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摔倒本就“很受傷”,
但是摔倒後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這就“更受傷”,
到底怎麼回事呢?
近日,
泉州市區就發生兩起
醉酒後駕駛摩托車自行摔倒的交通事故,
兩名駕駛員均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1-
無證醉駕摩托 摔倒剮蹭小車
11月16日晚上7時許,鯉城交警大隊接到群眾報警,稱在鯉城區興賢路發生交通事故。民警到達現場後,聞到肇事司機張某渾身散發出酒氣。通知醫護人員到達現場抽取張某體內血液送檢後,經鑑定張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高達183。76mg/100ml,達到了醉駕標準。
經查,當日下午4時許,張某與幾名工友在工地聚餐飲酒,其間張某喝了二兩白酒和兩瓶易拉罐啤酒。當晚7時許聚餐結束後,張某獨自駕駛摩托車回家,一路沿鯉城區興賢路往浦口環島方向行駛。途經事發路段時,張某在酒精的作用下操作不當,導致摩托車失控翻倒並碰剮到前方同向行駛的小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
民警還發現,張某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且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當民警問及張某是否知道酒後不得駕車且駕駛摩托車應取得相應準駕資格時,張某稱自己只有小學文化,不懂那麼多法律。
因醉駕、未戴安全頭盔、無證駕駛,張某在該起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他將面臨相應的行政處罰,還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2-
赴外甥生日宴 醉駕回家摔傷
無獨有偶,11月14日晚,群眾報警稱一男子駕駛摩托車在市區江濱北路山水秋鳴路段發生事故,駕駛員被摩托車壓在地上。豐澤交警事故處理中隊民警在處理過程中,發現男子有酒駕嫌疑,將男子送往醫療機構抽血鑑定,該男子血液乙醇含量達136。54mg/100ml。
經查,男子姓黃,住在晉江,無機動車駕駛證。當晚,黃某到南安豐州參加外甥的生日宴,席間喝了幾杯黃酒。宴會結束後,黃某抱著僥倖心理自行騎車回晉江。行至事發路段時,黃某從機動車道駛入人行道準備抄近路,結果不慎摔倒,人被摩托車壓在地上受傷。
因涉嫌危險駕駛罪,黃某現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交警提醒:
作為交通參與者,
請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
堅決抵制酒後駕車、
無證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出行時應踐行好“一盔一帶”安全防護要求,
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負責。
出行一定要自覺遵守交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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