集,無固定比例。

5、研發成果一定是智慧財產權嗎?不能是新產品嗎?

答:依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透過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成果(專利、版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科技成果轉化是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技成果進行的後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

6、研發費用資本化後,能歸集到高企研發費用嗎?

答:可以歸集高企研發費用,研發費用資本化不影響高企申報(高企評價的是企業年度研發投入的資源,並不關注會計處理和效果)。但申報時如能在專項審計中特別說明,可以有助專家辨別。

7、關於淨資產增長性計算問題,比如2017年淨資產為-10萬,2018年為-6萬,2019年為-1萬,按照公式計算的話,淨資產這部分是否可得分?

答:2020年高企申報系統已調整,目前該情況可正常得分。

8、外觀設計研發支出,有專利,但加計扣除時被科技局評估不能被加計扣除,能否在申請高企時作為研發費?

答:外觀設計是否能被視為研發專案,單純的外觀設計不建議列為研發專案,但如果外觀設計過程中是採用了科學技術新知識或者具有實質性改進技術等可以被認為是研發專案,所產生的費用可以歸為研發費,企業需出具相應證明材料。

另外加計扣除的標準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不一樣,專案被科技局評估不能被加計扣除,對申請高企時作為研發專案歸集費用沒影響。規劃專案時將該專利作為專案的其中一項成果即可,其對應的相關費用即可列入研發費。

9、科技人員是否有學歷要求?職稱支撐可以嗎?

答:17年之前是有學歷等方面要求的,而現在則已經取消,只要滿足科技人員佔比達到10%就可以申報,但是在評審的時候,科技人員的學歷情況、專業是否對口,是評審時的一個反映企業技術水平的重要因素,建議企業在填報申報資料的時候同時附上科技人員的學歷、職稱證書等證明材料。

10、超出中小企業1-4條件的企業也要申請嗎?

答:超出中小企1-4條件的企業,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標準,不用進行申請。今年廣東省科技廳提出的是,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的企業才需要進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申請,不符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標準的企業就不用申請。

11、研發費專審資料比審計報告的研發費資料大,有沒有問題的?

答:企業出具審計報告時歸集驗費用和研發費用專審時候採用標準不一樣,是有可能出現研發費用專審資料比審計的研發費用資料大,如果二者體現的研發費用相差不大,無須提供說明;相差較大則須提供說明。

12、例如生物醫藥領域的技術服務型企業選擇高技術服務還是生物與新醫藥呢?

答:生物醫藥領域技術的服務型企業,具體要看企業實際經營範圍,如果該企業主要提供以生物醫藥部分研發服務,檢驗檢測等,可以選擇高技術服務。如果企業實際技術與經營活動與醫藥生物技術領域內中某個技術相關性比較大,建議以生物醫藥領域的技術為主,次級領域可以選擇高技術服務。

企業在選擇技術領域前,應根據企業的主要產品(服務)選擇一級領域,再根據產品的核心技術所屬的技術領域及核心專利技術進行選擇相應的二級和三領域。(參考《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

13、做RD證明材料時,申報通知只要求提供立項書、中期總結、驗收書,需要提供研發費支出的憑證嗎?

答:RD證明材料沒有明確規定要附上研發費用支出憑證,RD證明材料提供立項,過程,結題等材料即可。

14、2016年簽訂的產學研協議,實際的發生合作是2017年,費用也是2017年,是否可以?

答:可以,企業能給出專案相應的證明材料即可。

15、A、B聯合研發的,申請時由A發起的待授權的專利,現在約定加上B公司的名字(或全部轉給B公司),能算是B公司的科技成果?

答:可以算是B公司的科技成果,具體是合作研發還是自主研發要B公司和A公司實際研發合作和協商,智慧財產權方面如果B公司申請高企,需要A公司出具關於放棄該專利用於申報高企等宣告。

16、科技人員數量是按平均數計算的,但科技人員名單該怎麼提供?有可能前兩個月還在職的員工,年底就離職了,那名單應該怎麼提供?

答:科技人員需要累計實際工作183天以上,科技人員名單提供可以按當年實際從事研發工作的人員並符合累計工作183天人員名單,離職員工符合的也可以算上。

17、成果轉化中,用過的軟著,不能再用?用查新?

答:軟著屬於二類智慧財產權,如果是上一次申報高企時候用過的軟著,在智慧財產權方面就不能申報時候重複使用。在成果轉化方面,是可以作為成果及證明材料重複使用,但是轉化的結果必須是近三年的。

文章來源:中創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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