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底,捲菸經營“50條”要牢記!

臨近年底,捲菸經營“50條”要牢記!

每年年底是捲菸銷售旺季,監管部門的檢查力度更大,零售戶在忙著賺錢的同時,合規經營這根弦不能放鬆,捲菸經營“50條”要牢記。

01

一次性捲菸銷售不得超過50條

陳大姐在小區附近開了一家菸酒店,前段時間小區有人結婚用煙,從她那裡一次性購買了70多條捲菸,結果陳大姐被查處並罰款。陳大姐不明白:明明有菸草證,賣的都是從菸草公司訂購的捲菸,為什麼被罰?

臨近年底,捲菸經營“50條”要牢記!

商盟妹提醒

《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一次銷售捲菸、雪茄煙50條以上的,視為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從事菸草製品批發業務。

也就是說,陳大姐雖然有菸草證,但沒有菸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不能一次性銷售50條以上捲菸(含50條)。

如果零售戶一次銷售捲菸超過50條,菸草部門有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批發的菸草製品價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罰款。

02

異地攜帶捲菸不得超過50條

李老闆在某市中心開了一家200平的菸酒超市,捲菸品種齊全,生意一直非常好。最近,有老顧客定了60多條高檔卷煙辦酒席,並要求送貨到隔壁市,李老闆爽快地答應了。沒想到,煙還沒送到,李老闆連人帶車被查扣了,還要面臨罰款。

臨近年底,捲菸經營“50條”要牢記!

商盟妹提醒

首先李老闆已經違法了“一次性銷售捲菸不得超過50條的規定”,其次,《國家菸草專賣局關於調整異地攜帶捲菸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異地攜帶捲菸的最高限量為每人次1萬支(50條)。李老闆開車攜帶60多條捲菸到隔壁市,明顯是不合法的。

開店賺錢,合規經營永遠是首位。零售戶在捲菸銷售和送貨時,要注意捲菸經營“50條”,。合法合規誠信經營,才能讓小店生意越來越好。加油吧,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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