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赤峰市第二屆文化旅遊創意商品大賽

文化旅遊創意商品承載了一個地區的文化,同時也是向外傳播文化的重要載體。為提升赤峰文化旅遊創意商品設計水平,加快文化旅遊資源優勢向產業優勢轉化,實施文化旅遊商品精品工程,推出文化旅遊行業的“赤峰禮物”,為廣大遊客提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具有地域文化符號的文化旅遊商品,讓文化赤峰伴隨文化旅遊商品走向世界各個角落。特舉辦赤峰市第二屆文化旅遊創意商品大賽。

一、大賽宗旨

透過赤峰市文化旅遊創意商品大賽,推出更多體現赤峰文化特色、地域特色、旅遊資源特色的文化旅遊商品,陸續推出文化和旅遊領域“赤峰禮物”,推動赤峰市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加快文旅產業提檔升級。

二、賽事名稱

2021年赤峰市第二屆文化旅遊創意商品大賽

三、賽事主題

“文化赤峰、創意未來”。以“紅山文化”、“契丹遼文化”、“草原青銅文化”、“蒙元文化”和“紅色文化”等文化為核心,進行文化旅遊創意商品設計及商品的徵集。

四、組織機構

指導單位: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

主辦單位:赤峰市文化和旅遊局

各旗縣區文化和旅遊局

執行單位:內蒙古智遊天下旅遊文化創意產業有限公司

五、賽事日程

2021年6月16日 大賽啟動

2021年6月16日-7月15日 參賽作品徵集

2021年7月28日-7月30日 線下賽區專家評審

2021年8月2日 大賽頒獎

2021年8月2日-9月2日 大賽作品展覽

六、參賽物件

(一)設計稿類

1、國內外設計機構;

2、文化旅遊商品設計和製造企業;

3、從事文化旅遊商品設計、研發的人員;

4、民間工藝美術師;

5、全國高校學生;

6、其他企事業單位的相關人員及文化旅遊商品愛好者。

(二)實物類

文化旅遊及相關產業經營單位。

七、參賽作品徵集方向

1。文化旅遊創意商品設計稿:參賽作品既可以是單件作品設計稿,也可以是系列作品設計稿。作品須具有濃厚的赤峰元素、民族工藝和獨特創意性;注重造型的創新、材料的創新、工藝的創新以及展現方式的創新。

徵集方向:創作具有深刻的赤峰文化內涵,彰顯赤峰民俗風情,體現赤峰地域特點各類相關文化旅遊創意商品設計稿。

2。文化旅遊創意衍生品:參賽作品須為實物商品,具有傳統文化和時尚元素相結合,採用新穎、獨創且便於批次生產的材質及表現載體。使用生態環保材料及運用環保理念的創新商品。商品具有明確的市場定位以及有效的市場流通性。

徵集方向:

第一類 服飾和家居紡織品類

(1)服飾是指以絲綢、棉、麻、化纖和皮毛等為原材料的工業化生產的襪子、手套、圍巾、領帶、腰帶、陽傘、髮飾等。

(2)家居紡織品是指以絲綢、棉、麻、化纖和皮毛等為原材料,工業化生產的床上用品(套罩類、枕類、被褥類等)、洗漱廚房紡織品、傢俱紡織品(靠墊、坐墊等)。

不包括:服裝、鞋、帽、箱包。

第二類 箱包類

購物袋、手提包、手拿包、錢包、揹包、單肩包、挎包、腰包、拉桿箱、手提箱等。

第三類 鞋帽類

以絲綢、棉、麻、毛、皮、化纖等為原材料的工業化生產的鞋、帽。

第四類 電子和電器類

(1)電子包括:

個人可穿戴裝置、手機和計算機外圍裝置等。個人可穿戴裝置包括:智慧手錶、智慧腕帶、智慧眼鏡、智慧頭盔、智慧頭帶、智慧鞋、智慧書包、智慧柺杖。

(2)電器包括:

小型旅遊電器,包括小型製冷電器。包括車載冰箱、車載冷飲機等。

小型空調器,包括小型的空調器、電扇、冷熱風器、空氣去溼器等。

小型清潔電器,包括電熨斗、小型吸塵器等。

小型廚房電器,包括小型的電灶、微波爐、電磁灶、電烤箱、電飯鍋、電熱水器、食物加工機等。

小型電暖器具,包括電熱毯、空間加熱器。

小型整容保健電器,包括電動剃鬚刀、電吹風、小型的蒸發器、超聲波洗面器、電動按摩器。

小型聲響電器,包括微型投影儀、小型的電視機、收音機、錄音機、錄影機、攝像機等。

其他小型電器。

第五類 文化日用陶瓷和玻璃類

(1)旅遊文化日用陶瓷類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創意設計的、工業化生產的生活日用的陶瓷製品,包括:陶器、瓷器、砂器等。如:餐具、茶具、咖啡具、酒具、陶瓷辦公用品和其他生活器具。

新型生活日用陶瓷:陶瓷刀等。

(2)文化日用玻璃類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創意設計的、工業化生產的日用類玻璃生活器具和家庭或辦公裝飾類等玻璃製品,包括琉璃製品。

第六類 文化日用金屬品和石質品類

(1)文化日用金屬品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創意設計的,工業化生產的、生活日用類的金屬製品。包括:生活日用類金屬的器皿、器具、廚房用品等。如:金屬的餐具、茶具、咖啡具、酒具、辦公用品和其他生活器具。

(2)文化日用石製品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創意設計的、工業化生產的、生活日用類的石質製品。如:石質的器皿、器具、廚房或者辦公用品等。

第七類 文化日用合成品類

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創意設計的、工業化生產的、生活日用類合成材料的居家用品、辦公用品和其他生活器皿、器具等。

不包括:箱包、鞋帽、首飾等。

第八類 文化日用竹木品和香品類

(1)文化日用竹木品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創意設計的、工業化生產的、生活日用類竹、木製品以及衍生品等。包括:

餐具類,如:筷子、碗、碟等。

辦公類,如:竹、木辦公用品、書籤等。

小型傢俱類,如:燈具、墊、瓶、盒、罐等。

紙製品類,如:本、書畫紙等。

其他生活器具類。

不包括:傢俱、根雕、箱包等。

(2)文化日用香品是指利用可以被人的嗅覺感覺到的、香氣的物質製作的各種形態不同的單品香、和合香、線香、盤香、香油膏、香水、香囊、香薰等。

第九類 一次性用品類

是指只能用一次,不能反覆使用的、工業化生產的物品,包括一次性剃鬚刀、一次性馬桶坐墊、衛生巾、一次性內褲、一次性環保文化餐具、一次性環保文化紙杯、一次性口罩等。

第十類 美妝護膚和個護清潔類

以護膚、美容、修飾、防護抑菌為目的而利用當地特色物產製作的日用天然或化學的工業產品和洗護身體、衣物的日用天然或化學的工業產品。

第十一類 個人裝備和體育用品類

包括:

照明類(頭燈、手電、營燈等)。

炊具類(燒烤爐、套鍋等)。

水具類(戶外水壺、水袋、淨水器等)。

野營類(睡袋、帳篷等)。

交通類(腳踏車、登山杖、指南針等)。

體育用球類(籃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

其他類(摺椅、運動手錶、望遠鏡等)。

不包括:旅遊個人穿著、箱包、鞋帽等。

第十二類:旅遊首飾類

以各種金屬材料,寶玉石材料,有機材料以及仿製品等加工而成的雀釵、耳環、項鍊、戒指、手鐲等裝飾人體的裝飾品。

第十三類 玩具和趣味園藝工具類

(1)玩具是指具有娛樂性、教育性、安全性,供玩耍遊戲的工業化生產的器物,包括:拼圖玩具、遊戲玩具、數字算盤文字玩具、工具玩具、益智組合玩具、積木、交通玩具、拖拉玩具、拼板玩具、卡通玩偶等。

(2)趣味園藝工具是指具有娛樂性、教育性、安全性的工業化生產的園藝工具。包括:鏟、扒、鍬、盆、盒等。

第十四類 旅遊紀念品和文具類

(1)旅遊紀念品包括:具有紀念意義的小型低值旅遊商品(如徽章、鑰匙鏈、冰箱貼、明信片等)。

(2)文具包括:學生和辦公人員常用的筆、本、盒、夾、墊等。

3。文化旅遊特產:參賽作品須為赤峰地區生產的實物商品,彰顯赤峰地域特色,包裝設計具有赤峰特色文化屬性與創意性。

徵集方向:

第一類 休閒食品和方便食品類

(1)休閒食品指經過加工的、有包裝的、開啟包裝即可食用的、具有地方獨特風味的、固體狀的,在人們休閒時食用的食品,包括:穀物雜糧類製品、果仁類製品、薯類製品、糖食類製品、肉禽魚類製品、即食奶類製品、幹蜜制水果類製品、幹蜜制蔬菜類製品、海洋類製品。

(2)方便食品指開包即食的,或加水、或加熱後隨時隨地食用的,包括泡麵、方便米粉、方便河粉、方便粥、方便菜、自熱飯、自熱湯、自熱粥、自熱火鍋、罐頭等。

第二類 衝調品和水飲品類

(1)衝調品是指固體、或半液體的、即飲即衝的食品,包括:奶粉、咖啡、果珍、奶茶粉、豆奶粉、蜂蜜等。

(2)水飲品類是指可以直接飲用的液體食品,包括水、飲料等。

第三類 酒類

地方久負盛名的白酒、啤酒、紅酒、馬奶酒、黃酒、米酒等,不包括:藥酒。

第四類 調味品類

即食類的油、醬油、醋、醬、乳等,以及速食類的調味包等。

4。美術工藝品:參賽商品須為實物商品,結合地方有代表性的文化元素和文化標記,融入現代設計、文化創意理念,參賽商品可展示赤峰非遺傳統手工藝品的傳承成果。

徵集方向:

手工為主製作的、傳統工藝特色的工藝美術品、民間工藝製品等。

美術工藝品大類:包括陶瓷工藝品、雕塑工藝品、玉器、織錦、刺繡、印染手工藝品、花邊、編織工藝品、地毯和壁毯、漆器、金屬工藝品、工藝畫、皮雕畫等。

觀賞類的民間工藝製品:如年畫、剪紙、刻紙、花燈、扇面畫、炕圍畫、屏風、鐵畫、烙畫、彩繪泥塑、麵塑、裝飾性擺件、各種裝飾畫、裝飾掛件等。

玩賞類民間工藝製品:如傳統皮影、木偶、風箏、空竹、風車等。

5、草原匯香產品專題設計:

產品創意:結合赤峰文化特色,以草原匯香產品為載體,創新設計帶有濃郁地方特色文化的旅遊特色商品。

包裝創意:依據草原匯香現有產品對包裝進行設計升級,賦予其文化內涵,或使用環保材質。

廣告語創意:結合草原匯香產品特徵,為其創意簡潔有內涵的廣告語,凸顯產品特徵,語言簡練,朗朗上口。

八、大賽參賽方式及要求

1、參賽方式

參賽作品請以RAR壓縮包格式提交至大賽組委會指定郵箱:cfswcds@163。com;壓縮包應包含“參賽作品圖片、報名表(文件版與簽章掃描版)、智慧財產權證書或商標認證證書(文化旅遊創意商品設計徵集型別作品不需要提供)”三類檔案(若為學生參賽,則需附上學生證掃描件)。壓縮包命名格式為:單位/個人名稱+聯絡方式+參賽類別+作品名稱。參賽者可以從文末附件上下載【報名表】。報名表一經提交,即視為參賽者已全部知曉並完全接受大賽徵集規則。參賽檔案不符合本規則要求的,參賽者可於截止日期之前補正。

2、參賽要求

參賽作品不得是仿冒國內外已上市的產品和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參賽作品必須符合大賽主題、具有文化旅遊商品特質。

參賽作品設計說明包括:設計思想、市場定位(市場價格、受眾人群)等,要求文字精煉,要點清晰。(說明50字以內另附檔案傳送)

每套/件參賽作品需提供2張以上實物照片或效果圖。規格:尺寸為A3,格式為JPG,解析度不低於300dpi,圖片大小3-5MB,實物照片要求白色背景,效果圖儘可能不要出現大段文字描述。

實物類參賽作品需要以經營單位進行提交,提供相關執照類證件,食品類提供食品生產許可證。

九、獎項設定

2021年赤峰市第二屆文化旅遊創意商品大賽

十、作品智慧財產權說明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凡主動提交作品者,均表示其已經對所提交的作品智慧財產權問題作如下不可撤銷之宣告,對自行提交的作品享有智慧財產權:

原創性宣告:參賽者應擁有作品獨立、完整的智慧財產權,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有任何法律糾紛或因此引起的主辦單位法律糾紛,由參賽者承擔;參賽作品在參加本次賽事之前參與過其他賽事的,允許參與本次賽事,但參賽者保證其享有其參賽作品的智慧財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因此引起的一切糾紛由參賽者承擔,與賽事主辦單位、執行單位無關。

參賽作品智慧財產權歸屬:參賽者享有參賽作品的全部智慧財產權,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享有展覽權、發行權、資訊網路傳播權、彙編權等權利。

展示免責條款:參賽者提交的作品在公開展覽過程中可能發生設計元素、圖案、版式等自主智慧財產權被侵犯並對參賽主體造成損失的,大賽主辦單位將協助創作者進行維權。

肖像使用:參賽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或者照片元素,必須註明來源,並取得其書面認可,活動及活動組委會只負責考察作品本身的質量,作品內容所涉及的版權問題由參賽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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